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侵權責任編應處理好的三對關系
摘要:只有認真處理不同法律之間、傳統(tǒng)性和現代化之間、一般化和具體化之間的三大關系,才能達到修改好《侵權責任法》、制定好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目的。所謂不同法律之間的關系主要指《民法總則》和侵權責任編、未來侵權責任編與特別法的關系。修改法律應該起到厚植傳統(tǒng)、阻滯跨越式立法的作用,也要回應現代化發(fā)展提出的要求、填補法律漏洞。應刪除廣義一般條款,通過歸責原則體系化設立狹義一般條款。法律規(guī)范應盡量具體化,特別是在構成要件、免責事由、責任形態(tài)、責任方式、損害賠償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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