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老子治國思想及其對構建和諧社會的意義
汪增相
論文摘要:老子在把握“道”以及由“道”衍生的天地萬物運行規律的基礎上,主張統治者治天下應該“無為”,并對統治者的政治素質提出了一些要求。此外,老子還主張社會平衡和以民為本。這些思想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論文關鍵詞:老子;治國思想;和諧社會
老子是我國春秋時期偉大的思想家,他在所著的《道德經》中提出了一系列治國思想,其中有些思想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重要借鑒意義。
一、治天下尚“無為”
1.人類不應妄加干預天地萬物的發展變化
老子認為人類與天地萬物都由“道”衍生而來,都是自然界(“域中”)的一部分,“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道德經》二十五章,下文引本書內容時只標明章數)。而作為世界本原的“道”,以及天地萬物(包括人類社會)的運行,都是“自然”,都由于自身內部矛盾而發展變化著,“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四十二章),沒有任何外在主宰和干預力量,即使是衍生天地萬物的“道”,對天地萬物也是“長而不宰”(十章),“常無為”(三十七章)。
因此,老子主張人類對天地萬物的發展變化不應妄加干預,而應效仿“道”的“無為”,順應萬物的變化趨勢而活動,“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六十四章)。在他看來,人類若能像“道”做到“無為”,就能“無不為”,“萬物將自化”(三十七章)。
老子的這種思想非常珍貴。當今生態危機日益嚴重,究其原因,最根本的就是:隨著文明的進展,人類日益以自我為中心,自認是萬物之靈、天地萬物的主宰,試圖凌駕于天地萬物之上,為了自身欲望,不顧天地萬物的發展規律而對之肆意地加以干擾、破壞、掠奪和奴役,從而造成生態系統嚴重失衡、人與天地萬物緊張對立。因此,認真體會老子上述思想,將有助于人類擺正在自然界中的位置,約束自身行為,尊重并順應天地萬物的發展規律,與天地萬物為友,從而緩解目前嚴峻的生態危機,恢復人類與天地萬物的和諧,實現經濟與人口、環境、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
2.統治者應當“無為”而不應擾動社會
老子主張統治者治理社會也應“無為”,對社會發展不要妄加干預。他非常推崇“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二章)的圣人,認為其治天下做到了“無為”,對社會發展沒有輕易干預,而是讓社會按自身規律發展并達到“無不治”(三章),“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五十七章)。
老子提出了一種區分統治者統治水平的辦法:“太上,下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十七章),其依據就是看能否做到“無為”。在他看來,“無為”的統治者是最上等的,其治理國家時悠然自得,很少發號施令,國家治理好了,事業成就了,百姓都說:“這是我們自己的成績”。
老子反對統治者對社會的擾動,“取天下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四十八章)。他提出:“治大國若烹小鮮”(六十章),意思是治大國應象“烹小鮮”一樣不要攪動,[1]讓社會按照自己的規律正常發展,否則會引起社會動亂,造成國家難以治理,“民之難治,以其上有為也,是以難治”(七十五章)。
老子關于統治者應“無為”而不要擾動社會的思想,歷史上曾產生過積極的影響。漢代初期,就是實行了無為政治,與民休息,最終達到了社會和諧,出現政治清明,經濟繁榮,文化復興,社會秩序安定,民風醇厚的太平盛世景象,史稱“文景之治”。司馬遷指出:“漢興七十馀年之間,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馀貨財。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充分肯定了“無為”思想的治理成效。
老子“無為而治”的思想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也是有意義的,執政者可以從中得到啟發:社會和國家的發展,是其內部矛盾運動所使然的自然過程,因此治國須尊重社會和國家的發展規律,切不可對其發展妄加干預;制定政策和法令要慎重,以免擾亂社會的正常進程;政策和法令不可朝令夕改,要保持一定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否則人民會無所適從,造成社會混亂。
二、對統治者政治素質的要求
1.未雨綢繆
