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邊疆開發不平衡性:一個從人口經濟學角度的考察
張世明
【英文摘要】Genealogies(jia pu)are important historical sourcematerials.Based on an analysis of a large quantity ofgenealogies,this essay examines the conditions under whichmigration occurred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activities of migrants and the uneven development of borderareas.It also highlights the special characteristics ofmigrant societies and its differences with traditional society.This article also utilizes research methods of economicdemography.
【 正 文】
譜牒、口碑等資料的學術價值早已為人們所周知。清末鐘琦說:“隴蜀滇黔諸省于譜牒茫然不解,殊屬疏漏鄙俗,兩江、兩浙、兩湖諸省崇仁厚,聯渙散,各村族皆有譜牒。”(注:《皇朝瑣屑錄》卷38《風俗》。)清代家譜編纂具有地區不平衡的特征,東北、內蒙等邊疆地區的譜牒資料十分有限,這樣,我們利用譜牒等資料來研究清代移民問題時遇到的諸多困難是不言而喻的。歷史現象多姿多彩,歷史創造的主體有血有肉。清代邊疆移民各自的家庭背景、遷移動機、遷移經歷、遷移效果如何,都值得我們予以深刻的觀照和仔細的審視。清代邊疆移民既折射著邊疆地區經濟開發的不平衡性,又影響著邊疆地區經濟開發的不平衡性,兩者之間具有交叉效應。
一、清代邊疆移民的群像素描
移民的概念不同于人口流動。所謂人口流動,是特指人口在地區間所出現的各種各樣短期的、重復的或周期性的運動。這種人沒有長期改變居住地的意圖,他們出去了還要回來。目前人口學界對遷往他地達多久為移民尚無確定的標準;實際生活中移民與人口流動之間呈現出錯綜復雜的關系,所以有時難以嚴格區分。如張宗昌于光緒七年(1881年)出生于山東省掖縣祝家莊,父親是喇叭手、剃頭匠,母親是巫婆。張宗昌十二、三歲時幫其父掌鐃鈸,混日子,十五、六歲時隨其母赴遼寧營口,在一家“寶棚”(即賭場)為賭傭,給賭徒端水送茶、跑腳打雜,晝夜與賭棍、小偷一類為伍,因被當地士紳視為禍患而遭驅逐,遂無處棲身,四處流浪,最后到北滿當一名修筑中東鐵路的工人,不久又淪落為胡匪,而其母當時只身一人在營口,相繼與洗澡堂的老板、補鞋匠以及賣布的貨郎姘居,混了一段時間后就不得不返回山東。(注:《軍閥列傳》。)本來,張宗昌與其母都有移居東北的傾向,可是其母由于形勢逼迫而不得不中止移民動機,這種遷移行為便轉變為人口流動。另一方面,流動人口也可以成為移民的先驅。當流動人口在某一遷徙地建立起新的社會關系、對遷徙地產生了依附感時,他們就有可能決定在遷徙地定居下來而成為移民。在清代前期,邊墻內的陜西等地農民出邊到蒙古地區耕種,春出秋歸,名為“雁行”客戶,是一種典型的流動人口。當時,由于這些雁行客戶在邊外暫時伙聚盤居,故而他們所開墾的土地被稱做“伙盤地”。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人口流動現象周而復始地循環進行,許多雁行客戶便在蒙古地區逐漸定居下來,從而完成了向移民身份的過渡。由此可見,移民與流動人口之間的界線不一定劃然清楚,涇渭分明。本文所說的移民是指改變過去的常住地點而遷到另一地區居住較長時間的人口。
社會經濟條件是影響人口遷移與流動的主要因素,區域經濟的不平衡便推動著人口的移動,使之成為歷史發展過程中的經常性現象。只要社會經濟活動中存在著非均衡狀態,人口遷移就必然發生。人口遷移塑造出新的人口再分布結構,使人口結構的地域分布實現由量變到質變、由不平衡向相對平衡的發展。人口地域分布結構因人口遷移而趨向相對平衡,必然使社會經濟的生產力區域結構隨之趨于相對平衡并產生新的不平衡,反過來又推動新的人口遷移。
