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辯證法的第四規律:生滅周期
摘要:辯證法的三大規律未能揭示事物發展變化的完整過程,由于忽視有無轉化或生滅周期而易于導致盲目的樂觀主義。無論是自然事物還是社會事物,其實普遍存在生、成、衰、滅的變化歷程,佛家揭示的“四劫”與“四相”不無道理。生、成、衰是事物存有的三階段,滅為事物復歸于無,為新事物所取代;其必然性的根據可借鑒《周易》所講的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解釋。對立統一規律主要從空間中展現,量質互變規律與肯定否定規律更彰顯時間之維,生滅周期規律則兼涉前三者,其合成的系統既是世界觀,又是方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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