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建設研究
胡玉
摘要:農村土地流轉是中國農業和農村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對現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進行的一種行之有效的制度改進,而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建設,則是有效推進農村土地流轉規范化、制度化的關鍵工程。目前河南省鄭州市已經建立了土地流轉服務體系,鄭州市農村土地流轉可以依托這個平臺進行,但是在運行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則成為解決土地流轉市場建設的關鍵。
關鍵詞:鄭州市;農村土地流轉;土地流轉市場
一、鄭州市農地流轉現狀分析
1.鄭州市農地流轉現狀。截至2009年10月底,鄭州市土地流轉總面積為2.4萬公頃(包括980公頃林地,170公頃果園,193.3公頃魚塘,6 480公頃荒地),占農用地面積的7.5%,其中耕地流轉面積1.616萬公頃,占家庭承包耕地總面積的6.6%。耕地流轉共涉及98個鄉(鎮)、街道辦事處,931個行政村,5 269個村民小組。耕地流轉農戶9.93萬個,占總數的9.7% [1]。
2.鄭州市農地流轉的特點。(1)耕地流轉形式以出租為主。鄭州市土地流轉涉及轉包、轉讓、互換、出租、入股等多種流轉形式,其中以出租和轉包為主要形式。其中耕地出租12 586.7公頃,占耕地流轉面積的77.89%,轉包2 700公頃,轉讓480公頃,互換240公頃,入股153公頃 [2]。耕地出租面積占的比例較大,入股面積最小。(2)耕地流轉后經營規模在不斷擴大,且發展高效農業的占95%以上。全市耕地流轉后進行規模經營的面積為13 260公頃,占流轉總面積的82%。流轉后進行規模經營,其中種植糧食作物面積僅為282.9公頃,占規模經營總面積的3.07%,種植經濟作物和發展觀光農業面積達到8 593公頃,占93 %以上 [3]。由于流轉后種植糧食作物,效益低下,有些甚至根本沒有利潤,因此,這些農業經營大戶和企業大多都是利用流轉的土地,發展特色農業、高效農業或觀光農業。(3)耕地流轉后用于非農業的流轉價格最高。每公頃年流轉價格在7 500元以下面積為6 200公頃,流轉價格在7 500元~15 000元的面積為9 033.3公頃,流轉價格在15 000元~22 500元的面積為673.3公頃,流轉收益在22 500元以上的面積為245.9公頃 [4]。土地流轉后開展苗木花卉種植、觀光農業比較高。鞏義市、新鄭市等地個別村組土地流轉后用于非農業,如作為工業企業的倉庫等,土地流轉價格都在1 000元以上。(4)鄉村兩級或中介服務組織牽頭流轉土地所占比重在不斷增加。流轉途徑中通過鄉村兩級(作為流轉中介)以及縣鄉服務組織流轉的面積達到9 586.7公頃,占流轉面積的59.32%。流轉雙方自己協商進行土地流轉的為6 580公頃,占耕地流轉面積的40.68%。新密市有98.4%的耕地流轉都是鄉村組織牽頭或村組接受委托流轉的;鞏義市康店鎮100%的土地流轉全部是通過鄉村牽頭進行流轉的 [5]。說明農戶間自發流轉的面積比例在減少,作為流轉中介組織的鄉村兩級或縣鄉服務組織在土地流轉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明顯,越來越重要。
二、鄭州市農地流轉市場建設分析 [6]
1.鄭州市農地流轉市場建設現狀。經過多年的努力,截至2009年底,鄭州市已經建立109個服務中心(站),5級土地流轉體系,每個層次都可以實現信息的查詢和錄入功能,依托在鄭州市農村土地流轉信息網,每個終端都可以查詢土地流轉信息。其中12個縣級服務中心服務大廳的總面積為577平方米,每個服務大廳平均為48.1平方米;97個鄉級服務站服務大廳總面積為2 721平方米,每個服務站平均28平方米。隨著鄭州市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的建成,今后農民可在服務中心(站)自主或委托流轉自己的土地。此舉被認為是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加快都市型現代農業建設和促進農民增收的創新之舉。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站),無償為農民提供信息服務,為農戶和企業提供最新的、有價值的土地流轉信息,同時也將實現土地流轉有形市場和信息市場的對接。
2.鄭州市農地流轉市場建設存在的問題。鄭州市的農地流轉市場已經建立起來了,整個體系設計的也非常好,但是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1)農地流轉市場體系建立起來了,參與流轉的主體很少。一是農民參與流轉的積極性不高;二是缺少農業大戶的參與,或者說農業合作組織或者知名農業企業的參與,缺少規模帶動效應。(2)缺少農地流轉的動力。農地流轉主要由基層政府來推動,其他市場主體沒有參與的積極性與主動性。(3)從各地的土地流轉實踐中明顯可以看到,農地使用權流轉主要是農民自發的,流轉往往在親戚、朋友、鄰居間進行,交易成本大,流轉關系不穩定,同時也限制了土地流向邊際產出率高的使用者。(4)農地流轉市場體系建立起來了,但是沒有解決好農民的“后顧之憂”,他們不敢放手土地。
三、解決思路