在中國傳統農業社會中,人口的地域分布具有凝滯性,與耕地面積、糧食產量的分布相一致。正是這樣,所以清代人口密度與經濟密度二者基本上呈正相關,即人口密度較高的地區也是經濟密度較高的地區,經濟密度低的地區也是人口密度低的地區。相對于內地而言,清初邊疆地區人口稀少,生產力水平比較低下。這種區域經濟的非均衡態所形成的級差,為有清一代邊疆移民如水赴壑趨勢的出現提供了必要條件。當時,我國人口急劇增加,可是封建時代擴大再生產的規模又十分有限,這樣,迅速增殖的人口形成相對過剩的勞動力不能被充分吸收,出現了勞動力資源得不到合理利用而壓迫生產力的現象。福建、廣東、江蘇、浙江、山東、河北等已開發的地區人地不平衡狀態日益嚴重,人地沖突日益尖銳。人口再生產和生活資料再生產的失衡本來已經使這些已開發地區的人口數量超過了其經濟活動所能容納的限度,而封建生產關系下的剝削體制則又使當時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土地的分配不均衡,加之饑饉、自然災害、戰亂等因素的影響,社會局部地區呈現混亂的動蕩局面,于是地廣人稀的邊疆地區便充當了緩解內地人口壓力的“安全制動閥”。在內地許多地區人滿為患的情況下,大批內地民眾不得不另謀他圖,到邊疆地區尋求生存與發展。另外,到清代的時候,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經過千百年的緩慢發展,已達到相當高的程度,已具有開發邊疆地區、擴大生產空間、更廣泛地將各種自然和社會經濟資源吸引到整個國家社會經濟周轉中來的客觀要求和趨勢。歷史發展到一定階段后,中國封建社會內地較發達的經濟就會向邊疆地區進行墨漬式擴散和輻射式擴散,這樣,作為生產力要素的勞動力便不能不流向邊疆地區而為邊疆地區的經濟開發提供勞動資源,呈現出“離心狀運動”的趨勢。換言之,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生產力空間擴張的內在動力導致了邊疆與內地之間人口分布不平衡格局的變動。
從上述可以看出,清代邊疆移民服從于客觀的經濟必然規律。然而,客觀的經濟必然規律是貫穿于清代邊疆移民這一紛繁復雜的歷史現象的。清代邊疆移民的身份背景形形色色,其遷移的動機也林林總總。下面,我們就其遷移的原因分別略加說明:
(A)流徙。這是一種強制性的移民活動,其遷移系統屬于嚴密結構的遷移系統,其遷移行動是遷移主體由遷出地通過預定的行動軌跡而達到預期的遷入地的全過程。在這類遷移過程中,遷移系統的各組成要素和遷移鏈條具有較明確的規定性,毫無隨機性而言。這種事例在謝國楨先生《清初東北流人考》中談得很多,茲不贅言。
(B)軍事駐防。邊疆地區是國防前線,所以清政府為了鞏固國防而往往派遣軍隊到邊疆地區駐防,這些軍隊官兵服役期滿后便在邊疆地區安家落戶,繁衍后代。愛琿王氏家譜記載:“先代籍歷襄陽,式衿閭闈,家遂隆昌。康熙七年,奏調龍江,兼山以北,威凌氣壯。羅剎懾伏,永鎮邊疆。歷三百載,支派成行。”(注:《愛琿王氏家譜》。)
(C)躲避戰亂。遼寧沈陽縣人陳克讓的祖先原住在福建晉江,清初避耿藩之難,始移家遼東。
(D)溫疫。遼寧新賓縣八旬老人肖某珍藏的族譜內容細致,文字晦澀,其大意是:祖籍山東萊陽,順治年間發生瘟疫,家中人多染疾而死,幸存者無以為食,路逢絕境,投奔關東,當時推著獨輪車,不知途中日月,輾轉來此。剛到時,家中五口,無房舍,寄住同鄉家,輪流居住,達數年。(注:《新賓肖氏家譜》。)
(E)水旱災害。馬占山的祖父馬萬龍的籍貫本是河北豐潤,據馬占山之女記載:“嘉慶初年,那一帶遭水災,大批難民流入東北。我曾祖父馬萬龍和曾祖母黃氏也挑筐逃難來到東北。”(注:《馬占山將軍》。)馬萬龍定居吉林懷德毛家城子村西炭窯屯,后生一男名叫馬純,一家三口過著無依無靠的生活。馬純長大后長年給本屯地主扛活,后在本屯人幫助下與本屯一家劉姓的女兒結婚,辛勤勞動多年,買了幾畝地,接著又從本屯地主那里租賃幾畝地,以維持全家生活,生一男一女。
(F)家庭矛盾。從福建《玉山林氏宗譜》來看,該族自十一世以后,遷臺的人數很多,其先驅者約在順治末、康熙初,亦即鄭成功收復臺灣之后。該宗譜記載了十五世林式霽赴臺的經歷:“式霽,字燕明,際宣公三公子。少失怙恃,為嫂氏所凌。年弱冠,航海之淡水,只身空乏,數十年間,蓄妻子,置田園。妣氏陳。尤善相居積,少阜延名師課子,逢源入臺灣府泮。自是省之貢院、臺之考棚、淡之城郭,公俱與有力;族中禮典,歲費周章,公首捐重金,倡建祀田。今持籌者權有二千余金,預為買沃計。晚年嫂茹貧難支,公時時接濟,無令乏,后復為置良田二百金以贍之。”(注:晉江《玉山林氏宗譜》。)
(G)求學。清朝統一臺灣后,臺灣因草萊初辟,文化落后,故入泮較大陸要容易一些。那些屢困科場的大陸諸縣(尤其是泉、漳二府)學子們為了獲取秀才資格,便東渡臺灣進學。晉江縣林宏禮生于康熙十九年,少年時“迨屢試晉水,久困莫售……爰喟然嘆曰:‘何不可遨游東寧,聊托一試?’于是登堂拜別,羈跡臺灣,凡御史觀風月課,以逮府縣兩試,其奪矛試藝,幾于累牘也。”(注:晉江《玉山林氏宗譜》。)
(H)經商。乾隆初年,山西祁縣喬姓和徐溝縣秦姓二人自幼結為異姓兄弟,相偕來到內蒙的薩拉齊,在老官營村當鋪當了多年傭工,稍有積蓄,便轉移到包頭兩腦包交通要道開設草料鋪,兼售豆腐、豆芽、饒餅、以及零星百貨。嘉慶年間,他們兩家便合資三萬兩白銀開設了清代蒙古歷史上有名的商號“復盛公”,以經營油、糧、米、面、酒、醋“六陣行”生意為主。
(I)仕宦。周冕,字少逸,浙江嘉興府人,生于道光十一年(1831年),他曾在清末奉命署理蒙墾事務。當時,他已至耄耋之年,為了預思后路、安度晚年之計,在丈量荒地時將松花江北岸一帶土質肥沃的荒地留下來據為己有,并于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在黑龍江肇東縣建屯落戶,取屯名為“同仁堂”,其家在清末有地一千二百余坰、房屋百余間、佃戶一百五十余戶。
