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本位視野下智能機器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認定
摘要:智能機器人的著作權歸屬、數據權利確認、侵權責任認定等爭議問題的解決,關鍵在于如何認定智能機器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智能機器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認定應以"理性本位"為理念,以"理性"作為智能機器人享有民事主體地位的根本依據。智能機器人民事主體地位的具體劃分可類比我國自然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劃分標準,以理性程度作為基本尺度,將"理性"具化為智能機器人的智能化程度與理性指數,把智能機器人劃分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機器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機器人或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機器人三種基本類型。根據智能機器人民事主體地位的差別,明確不同法律地位智能機器人民事權利、義務與責任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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