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城鎮化建設環境優化的對策研究
胡紹蘭 張國興
[摘要] 農村城鎮化在給農村經濟帶來繁榮和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環境問題。伴隨著農村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農村城鎮環境污染越來越嚴重,必須引起重視.本文針對目前農村城鎮化建設存在的環境問題提出了農村城鎮化建設環境優化的對策。 [關鍵詞]農村城鎮化 環境污染 環境優化對策 農村城鎮化,是指在推動農業現代化和農村工業化的同時,參照城市先進的經濟技術社會標準,在我國廣大農村建設中小城鎮。它具體包括農業人口逐漸向非農業人口轉移,大量的農村勞動力轉向第二、三產業,多數居民要轉到統一規劃布局的小城鎮之中。農村城鎮化作為現代經濟活動的載體,對經濟發展的服務、導向、拉動作用是農村所不可比的,因此,世界各國都非常重視本國的城鎮化建設,現代化社會亦把城鎮化作為衡量一個國家是否現代化的重要標志之一。 鑒于此,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各地政府就逐步加大了當地農村城鎮化建設的力度,使得過去一度發展停滯的小城鎮建設日趨活躍,到目前為止,全國的小城鎮建設已經呈現出一片繁榮的景象。不可否認。農村城鎮化的不斷推進,極大地促進了農村工業化和現代化的發展,但也帶來了生態環境的問題,在農村城鎮化推進過程中,人們更注重直接的經濟效益,而忽視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伴隨著城鎮化建設而帶來的環境問題也以驚人的速度擺到了國人的面前。不少小城鎮大氣污染和水污染嚴重,垃圾圍城現象普遍存在,生態環境惡化趨勢日益加重,影響了農村城鎮化工作的可持續發展。如果對農村城鎮化建設中的環境問題不予以足夠重視,就會與農村城鎮化建設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相背離,為此必須在借鑒世界各國小城鎮可持續發展理論和實踐的基礎上,探索解決我國農村城鎮化建設所帶來的環境問題的新途徑,采取有效措施來解決農村城鎮化進程中出現的環境問題。本文將主要從環境保護角度來探討我國農村城鎮化建設環境優化的對策方法。 一、樹立人與自然和諧的觀念,加強環保意識 人是城鎮生態環境系統的主體,是城鎮生態環境的設計者、建設者和管理者。人的行為對城鎮功能的好壞起著支配作用。當今許多城鎮問題都是由于人缺乏環境保護意識導致的,因此必須從普及和提高意識著手。目前由于技術的進步和人類作用的加強,存在著過分強調人的主觀性的思想,片面地按照人類需求來改造環境,與自然對抗,違背自然規律,造成資源枯竭,環境惡化,歷史的經驗向我們警示,不能無限度地向大自然索取,人和自然之間應當保持和諧、協調的關系,才能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標。農村城鎮化建設應該體現生物圈和技術圈協調,人與環境和諧相處。 二、制定城鎮環境建設規劃,實現農村城鎮化建設快速發展 城鎮是一個多功能、多層次的生態系統,農村城鎮化過程中如果只注重經濟功能,忽視城市的環境功能,就會產生一系列的環境問題。在實踐中人們對城鎮生態系統缺乏足夠的認識和了解,以及局限于眼前利益的行為,是造成城鎮環境破壞和污染的根源,因此必須掌握城鎮環境和生態的特點及規律,搞好近期和長遠城鎮環境建設規劃,特別應做到保護和節約水資源,防治城鎮水源污染。嚴禁在城鎮市區建設污染水源的工程項目。改變城鎮能源結構,合理利用能源,解決大氣污染問題。對城鎮生活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盡可能使其資源化加以利用。只有科學的規劃和管理,才能實踐城鎮環境的優化。 三、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財力保障機制,加大環保基礎設施建設 目前,小城鎮是以上繳財政收入為主,自身不是一級獨立財政,無法把必要的正當的環境投入列入財政預算和計劃中實施。加上小城鎮自身財力不足,除了各項財政支出外,難于支持一般的環境保護工程的資金需要,所以,小城鎮應當把環境保護目標納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搞好綜合平衡,加強對環境項目的財政傾斜和信貸投資,創建環境、經濟協調發展的小城鎮,用足用好按規定籌集的環保費用,根據“污染者負責、開發者保護”的原則解決環境優化問題。政府著力加強城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危險廢物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保障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