(J)響應政府屯墾的招募。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清政府招募內地民眾赴新疆屯墾,當時寄籍肅州經商的山西臨晉縣人盧文忠便情愿自備車輛路費,挈眷前往認墾,受到皇帝的特詔嘉獎。
誠然,破產農民是清代邊疆移民的主體,他們為生活所迫不得不背井離鄉,在“闖關東”、“走西口”、赴臺灣的征途中留下了一個個辛酸而悲傷的故事。《白山黑水錄》在描述東北地區開禁后的移民狀況時這樣寫道:“由奉天入興京,道上見夫擁只輪車者,婦女坐其上,有小孩哭者眠者,兄以后推,弟自前挽,老媼拄杖,少婦相依,踉蹌道上……前后相望也。由奉天至吉林之日,逆旅共寢食者皆山東移民。”(注:《白山黑水錄》。)正是這樣,邊疆移民“闖關東”、“走西口”、赴臺灣的遷徙活動不僅是一種單純的移民活動,它已經在中國普通民眾心理的深層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記,成為一種憂傷文化的象征,代表了中國農民的悲慘命運。與此同時,我們也不能不看到,清代邊疆自發性移民的遷徙動機除了謀生求職型以外,還存在許多更高層次的心理追求。動機源于人類的的基本需要,人類的基本需要包括因缺乏而產生的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歸屬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在清代,因走投無路而被迫踏上邊疆移民征途的例子固然不勝枚舉,而求有所發跡、求大展鴻業的邊疆移民也在所多見。從上文的歸因分析中就可以看出,C、D、E原因產生的邊疆移民的動機層次明顯低于F、G、H、I原因所導致的邊疆移民的動機層次,后者的遷移活動含有滿足移民主體社會需要和精神需要等高層需要的渴望目的。清代邊疆移民既是一曲主旋律哀婉而幽怨的悲歌,同時也不乏光明的音色。在清代邊疆移民的大潮中,有些人可以說是開發邊疆的“弄潮兒”,邊疆地區豐富的資源和廣闊的市場對他們來說是英雄用武之地,邊疆移民的征程對他們來說具有個人豐富自我的意義。因為清代邊疆移民之所以出現,不僅有內地的“推力”,而且有邊疆地區的“拉力”。我們忽視積極的開拓型邊疆移民,就意味著否定了邊疆地區的“拉力”。
人口在地理空間的流動屬于水平式的社會流動,與垂直的社會流動具有密切的關系,二者有時相伴或相隨發生。邊疆與內地生產力水平的不平衡態造成了邊疆移民的大潮,而邊疆移民的社會垂直流動也是這種不平衡的產物。由于邊疆移民的不斷開發,由于邊疆與內地的社會狀況差異較大,故而邊疆地區的社會結構發生了急劇變化,邊疆移民的社會垂直流動速度和比率也是相當快、相當大的,許多邊疆移民到邊疆地區后都改變了其社會關系組合結構中的地位。當然,移民者的天賦條件、自獲條件和社會條件不盡一致,其社會垂直流動的情況也相差懸殊。邊疆移民的社會垂直流動按其幅度的大小和速度的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第一種類型,移民到邊疆地區后的境遇幾乎依舊如故。這類移民在遷徙后一般仍沾著于土地之上而沒有進入新的生產領域,自身素質較差,社會環境的有利條件也沒有賜予他們或與他們失之交臂。1982年沈陽市西塔街道辦事處修建房屋時所發現的吳俊升神道碑中有這樣記載:“先世籍山東歷城,以歲饑就食奉天,再徙昌圖,祖天福,父玉,□□農。公移籍遼源,少為人牧羊。”吳俊升家世代務農,于咸豐末年遷到東北,但幾十年都家貧如洗。該家無社會垂直流動的跡象,然而其社會水平流動卻屬于鏈式遷移,這種鏈式遷移產生的原因即在于其社會垂直流動的失敗。
第二種類型,移民實現了一生中流動的目的但幅度小、速度慢。福建南安《武榮詩山霞宅陳氏族譜》提及一個名叫陳創芝者,“盛年經商臺灣,銖寸累積,暮歲設肆吳山。”(注:《武榮詩山霞宅陳氏族譜》。)此人從盛年到暮年在臺灣慘淡經營,備嘗艱辛,終于過上一個小康生活,足見其成家立業的階梯何等漫漫兮修遠!
第三種類型,移民從社會的底層迅速一躍而成為富豪。陳逸松的祖父是福建省漳州府漳浦縣人,因窮貧無以為生,遂于1842年單身搭乘一條小木船飄到臺灣北部的淡水港,抵岸后不知所從,只好相信命運,將隨身攜帶的一根扁擔豎在地上,扁擔倒向淡水的東南方,沿著這個方向走了數日,最后到達宜蘭縣濁水溪的地方。他在此開荒種地,兩年后攢了一些錢,回到故鄉將已經癱瘓的老母親背上帶到宜蘭,從此定居下來。當時,清朝官員采取限制供應糧食、鹽等辦法以求控制高山族人,陳逸松的祖父便乘機進山販賣私鹽給高山族人,然后換取鹿茸、鹿鞭等貴重藥物出賣給平地的漢人,迅速發跡,又回到故鄉漳浦招募了一批又一批貧苦農民去宜蘭濁水溪一帶墾荒,于是,他由一個逃荒者變為宜蘭第一個擁有五千多頃土地的大地主。從這一典型例子可以看出,凄凄惶惶的移民征途是一些人通向成功的道路,這種移民過程中包含了逃荒與富貴、不幸與幸運、大悲與大喜的人生滄桑世變。
