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態、傳承與傳播
摘要: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數百年間的活態流變中,我們無法把握其“原生態”,因為“原”在活態中出現,在活態中流變,又隨著活態載體(人)的消亡而消失,在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中更是如此。但我們卻可以把握其“本生態”和“衍生態”,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更多意義上是指對“本”的“代際承接”;而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播”,則更大意義上是指對“衍”的“信息共享”。“傳承”和“傳播”雖同時建立在保護與發展的語境之下,但在學理邏輯上卻又分屬兩個不同的學科方向,其在研究目的、價值訴求、對象選擇、交互時間等方面都大相徑庭,不能混而一談,這一點需要厘清,并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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