1.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推動參與主體的增多。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加快推進農村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為農地流轉的市場建設提供盡可能高的平臺。實踐證明,農村土地流轉的速度和規模,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業產業化程度的高低,沒有大規模、上檔次、高效益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種養大戶的帶動,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始終難以突破現有水平。因此,必須因地制宜立足各地農業資源、技術和產業優勢,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尤其要以市場為導向,以質量效益為目的,以現有資源、技術為依托,著力打造農業產業鏈。要積極推行公司(合作社或大戶)+基地+農戶的產業化經營模式,在公司(合作社或大戶)、基地、農戶之間建立起以誠信為基礎的利益均沾、風險共擔的利益聯接機制,充分發揮公司(合作社或大戶)在農業產業化經營中的輻射帶動作用,以此擴大土地流轉的規模,提高土地規模經營的綜合效益,最終達到農民增收、農業增效的目的。 2.調動農民參與流轉的動力。(1)堅持自愿有償的土地流轉。必須要堅持農地流轉雙方自愿協商,互惠互利,“自愿、依法、有償”原則。自行選擇流轉形式、流轉期限和補償標準等,保障農民在土地流轉中的利益,切實做到流轉收益歸農戶所有;對集體統一規劃、集中連片的土地流轉,應在充分尊重多數群眾意愿的基礎上。搞好協調與協商,引導農戶進行土地流轉。(2)提高參與農地流轉主體的收益。只有提高參與農地流轉主體的收益,才能調動各方的積極性。這就要求當地的農地流轉市場提供更高的平臺吸引資本進入和項目進入,這樣才能給流轉的主體帶來比較大的收益,才能吸引更多的農地參與到流轉中來,從而提高本地的土地生產率,帶來規模效益。
3.關于流轉關系的確立:加強農地流轉程序和管理機制的建設。(1)規范農地流轉程序。土地流轉涉及土地所有者、土地經營者等多方面的利益,流轉必須按規范的操作程序進行。土地流轉關系確立后,流轉雙方要簽訂流轉合同,明確流轉的形式、數量、年限、條件及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等,合同應經過農業部門鑒定。鄭州市應建立農村土地流轉登記制,加快構建土地流轉規范化管理步伐。一是政府應加強對土地流轉的領導和在工作機制上創新,按有關規定建立農村土地資源流轉服務中心,負責土地信息、引進流轉對象、辦理流轉手續、協調土地關系等;二是各鎮街應有專門領導負責當地土地流轉的政策宣傳,規范管理、指導,協調關系等工作;三是鎮街經濟發展辦公室,應切實做好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及土地承包、土地流轉業務指導工作,推進農村土地依法流轉和農村社會穩定。(2)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監督管理機制。由土地主管部門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的監管,協調處理各方關系,積極引導和規范土地流轉。做好流轉前期工作,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凡是涉及大面積流轉,要召開村民大會,并經2/3以上村民表決通過。對多數農戶不愿流轉的,不要急于求成。在做好農民工作和項目包裝基礎上,通過聯合招商、公開招標等形式,吸引廣大工商業主和經營大戶投資效益農業,實現規?;s化經營。(3)強化管理并規范行為。嚴格保護流轉雙方合法權益,禁止任何部門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對通過流轉獲得土地經營權的經營大戶,在政策上予以優惠,扶持大戶發展生產,解決各種困難。明確合同主體,明確經營權流轉的土地狀況、違約責任以及解決爭議方式等,規范流轉程序,制定土地流轉示范合同,糾正土地流轉中的錯誤做法,建立行之有效的土地流轉管理體制,為農民提供信息政策和法律服務。做好流轉合同履行情況監督,確保農民利益不受損害。協調和化解流轉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糾紛,保證和促進流轉工作順利開展。
4.解決好農民的“后顧之憂”,讓他們敢于放手“土地”。大力培育農村勞動力市場,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為土地流轉創造條件。加大農村戶籍制度改革力度。改變農民的“戀土”觀念,減少農民對土地的直接依賴。加快建立適合農村特點的社會就業、養老保險、合作醫療等社會保障體系,擴大農村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弱化農村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真正為農民解除放棄承包地的后顧之憂,促進農業勞動力的徹底轉移,實現農地資源的高效配置。要加速農業產業化和農村城鎮化進程。依靠科技進步,積極主動地以國內外市場需求為導向,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小城鎮建設步伐,促進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為土地流轉創造條件。
農地流轉市場的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而且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需要不斷的研究影響流轉市場建設的主要因素及其發展變化,探究其發展規律,更好地為農民、農村建設服務。
參考文獻:
[1]胡小平,孔喜梅.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與農民利益保護[J].經濟學家,2005,(6):39-43.
[2]李長健,徐麗峰.農村土地流轉之前提: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J].中共太原市委黨校學報,2010,(1):13-18.
[3]黃國慶.基于農民利益的農村上地流轉制度創新[J].物流與采購研究,2009,(49):74-75.
[4]鄭州市農村土地流轉信息網,http://www.zzsnctdlz.gov.cn/.
[5]鄭州市土地流轉資料匯編[Z],P119-120.
[6]鄭州市農業經濟管理指導站調研資料[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