第四種類型,移民的社會垂直流動貫穿于異代變遷之間。《東昌張氏宗譜書》中有這樣的記載:“我張氏之先,居山東東昌府莘縣長興社楊皮營村。乾隆年間,我高祖岱公始游關外朝陽、鳳凰等處。后至吉林之伯都納青山堡鎮東半截河子屯,察其土質膏沃,墾田躬耕,久之遂家焉。”(注:《東昌張氏宗譜書》。)嘉慶年間,張廷舉的祖父兄弟三人因窮困潦倒而先后來到黑龍江省阿城縣福昌號屯(因其家開設的雜貨鋪商號而得名)。他們在前輩的基礎上殘酷剝削農民,特別是從關里后到東北的農民,家業很快擴大,陸續在榆樹、阿城、賓縣、五常、巴彥、綏化、呼蘭、克山、蘭西等八九個縣擁有大量房地產。據《東昌張氏宗譜書》所載,他家僅在克山一縣就有土地一千多坰,在阿城、五常、綏化和呼蘭等地都開有雜貨鋪、糧棧、錢莊、燒鍋(酒廠)、油坊,在林區有林場,在松花江岸還有一個擁有一千多匹馬的大牧場,為東北漢族最著名的富商大地主之一,連清廷的副都統上任都得先來登門拜訪。然而,到張廷舉父親那一代,由于日俄經濟侵略勢力伸入東北廣大農村,再加上馬紅眼領導的農民起義軍的沉重打擊,這個新興的暴發戶家族遂逐漸走向破產和衰落,分家析產,一蹶不振。歷史的發展可謂變幻莫測,一些邊疆移民的沉浮升降也常常輪回替轉。
二、清代邊疆移民的地區性差異
在前面,我們從清代邊疆移民整體出發著重分析了其群體的層次等級特征,但這種研究仍是一種線性的考察。如果我們轉換一下視角,那么清代邊疆移民的地區性差異就會清晰地凸現于我們的視野之內。清代邊疆與內地的生產力不平衡態導致了清代邊疆移民的大潮涌動,而邊疆地區各種條件的不平衡性與清代邊疆移民地區性差異之間的關系更是灼然可見。我們認為,清代邊疆移民的地區性差異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其一,各邊疆地區的移民數量規模極不平衡。就筆者接觸到的材料來看,趙文林、謝叔君《中國人口史》一書運用現代概率統計學方法對清代人口史料進行審訂和推算,其各項核實修正后的數據相對來說較具有權威性,因此我們在這里依據該書中的數據資料制成如下清代邊疆(未包括海南島)人口統計表:
我們假設X[,1],X[,2]……,X[,9]分別代表臺灣、遼寧、吉林、黑龍江、內蒙古、新疆、西藏、云南、廣西在1661—1911年的人口年平均增長率,K代表上述邊疆各地區的項數,則X[,1],X[,2]…,X[,9]分
可見當時邊疆各地區年平均增長率的不平衡性之大。歷史資料表明,西藏地區在有清一代吸收的移民數量微乎其微,該地區的開發是本地區固有民族依靠自身力量進行的,其移民絕對數量可以視為零,為邊疆各地區中移民數量的最小值。與此相對照,東北移民的數量則令人咋舌。在1881—1911年的三十年間,東北人口增長了4倍多,年平均增長率為4.77%。由于在舊中國,人口自然增長模式普通以高出生率、高死亡率而產生的低增長率為特征,東北也不例外,其人口再生產的諸指標與全國各地區應大致相同,所以這時期東北人口高速增長的主要原因不在于自然增長方面的差異,而在于機械增長量、即人口凈遷入量的增加。我們設M為機械增長人口數,Pt、Pt+1為一地區在時刻t和t+1的總人口,n為倒t+1的年數,V[,a]為參照年均增長率(在時刻t至t+1之間),并以全國同期平均增長率為參照增長率,則可以對東北在1881—1911年這段時間機械增長量M進行推算:
該值并非等于真正的移民數量,但大致反映了東北當時移民的規模。
其二,邊疆各地區移民的遷出地呈偏集狀態。如前所述,闖關東、走西口、赴臺灣濃縮了邊疆移民無數悲涼的故事以及由此產生的種種希望和機遇,成為清代大多數移民的主要遷移路線。其中,闖關東的移民主要遷出地為河北、山東、山西等地,走西口的移民主要遷出地為河北、山西、陜西等地,赴臺灣的移民主要遷出地為福建、廣東,到新疆的移民主要來自甘肅、陜西、四川等地,至于四川人口則素有向云貴地區遷移的傳統。對此,清代的譜牒資料有比較明顯的反映。《遼陽吳氏族譜》有這樣的記載:其先世原為山西太原府瓦房村人,順治八年(1651),“遷至奉天省遼陽城高麗門里,始隸旗籍,占地五十余畝,再遷遼陽城北五十里孟胡屯,選村之原,服田力穡,經營家室,遂聚族居之。”(注:民國《遼陽吳氏族譜》。)《蓉城北鄉沙里房氏宗譜》中記載說,郴州房氏第二十世的十一名外遷者中,三人往云南落籍,其中三人落業礦廠。這反映了乾嘉之際云南、貴州等地礦廠興旺、很多外省人紛紛前往聚集開礦的情況。該宗譜還有“葉林,生于嘉慶二十二年,往粵西貿易未歸,落葉桂林”的記載。(注:光緒《蓉城北鄉沙里房氏宗譜》。)山東濰縣《陳氏族譜》中專門編有《寄籍圖》,我們據此可以看出,在該族十二至十七代間,外遷者共有103人,其中去口外蒙古地區的51人、去東北關外的18人。(注:《濰縣陳氏宗族》。)
造成這種邊疆移民遷出地集中化傾向的主要原因是距離。在一般情況下,距離相對短一些,則遷移活動越容易一些,遷移量與遷移距離呈較強的負相關關系,但也有象錫伯族從東北遷到西北那種由清政府組織的超長距離遷移之類的例外。在中國傳統小農經濟體制下,邊疆移民常常與故土在心理上有著難以割舍的情結,距邊疆諸地區較近省份的人口遷移到毗鄰邊疆地區時,其心理和物質準備要容易一些,對毗鄰邊疆地區的生活和生產方式較容易適應,可是,在其他地區則無此便利條件,道路遼逖,山川阻隔,難以遠行,人們只好茍活一隅。同時,與邊疆距離較近地區的人口遷往邊疆的歷史比較久遠、起步早,這樣便會產生“踩路效應”。一方面,只要前人到邊疆立穩腳跟、踩出了一條路之后,就會在后面的人心理中產生誘發因素,后人就會跟著前進,致使人越來越多;另一方面,這些地區移民到邊疆后傳遞信息、鼓勵資助遷出地的親友前去投奔落腳,這種正反饋效應也強化了移民遷出地的集中分布。