老子認為,在事物發生發展過程中存在有無、治亂等矛盾,且矛盾雙方相互依存、相互轉化,“有無相生”(二章)、“有生于無”(四十章),“有”可以轉化為“無”,“治”也可以轉化為“亂”。不過,“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泮,其微易散”,即當事物穩定(矛盾沒有發生轉化)時容易掌握,在沒有出現變化征兆時容易圖謀;事物在脆弱時容易將它分解,在微小時容易將它打散。因此,統治者治國要能“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亂”(六十四章),做到未雨綢繆,預防為主。
2.處柔、處弱
老子認為,統治者治國應處柔、處弱,即采取柔性政策,“柔弱勝剛強”(三十六章),“強大處下,柔弱處上”(七十六章)。
老子這種主張首先是源于他對“道”的規律的把握。在他看來,“道”常以柔弱的形態作用于天地萬物,“弱者道之用”。其次,是源于他對水的性質、力量和作用的認識。老子高度贊賞水的力量和作用,認為水的性質非常柔弱,“天下莫柔弱于水”(七十八章),但卻能以“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四十三章),且“攻堅強者莫之能勝”(七十八章)。通過對水的力量與作用的觀察和思考,老子總結出“弱之勝強,柔之勝剛”的矛盾運動規律,希望統治者能夠遵循。
不過,老子主張處柔、處弱,并不僅因為上述原因。通過對自然和社會的觀察,他看到:“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萬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兵強則滅,木強則折”,由此得出“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七十六章)。既然堅強等于死亡,柔弱等于生存,當然還是處柔、處弱來得好。
3.處小、謙下
老子認為,事物都有從小到大的過程,大事必定以小事為基礎,“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層之臺,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六十四章),“天下難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細”(六十三章),做事須“圖難于其易,為大于其細”(六十三章)。因此,他主張統治者在處理同人民關系時,“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六十三章),始終不把自己看得很高很大,結果在人民心中反而會很高大。
老子這種處小不為大的思想,是基于對“道”的特性的分析。他認為“道”無處不在,萬物都靠它生長,但卻能處小而不自大,“大道泛兮,其可左右。萬物恃之而生而不辭,功成不名有。衣養萬物而不為主,常無欲,可名於小”。然而,“道”終究是偉大的,“萬物歸焉而不為主,可名為大”。老子希望統治者像“道”一樣不自大而大,“是以圣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三十四章)。
此外,老子還希望統治者效仿江海,以謙下態度對待人民。“江海之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為百谷王”,老子認為統治者應效仿江海,做到“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這樣就能與人民和諧相處,“處上而民不重,處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樂推而不厭”(六十六章)。
4.持“三寶”
所謂“三寶”,是指“慈愛”、“節儉”和“退讓”,“我有三寶,寶而持之:一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為天下先。慈,故能勇;儉,故能廣;不敢為天下先,故能成器長。今舍慈且勇;舍儉且廣;舍后且先。死矣!”(六十七章)。可以看出,老子所謂“三寶”實際是指統治者應具有的三種政治品質。在他看來,統治者只有具備對人民的慈愛之心,對敵時才能真正地勇氣十足;只有懂得節儉,國家才會寬裕;只有懂得退讓而不與天下人爭搶,才能被天下人擁戴而成為領袖,“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七章)。
在“三寶”中,老子認為“慈愛”最重要。統治者治國若以慈愛之心對待人民,就會被人民支持,作戰就能取勝,防守就能堅固,“夫慈,以戰則勝,以守則固。天將救之,以慈衛之”(六十七章)。 5.不居功,不爭功
老子認為,統治者治國應不居功、不爭功,應效法圣人和水,圣人“功成而弗居”(二章),“功成而不處”(七十七章),“為而不爭”(八十一章),水也是“善利萬物而不爭”(八章)。
在老子看來,不居功、不爭功有很大好處。圣人不居功不驕傲而功績永存,“夫唯弗居,是以不去”(二章);水不爭功不謀私而沒有過失,“夫唯不爭,故無尤”(八章);圣人不爭功,不自我表現,不自以為是,不自我夸耀和自高自大,反而使自己顯明昭著,建功立業且功業長存,沒有人能爭得過他,“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二十二章)。
