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農村社會治理的經驗、瓶頸及對策
摘要:“有限主導—合作共治”模式是未來農村社會治理的建設方向。該模式的最終目標是實現政府與社會的協同治理,實現整個農村社會的善治。具體來講,就是要建立和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制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村民自治良性互動。堅持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及時反映、協調和解決村民各方面利益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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