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四年祁門李務本賣田地赤契》真偽考論——徽州文書辨偽之一 王裕明 江蘇省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江蘇南京210004 摘要:遺存徽州文書數量多、價值高,辨別真偽是利用徽州文書的基本要求。《永樂四年祁門李務本賣田地赤契》是一份時人所作偽契,該契與宣德年間圍繞田產爭奪的謝李互控案有關。家庭繼嗣是明清徽州社會的一個嚴重問題,絕戶財產常引起親族爭奪。為獲取利益,兩造在爭訟過程中不惜采取偽造文書等手段,提供虛假證據。由該偽契和謝李互控案也可看出,明代前期,徽州宗族內部控制相當有限。 注: 保護知識產權,如需閱讀全文請聯系安徽大學學報雜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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