而那些爭功的人,其結局卻與愿望相反:“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二十四章)。踮腳想站高一點,結果反而站不穩;跨步前行,結果反而走不快;自我表現,反而不能顯明;自以為是,反而不能昭著;自我夸耀,反而不被認為有功勞;自高自大,反而不能建立不朽功業。
老子對統治者政治素質所提的這些要求,如今仍有一定積極意義。我們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維護社會和諧,應可以從中得到有益的借鑒:對一些易引起群眾不滿的事情,要及時處理,對生產安全隱患要及時排查,消除于未然,對人民內部矛盾要及時疏導,予以解決,防止矛盾擴大,防止矛盾激化轉化為對抗性矛盾;處理人民內部問題不應簡單粗暴,甚至以武力相威脅,應該代之以耐心的說服教育,通過疏導予以合情合理合法的解決,否則就會激化矛盾,破壞社會和諧;黨政干部對待人民不應高高在上,做老爺官,要柔和謙下,要有公仆意識,這樣才會得到人民的尊重和信任甚至是愛戴,干群關系也會非常和諧;黨政干部必須熱愛人民,這樣才會得到人民真心實意的擁護,國家就會空前的團結而不懼任何敵人;黨政干部要始終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不貪污,不浪費,廉潔從政;黨政干部應吃苦在前,享樂在后,應“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在享樂問題上“不敢為天下先”;黨政干部不應居功自傲,不應躺在功勞簿上睡大覺,爭地位、爭名次,而應始終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去爭取黨和人民事業的更大成功,這樣做也將給自己帶來更大的光榮。
三、主張社會平衡,強調以民為本
1.“損有馀補不足”的社會平衡思想
老子認為,天道是非常平衡的,能夠“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馀者損之,不足者補之”。而與天道“損有馀補不足”相違背,人類社會實行的卻是“損不足而奉有馀”。因此,老子希望統治者效仿“天道”,注意社會平衡,“以有馀奉天下”(七十七章),消除社會過大的貧富差距。
老子這種社會平衡思想,為解決當前貧富嚴重分化的問題提供了有益思路,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重要意義。眾所周知,我國社會目前貧富兩極差距較大——基尼系數按世界銀行的測算是0.47,“從基尼系數看,我國貧富差距正在逼近社會容忍的‘紅線’。”[4]這既與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相背離,又造成社會嚴重不公平,極不利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若任其發展下去而不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勢必會形成激烈社會動蕩。到那時,不僅根本談不上社會和諧,黨的執政地位也可能有危險。值得慶幸的是,黨和政府已經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并正在積極謀求解決。筆者認為,老子“損有馀補不足”的社會平衡思想,應該不失為解決問題的一種有效辦法。一方面,政府要提高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標準(政府已經在做了),并嘗試開征遺產繼承稅,稅收上來的資金可以資助貧困人口的發展,可以投資教育以減少普通百姓的教育支出,可以創辦公益事業,政府還可以在財政、金融等方面對極端“有馀者”實行某些政策限制;另一方面,則要加大對貧困人口的幫扶力度,給他們的發展以各種優惠政策以及人才、資金的扶持。
2.“以百姓之心為心”的民本思想
老子主張統治者應以民為本,“故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谷,此非以賤為本邪?”(三十九章),但如何以民為本呢?老子認為,“圣人無常心,以百姓之心為心”(四十九章),即統治者應沒有私心、私欲,他應心系民眾,自覺與民眾的意愿和需求保持一致。
老子對不以民為本的統治者提出了嚴厲批評:“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七十五章)。在他看來,正是統治者為滿足自己的貪欲而征收苛稅,才導致人民饑荒;正是統治者好大喜功、強作妄為,才導致人民的不滿和反抗;正是統治者為了自己的生活安逸而不顧人民死活,才導致人民拼死反抗。
老子上述民本思想對于我們提高干部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形成良好干群關系,具有一定積極意義。希望執政者能“以百姓之心為心”,在剝削社會里這只能是一種幻想,但在社會主義社會里,對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的共產黨人來說,恰恰是應做到的,是宗旨的要求,是衡量真假共產黨人的一個重要標準,是實現干群關系和諧的重要條件。老子對那些不以民為本的統治者的批評是振聾發聵的,對于黨政領導干部應能起到一定的警醒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