其三,移民到邊疆地區后與該地區固有土著居民的關系呈現地域多元化的狀態。在清代臺灣開發過程中,高山族力量弱小,漢族大量移民涌入后對高山族進行欺凌、迫害的現象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日本立教大學臺灣籍歷史教授戴國輝曾經坦率地指出:“我們客家人和福佬人雙手并不是頂干凈的,尤其是參與開拓臺灣的客家父祖輩扮演過侵占山地的先鋒隊。因而我始終保有一種‘原罪’感。”(注:戴國輝《臺灣史研究》遠流出版公司,1984年第23頁。)漢族移民一般涓滴式地注入滇桂地區,與當地土著民的沖突較少。在新疆,移民多系清政府有組織的屯墾人口,通常因漢、回隔離而較少發生沖突。在東北,滿族是當時全國的統治民族,所以漢族移民早期多投靠滿族旗人,隨著時間的推移,滿族旗人的經濟力量迅速衰微,漢族移民很快遠遠超越和取代了舊日的主體力量而成為新的主人,卻始終不敢與滿族發生直接沖突。內蒙古地區的情況與東北既相似又相異。清王朝為了自己的統治地位保護蒙族的經濟利益,內蒙古的蒙族人口遠遠多于東北地區滿族人口,再則,內蒙古地區的漢族移民勢頭也沒有東北地區那樣迅猛,這樣漢族移民在蒙古尋求當地王公貴族保護的歷史持續了很久。到清末,漢族移民隨著人口數量增加和經濟勢力增長逐漸與當地蒙古族發生了比較尖銳的沖突。例如,李守信的祖先是山東濟南府長清縣李家莊人,單身跑到土默特旗給蒙古人耕地,后被主人招為養老女婿,入了蒙古籍,成了“隨蒙古”,其后代比較善于經營土地,家境逐漸寬裕起來,至清代末年,家中已擁有300多畝土地,還有牛馬和羊群,并從破產的蒙古貴族手中買到一百多串“小租”。據李守信說,最初移居蒙古牧區的漢人都依附于蒙古人,如果不入蒙古籍,便動輒得咎,砍柴不許越界,牧養不準出圈,并且有蒙古地痞流氓隨便闖入漢民家中索要酒食。
其四,各邊疆地區移民的組織類型不同,尤其表現為清代新疆地區由國家政權直接參與和出面組織的計劃型移民比較突出,而其它地區則以自發型移民為主。清代新疆計劃型移民有三個特征:一、它是清政府鞏固國防、以邊養邊政策的產物;二、它是通過國家有計劃協調和行政組織來實現的;三、它得到國家移民投資的支持。清代自發型移民則截然不同,這表現為:一、它主要是在經濟利益目標吸引下,通過遷移者的主動選擇來實現的;二、移民的投資費用由遷移者個人自籌解決;三、移民遷移的連續性強,因為在私有制的農業傳統自然經濟格局下,有宜耕土地就自然誘發著人口遷移,作為小生產者的農民為尋求土地而進行遷移是必然的。清代計劃性移民的組織形態一般具有規范性,而自發型移民的組織形態則有時呈現出邊疆移民社會所特有的異常性。在清代邊疆開發史上,有兩個不能不提到的著名移民人物,一個是東北的“韓邊外”(韓憲宗),另一個為內蒙的王同春。《南園叢稿》有這樣的記載:“韓邊外者,初不詳其名字,山東登州人。遷遼東復州,年三十余,復東徙吉林之金城。”(注:張相文《南園叢稿》,卷5。)嘉慶年間,韓憲宗的父親韓元毓因家境貧困,兼遭災荒,遂從山東逃難到遼寧復州,于1813年生韓憲宗。1825年左右,韓元毓用一條扁擔挑著僅有的行李和什物,帶著全家老小遷到吉林,雖比較容易度日卒歲,但生活也較貧窮。韓憲宗因賭博不得不離家出走,最后到夾皮溝金廠挖金,為人俠義,在驅逐馬賊的斗爭中嶄露頭角,被眾人推為首領。韓憲宗憑借夾皮溝富饒的黃金資源逐漸發展自己的勢力,樺甸、安圖、靖宇(當時的濛江)、撫松一帶儼然成了韓家的“獨立王國”。韓憲宗豢養私兵,號稱有“鄉勇三千”,設立了一整套統治機構,該機構的中樞機關稱為“會房”。史載,“居斯土者,且只知有韓氏,而不知有國家、有政府。”(注:《樺甸縣志》卷五,第3頁。)韓邊外的統治集團是一種擁有武裝、旨在勞動謀生、以把頭制為基礎組織起來的流民團體。王同春是當時直隸邢臺縣人,同治十三年(1874)來到后套做工,后來自己租種蒙地,逐漸自創牛犋,并以隆興長(今五原縣城南)為大本營,發展土地。他識水脈、懂工程設計,能用土法測量,起初以技術作為入股資格與他人合伙開渠,后因發生矛盾自立門戶,由于善于總結經驗,開渠引水多獲成功。光緒七年(1881)開永和渠,光緒十二年(1886)又開同和渠(后改名為義和渠)。開渠之后,“地隨水走,人隨地走”,耕地擴大,王同春招募的移民日益增加。清末后套共有八大干區,每區周圍數百里,他獨自一人就開辟五個區,擁有良田一萬余頃,牛犋七十個,幾乎占據了整個后套地區。王同春擁有武裝,對移民使用私法進行管轄。在邊疆移民社會中,移民蜂擁云集,泥沙俱下,資源的有限性不時引發各種血腥爭斗,形成邊疆社會巨大的動亂場。按照社會學的觀點,組織活動以適應環境為目標,穩定的環境允許組織進行常規化、標準化的活動,變動不居的動態環境則要求組織及時地作出適當的反應,一切組織都是實現一定目的的社會系統,必須對社會提供功能效果。