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我國農村金融的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
佚名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金融日趨完善與發展,形成了一定規模的與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農村金融體系。但是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城鄉差距大,農民收入低的問題也不斷的突顯出來,使得我國農村金融體系依然存在一系列的問題。本文從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和現狀出發,分析了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的問題和缺陷,指出了這些問題存在的原因,提出了這些問題的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農村金融 現狀與問題 發展對策 一、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改革發展的狀況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金融體制的逐步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一是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穩步推進。二是“三農”貸款持續增長。截至2006年上半年,我國農業貸款余額近3萬億元,約占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余額的14%,60%以上農戶的貸款需求得到滿足。但是當前農村金融改革發展中也存在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一是農村地區資金外流情況嚴重。目前,通過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等商業性金融組織,每年從農村地區流出的資金大于從城市流入的資金,導致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受阻,城鄉差距過大。二是農村金融機構體系不健全。商業銀行改革以來,幾家主要銀行都大批撤出了在農村地區的營業網點,與此同時,為“三農”服務的金融機構建設沒有跟上,造成機構網點覆蓋率偏低,農民接受金融服務困難。三是金融產品創新不足,盈利水平不高。現有的農村金融機構主要經營傳統的信貸產品和商業保險產品,而對農民需求量較大的小額貸款和農業保險則缺乏創新,造成金融產品單一,盈利能力嚴重不足,造成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薄弱,而一些非正規的農村金融組織由于金融服務比較符合農民需求,發展較快,但是潛在風險較大。四是金融基礎設施不完善,支付結算體系落后。適合農村經濟特點的金融電子化、票據化基礎設施研發和建設不足,覆蓋的地域范圍小,便捷化程度低。這些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金融“三農”服務的能力,嚴重制約了農村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發展我國農村金融的可行性建議與措施 通過對農村金融的經營背景及現狀的分析與比較,為促進其更快更好的發展,從而裨益鄉民,較好輔助“三農”政策的執行,特提出以下建議。 1.建立相關風險補償核準規劃。通過財政部門等盡快償還原拖欠農信社的相關貼息,同時剝離先前由于政策性原因而導致的不良貸款,地方政府應完善農業部門的信用評級制度及相關部門的貸款擔保機制,控制農業貸款的可能性風險及損失。 2.建立有效的農村資金回流機制。在引導農村信貸資金回流支持新農村建設方面,一是要為抑制農村信貸資金外流提供制度性保證;二是要合理利用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通過財政資金補償金融機構貸款風險和稅收優惠等措施,引導農村資金高效率地轉化為農村投資。增加對當地經濟信貸投放較多的金融機構再貸款額度;鼓勵郵政儲蓄資金參股農村信用社,投資設立農村小額保險組織,試辦農村小額貸款機構,為支持新農村建設提供長期的資金投入來源。 3.制定《農業投資法》,規定縣域金融機構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將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當地,或購買農業政策性金融債券。建議以縣為單位,按經濟發展水平劃分貧困縣和非貧困縣,貧困縣免除所得稅和營業稅,非貧困縣免營業稅、所得稅減半征收。加強對縣域資金流動的監測和預警,限制國有商業銀行或農村信用社系統內上存資金比例,通過運用差額準備金制度,對上存資金比例過高的金融機構可以提高超額準備金比例實行繳存,并下調超額準備金利率。 4.發展農村社區基金和小額信貸機構,彌補農村金融服務空白。近年來農信社改革的商業化趨勢不斷強化,一批農信社將撤離偏遠落后地區。這種趨勢無法逆轉,只能采取有效措施,彌補偏遠落后地區的農村金融服務空白。農村社區基金和農村小額信貸機構就是彌補農村金融空白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