中國法律評論雜志是國家新聞出版署第一批、第二批學術期刊嗎?
來源:投稿網 2025-02-05 8:30:15
第一批、第二批學術期刊相關問題
問:第一批和第二批一共有多少本期刊?
國家新聞出版署認定的第一批學術期刊共5737本、第二批共693本。
問:第一批學術期刊和第二批學術期刊哪個好?
沒有誰比較好的差別,就只是申報評定的時間的前后一樣,第二批學術期刊的評定時間要晚一些。
問:第一批和第二批學術期刊是核心還是普刊?
有普刊也有核心,也有根本不對外征稿甚至連任何一個數據庫都不上的期刊。
問:第一批和第二批學術期刊目錄在哪里看?
本站提供第一批和第二批學術期刊目錄下載查詢: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第一批學術期刊目錄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第二批學術期刊目錄
中國法律評論投稿要求
一、所有投稿都請在文章正文篇名之下,附英文標題、中文摘要和中文關鍵詞。
二、作者簡介包括單位、職稱以及文章所獲基金資助或課題情況。一般只寫主要身份,不寫“博士生導師”等。作者簡介用星號“*”,標于頁下腳注,不要與正文注釋連續編號。
三、正文注釋采腳注樣式,整篇連續編號“1 2 3 4……”,集中標注于當頁底端。
四、同一文獻在文中多次出現,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可略寫,頁碼相同略寫為“前引注1”(示例);頁碼不相同略寫為“前引注1,第225頁”。前后緊鄰的兩個引注,文獻相同且沒有其他文獻干擾的,寫“同上注”。
五、對全句的引用,引注符號置于句號、問號等標點之后;對句子部分內容的引用,引注符號置于該部分之后;對句中字詞的直接引用,引注符號應當緊接引號,置于其他標點之前。
六、直接引用的,標明具體信息所在文獻的頁碼,間接、概括性引用的,標明信息所在文獻的具體頁碼或起止頁碼。起止頁碼之間用短橫線連接。間接引用應在注釋文獻前標注“參見”二字。引用非原始文獻,即轉引,應先注明原始文獻的注釋信息,然后以“轉引自”加出處。
七、作者引用自己論著,不采用“拙著”“拙文”等謙稱,應和標注其他作者作品一樣,標明作者姓名。
八、常用中文注釋示例。
引用書籍、刊物、報紙、文章篇名、學位論文等用書名號;文獻來源前加“載”;著作的版次緊隨著作名稱,以(第×版)、(修訂版)或(增訂版)的方式表示;連續出版物中析出的文獻,寫清楚文集的編者、卷數(第×卷第×輯)以及頁碼;網頁文章注明上傳日期,沒有上傳日期的注明訪問日期;微信公眾號文章注明登載日期。(示例如下)
圖書類:
陳瑞華:《企業合規基本理論》,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第20—21頁。
[美]奧斯汀·薩拉特、[美]帕特麗夏·尤伊克主編:《法社會學手冊》,王文華、劉明、劉冬影等譯,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第80頁。
期刊文章:
龍衛球:《中國民法典的有為和有所不為》,載《中國法律評論》2020年第3期,第6頁。
文集文章:
楊帆:《法社會學理論范式的拓展:從“沖突/共識”模式到“議論的法社會學”》,載《北大法律評論》編輯委員會編:《北大法律評論》第18卷第1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年版,第207頁。
報紙文章:(注意具體到版面數)
張晉藩:《從古代民事法律中汲取智慧》,載《人民日報》2020年7月2日,第9版。
學位論文:
曹佳:《事實認定的證成理論研究》,中國政法大學2019年博士學位論文,第35頁。
網頁文章:
在作者和文章名之后,標明網站名稱、上傳日期和網址,例如:
汪波:《哈爾濱市政法機關正對“寶馬案”認真調查復查》,載人民網2004年1月10日,http://www.people.com.cn/GB/shehui/1062/2289764.html。
如果網頁沒有顯示上傳日期的,標注訪問日期,例如:
梁慧星:《難忘的1979—1986——為祝賀導師王家福先生八十大壽而作》,載中國法學網,http://www.iolaw.org.cn/showArticle.aspx?id=2665,2019年5月10日訪問。
微信公眾號文章:
后面注明微信公眾號登載文章的日期,而非訪問日期。
羅培新:《社會信用立法的若干范疇:兼評發改委與央行的社會信用新規草案》,載微信公眾號“中國法律評論”2020年8月12日。
九、常用英文注釋示例。
英文圖書:
分別標明作者(二位作者用“&”連接,二位以上用逗號和“&”連接),書名(斜體),出版社(不加出版社地址),出版年份,引文頁碼。
Lee Epstein, William M. Landes & Richard A. Posner, The Behavior of Federal Judges: A Theoretical & Empirical Study of Rational Choi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3, p.48.
英文期刊文章:
分別標明作者(要求同上),文章名(斜體,不加引號),期刊名,卷數、文章首頁碼(兩者之間用“:”間隔),引文頁碼,出版年份。
Gopika Solanki & Geetanjali Gangoli, Defining Domestic Violence and Women's Autonomy in Law, Socio-Legal Review, Vol. 12: 51, p. 80(2016).
英文網絡文章:
分別標明作者,文章名(斜體,不加引號),網站名,上傳日期和網址。
Abigail Abrams, U.S. Avoids Postal "Brexit" as Universal Postal Union Reached a Deal, Time (26 September 2019), https://time.com/5687134/trump-universal-postal-union-deal/.
十、法律文本的條、款、項序數采用阿拉伯數字,序數中的括號省略。例如,《民法總則》第123條第2款第3項。
十一、文中圖表需配有圖題和表題,圖題標于圖下方,表題標于表格上方。使用圖表在圖表下直接注明來源,自己制作的圖表,如需要可另外注釋予以說明。
十二、除業內周知的事實外,相關數字統計數據應當標明出處。現任和前任國家領導人的講話、言語的直接引用和間接引用都應當標明出處。
其他未盡事宜,以《法學引注手冊》(北京大學出版社2020年版)為準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