自發型移民到封建生產力不發達的邊緣地區后,面對群龍無首、混亂不堪的社會環境,其頭腦深處的皇權和專制主義思想更加濃烈,迫切要求頂天立地、叱咤風云的領袖人物使他們的生產秩序化、生活安寧化,這樣便使移民中基于感召性權威而建立的不同于習慣的組織形態應運而生。如果說新疆的移民屯墾是理性一法律化的組織,韓邊外一王同春現象的移民組織屬于神秘化的組織,那么,臺灣地區的移民則更多地依賴于傳統的組織。從譜牒資料中可以看出,林先坤生于雍正三年(1725年),24歲時渡臺,能力高強,“始而耕田為業,克勤克儉,以振家聲。亦難先貧于后富之,其貧而不諂之,其富而不驕之,貧而守分,富而施仁。”(注:林疇《潮州饒平林氏大宗譜牒》,影印手抄本,第76頁。)因此六年有成,遂于乾隆二年(1738)回鄉省親,并帶族人林孫檀等一同赴臺,開辟田園,聚集成莊,為當地的領袖人物。(注:林祁釗《林氏族譜》,影印手抄本,第5頁。)在拓殖過程中,林先坤運用中國社會結構中宗族組織的原則來結合力量,與其它幾位族長組織學會,先后成立了五十九公、次圣公、觀音公、拱震公等合約字蒸嘗,一方面祭祀祖先,一方面投資于土地經營。這種宗族團體的組成是采取志愿的形式,這樣其派下人的權利與義務關系與傳統宗族組織的“照房份”稍有區別。不過,他們所供奉的唐山祖和祖籍地所奉祀的一樣,所以這種蒸嘗可以說是一移殖性的宗族組織,具有強烈的經濟取向,在早期資本凝聚與團結族人自保自衛的功效上發揮了極大的作用。由此可見,中國封建社會傳統的宗族組織在臺灣邊疆移民社會時期已經發生顯著變異,是自發型移民因毫無官方資助而以祖籍地為基礎的互相合作的地緣團體。
其五,各邊疆地區的移民眾趨人格大不相同,特別是臺灣地區的移民與其它地區的移民相比尤為明顯。福建、廣東沿海地區海岸曲折,人民與海相習,視海洋為坦途,這種地理環境對當地居民以冒險精神為特質的海洋性開放性格的養成無疑具有得天獨厚的條件。另一方面,十六世紀以后,閩粵沿海地區社會經濟條件惡化,資本主義萌芽發育較早,而葡萄牙人、日本人在沿海地區的出現增加了海外貿易的機會,于是,一種冒險與謀利的精神逐漸普遍醞釀,產生功利主義的思想。這一地區的民眾“唯利是趨”、“趨利喜作”的眾趨人格心理定式,往往使他們“遺祖宗之丘基,族黨之團圓,隔重洋之渡險,竄處于天盡海飛之地”,成為中國人最具有進取心和喜歡冒險的分子。正是這樣,臺灣地區移民的“開拓者精神”較其它邊疆地區的移民表現得更為淋漓盡致。與臺灣地區相比,清代東北、內蒙等地的移民的進取心和開拓性相對而言要弱一些。我們在史料中常常可以看到這樣的現象:一些山東移民憨厚樸實,到東北后一心務農,試圖依靠東北的廣闊土地和自己的辛勤勞動求得五谷豐收、全家溫飽,但仍然無法擺脫窮困的陰影;一些移民到內蒙后雖然發財致富,卻舍不得花一文閑錢,吃穿極其樸素,沒有改變陜北人在原籍的節儉習慣,表現出強烈的自我抑制型人格特征,連在內蒙、新疆等地定居的晉陜商人也多采取保守的經營方式以求穩步發展。從本質上說,移民活動本身就具有冒險性,因為移民活動的行為主體必須克服人口分布的惰性,而移民的前途往往也含有一系列未知的因素,沒有足夠的勇氣是無法付諸實踐的。然而,在中國封建社會,生產力水平不高,自然經濟占主導地位,百里而異習、千里而殊俗的情況十分明顯,地域因素對人們性格的形成影響極大,由于邊疆移民遷出地分布呈偏集態且遷出地社會變遷的內容、方式、程度、次序等具有不平衡性,所以邊疆各地區移民的社會性格必然具有異質性,其開拓性和進取心的強弱程度不盡相同。
三、從清代邊疆移民看邊疆開發的不平衡性
勞動力是生產力最重要的構成要素,邊疆移民是清代邊疆開發的重要行為主體,邊疆移民的差異性不能不對清代邊疆開發的不平衡性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人口系統既具有遠離平衡的開放性又具有非線性的反饋機制,這樣它便具備了自發產生各種時空有序結構即耗散結構的條件。人口系統的耗散結構在空間狀態上表現為人口的地區分布必然呈現出一定的規律性、各地區人口的數量和密度會自發趨于某一適度。正是如此,清代邊疆移民數量在非均質的地域空間上不可能分布均衡。大致上,清代邊疆移民數量增長的快慢可分為四類地區:(a)增長特快區,包括臺灣和東北;(b)增長較快區,包括內蒙和新疆;(c)常態增長區,包括廣西、云南和海南;(d)特慢增長區——西藏。從東南的臺灣起,按逆時針方向依次經過東北的黑、吉、遼三省和正北的內蒙、西北的新疆、西南的西藏一弧圈,邊疆移民的規模基本上趨于越來越小,邊疆開發的水平也隨之基本上越來越低,這絕非偶然的巧合。因為,自然資源的狀況決定了人口承載力和人口經濟容量,從而支持邊疆開發所能達到的一定經濟增長速度。換言之,清代邊疆開發中存在著這樣一條因果鏈條:區域的自然差→移民數量差→邊疆經濟開發水平差。還需要指出,區域的自然差產生的不單純是移民的數量差,移民是資金和技術的載體,而資金和技術與移民數量一樣都是支持邊疆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這意味著區域的自然差通過影響移民數量而對邊疆經濟增長產生的是一種擴大效應。清代邊疆開發過程中東部與西部差距之所以明顯擴大,與這種擴大效應密切相關。
區域經濟非均衡運動理論認為,非均衡運動是經濟地域運動的絕對規律,區域經濟集中增長與均衡擴散是區域開發布局的基本內容,它們的對立統一是區域生產力分布發生變化的基本動因。區域經濟開發早期以增長極點開發為主要形式,中期以點軸開發為主要形式,晚期以網絡開發為主要形式。有清一代,邊疆地區的人口動態分布狀況通常與邊疆地區經濟發展空間組織形式的演變過程相吻合。在臺灣,清初成片開發主要在臺南地區,到康熙四、五十年間,臺灣縣境開發殆盡,移民分別向南、北兩個方向發展,到雍正年間,南至瑯*[王+喬](今恒春)下淡水一帶,北至新莊、艋舺、板橋、新店溪一帶,西部平原肥沃易耕之地大部分已墾為田園。在開墾之初,墾殖地區多以點狀分布,后來各點逐漸擴展并互相連為一片。至乾隆末年和嘉慶年間,較為瘠瘦或交通不便的花蓮溪流域、中部埔里社盆地等地區得到開發。清代臺灣東部被稱為后山,直到道光年間才有移民進行開墾,而且墾區也較為有限。在東北地區,遼寧由于距離內地封建經濟擴散的空間距離較近,易于接受擴散地區的輻射力和擴散效應,因此在1881年的東北移民主要分布在遼寧,隨著移民在清末大量涌入東北,東北地區經濟大規模開發的前沿線不斷向北推移,到1911年時,遼寧人口所占比重下降了近33個百分點,而同期吉林人口比重提高了近23個百分點。由此可見,東北移民的動態人口分布已出現了由不平衡趨于平衡的傾向,人口密度開始向平均值靠攏,移民在東北地區的遞次推進與東北地區經濟開發的空間演變是同步發展的。在內蒙,南部地區漢族移民數量大,農業成為該地區最主要的生產方式;再往北一點,漢族移民逐漸減少,蒙古人較多,形成了半農半牧的經濟區域,其農業經營方式遠比南部漢族移民的耕作粗放,蒙古人將自己的這種耕作方式稱為Mogol tariya,意為“蒙古農業”,亦即當地漢族移民所說的“漫撒籽”,不過半農半牧區在畜牧業方面打井、搭棚、筑圈、劃分草甸子的現象比牧區更為普遍;漢族移民直到清末都幾乎沒有滲透到內蒙北部地區,故而該地區為牧區。很顯然,漢族移民在蒙古由南向北呈遞減趨勢,農業比重也由南向北呈遞減趨勢,并且農業經濟區域隨漢族移民不斷向北滲透而擴大。新疆地區移民和土地開墾帶有較濃厚的計劃性色彩,但也反映了移民的集聚和延伸狀況決定經濟布局展開的空間格局的客觀規律。清朝在新疆的屯墾最早在巴里坤、哈密、吐魯番等東疆地區創辦,后來伴隨著移民的大批遷入,北疆地區的屯墾沿天山北麓自東而西水平延伸,不斷增加,形成了巴里坤墾區、奇臺墾區、烏魯木齊墾區和伊犁—塔城墾區的農業整體布局。由于清前期采取重北輕南的移民屯墾方針,大批漢族移民進入了北疆,使北疆社會經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變化,徹底扭轉了幾千年來北疆比南疆落后的局面。在此之前,南疆是新疆的經濟重心,素稱“居國”,以農業為主,北疆素稱“行國”,以游牧為主,而在此之后,北疆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都一直遠遠高于南疆。究其原因,這種經濟重心的歷史性轉變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太歸于清前期重南輕北的移民屯墾。嘉慶年間,北疆農業區的基本格局形成后雖然沒有出現整體性變化,但開墾的中心區域已呈現向西轉移的趨勢。因為,乾隆年間以來發展最快的烏魯木齊墾區水土條件較好,主要荒地多已安戶認墾,其開拓步伐不能不逐漸放慢。與此同時,偏處西陲的伊犁隨著內地因歲歉而輾轉流入的就食人口的不斷增加,大大加快了土地開墾和水利建設的速度。道光以后,新疆的開發活動又具有南北并舉、全面興起的特點。我們由此可以得出結論:遷移是人口再分布的杠桿,移民指向性往往塑模著邊疆經濟開發的生產力空間的分布。
移民的資金狀況對邊疆各地區經濟開發的速度、效果影響甚鉅。總起來說,貧苦農民是清代邊疆移民的主體,不過在臺灣地區的移民中,有資金者所占比重較諸邊疆其它地區要高一些,而且所發揮的作用也要大一些。東北地區的移民起初都幾乎一文莫名,逃荒型和謀生型移民居多。史載,張作霖的曾祖張永貴本系直隸河間府大城人,于道光年間“因家無恒產,衣食維艱,遂出關謀生,止于海城。”(注:靜庵《張作霖一生的歷史》,《時新報》1978年6月1日。)又如,武百祥本系河北省樂亭縣何新莊人,因家窮念不起書,十三歲時(1892年)跟隨舅父跑關東,在寬城子(長春)一家雜貨店做了七年的伙計。該店后遭戰禍而倒閉,而哈爾濱當時因沙俄開始修東滿鐵路而逐漸興起,許多破產農民、小商販和生活無著落的人都涌向哈爾濱以求發財。武百祥與一個叫苗二磕巴的人相識,苗說他在哈爾濱有位朋友能幫助辦到賭局許可證,武百祥便隨身帶了一些襪子、腿帶等與此人一同步行來哈,住在同發街一家小店等苗二磕巴聯系設賭局,因無事遂在住店門前擺地攤,出賣隨身所帶的貨物,不久就銷售一空,接著又去長春背回一些小百貨擺攤出售。哈爾濱當時時興懷表,但缺乏表鏈,武百祥在一家法商表行發現新到了大宗表鏈,將其全部一次買到,壟斷了哈爾濱的表鏈市場,大獲其利。光緒三十二年(1907年)冬,有些從京奉鐵路北來的旅客戴著英式皮帽,人們都對此十分喜愛,卻苦于當地無貨源,武百祥自己買縫紉機照原樣仿做,自產自銷,又一次獲得豐厚的利潤。后來,武百祥成了哈爾濱同記商場的創始人。張永貴、武百祥可以說是東北移民的典型,他們在闖關東時都是身外無長物的赤貧者。的確,內蒙、新疆地區有一些殷富的商業移民,可是他們中有許多人把經營所獲的資金通過山西幫票號匯往內地,反而出現資金逆流的回程效應,無助于已開發地區與待開發地區之間經濟不平衡的縮小。臺灣地區的情況迥然不同。在當時,相當一部分擁有資本而雄心勃勃的“有力者”來到臺灣,如在南部則向官府請領墾地,如在北部則與先住民商讓墾地,始則自投資本,自行開墾,占地既廣乃另招農民擴大再墾范圍,結果成了名為墾戶的豪族。諸如彰化有施世榜、楊志申,新竹有王世杰,臺中有吳洛、張振萬、林成祖,臺北有林平侯,淡水有胡倬猷、姜秀鑾、周邦正,他們“內有數百甲之土地,外則代表幾百千之農民”,“其勢隆隆,隱然有如小諸侯。”正是這樣,除了有少數的例外,臺灣豪族控制之風,更甚于大陸。臺灣移民中這一部分來自大陸較有資力的冒險人物成了拓墾的領導者和組織者,民間經濟主體比較發達,所以臺灣經濟開發在有清一代遙遙領先于其它邊疆各地區。海南島與臺灣同是我國兩大島嶼,稱為我國東南雙目,但清代海南島經濟開發卻遠遜于臺灣,造成這種不平衡的原因錯綜復雜,移民的資金狀況不同即是其中之一。有清一代,海南島移民達二百一十多萬,比明代幾乎增加四倍,平均每年都有近萬人從大陸入居,然而海南移民自明朝末年以后絕大多數都沒有資產,他們在農業上只要是自耕農,就已感到相當滿足。在這種情況下,每戶耕地面積愈發細分,瓊山、文昌、儋州、安定、澄邁、樂會、萬州等州縣的耕地過去保持著余裕的局面,而到清后期則接近不能再分的界限,因此海南島的經濟開發便陷入一種類穩定均衡狀態而不能自拔,發展比較緩慢。我們由此可以看出,邊疆移民在開發過程的資金供求在空間上的配置不平衡態勢,必然會衍生出邊疆開發結局的差異性。我們并不是說臺灣地區的開發中不存在資金饑渴癥,只是說它相對于其它地區來說程度要輕微一些。臺灣地區的土地開發之所以拓墾一片成功一片,內蒙古地區土地開發之所以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現象比較嚴重,原因即在于內蒙地區移民對土地投資不足,耕墾多而培壅少,結果在地力耗盡后不得不加以放棄而轉到其它地方,臺灣地區則土壤肥沃,資金供應也相對充沛,以此臺灣地區的經濟開發成效比內蒙較為顯著不是沒有道理的。歷史昭示我們:邊疆移民在邊疆開發過程中資金供求缺口越小,開發效率越佳,反之則不僅開發速度緩慢而且容易導致破壞生態環境的經濟短期行為。
邊疆移民在各地區達到高潮的時點不一,邊疆各地區經濟成長的成熟性處于不同階段上。從全國范圍來看,東北和臺灣的經濟在清代已經被啟動起來。由于漢族移民在臺灣開拓時間短,臺灣社會在一個較長時期都屬于不斷拓殖的移民社會,后來經過“內地化”運動的社會轉型,便逐步發展成為與閩粵社會十分相似的土著社會,使臺灣傳統的社會結構具有明確的中國傳統社會結構的基本形式。大約在1860年前后,臺灣從移民社會過渡到了定居社會。在這時,居民已經以移民的后裔為主,親屬之間的血緣關系超過了同一祖籍的地緣關系,“分類械斗”趨于減少,社會相對安定,大陸上的士紳階層、科舉制度、文化思想等等相繼移植過來,文風興起,由篳路藍縷、草莽習氣甚重的移民社會向文治社會變遷。以丘逢甲為例,其家系客家人,遠祖原居于河南衛輝府封丘縣,輾轉遷徙到粵東。到乾隆中葉,丘逢甲的曾祖父丘仕俊(第十八世祖)偕同鎮平縣的一批客家人,漂洋過海,向臺灣遷移。丘仕俊遷臺后,因臺灣西部沿海平地大都有早期來臺的福建漳、泉先民居住,便到接近山胞的內地半山區謀生,在舊屬彰化的一個叫東勢角的地方(今臺中縣東勢鎮)落腳。丘仕俊武藝高強,在此地辛勤拓殖,并設館授徒,教習武藝,經過兩代人的墾殖經營,丘家擁有的田產漸增,家境日裕,終于在此地站穩了腳跟。從遷臺的第三代起,丘家子弟才有轉向文事者。丘逢甲幼年習文、后來抵抗日軍侵臺,這一切都反映了臺灣社會轉化為定居社會后文風興起、移民后裔轉化為土著居民后對當地認同感增強的社會變遷。東北移民的高潮出現于清末,到清朝滅亡時仍方興未艾,所以東北移民社會到清末仍未徹底完成其向土著化的社會轉型,不過這種社會轉型的運動由來已久,因此其移民社會成熟的程度也高于內蒙和新疆。一方面,清后期東北馬賊、土匪盛行,反映著以流動性、不穩定性為特征的邊疆移民社會土著化過程尚未完全終結;另一方面,東北社會模式中特殊的“邊疆性”色彩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消退、淡化,由封建邊疆開發的移民社會適應態向傳統封建社會正常態變遷的運動趨勢越來越明顯地表現出來。而其它地區的移民社會在清末均尚未出現大規模的土著化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