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農村城鎮化建設是提高農民收入的根本出路
曲凌夫
【摘 要】本文針對我國農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農村勞動力過剩、農民收入低和農村城鎮化發展緩慢的現狀,探討了加快農村城鎮化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加快農村城鎮化建設的對策: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實行“以土地換取城市社會保障”的政策;戶籍制度的改革,對進城農民實行以身份證為合法證件的遷移、登記制度;加強農村城鎮化和農業工業化的協同發展,最終實現城鄉一體化。 【關鍵詞】農村城鎮化;必要性;可行性;對策 農村城市化是農村發展進步的不可逆轉的發展潮流,是落后的農業國走向發達的工業國的必由之路。縱觀當今世界,經濟發達的工業化國家早已完成了農村城市化這個歷史性的發展過程。而我國城市化水平低,還處于起步階段,依然相當明顯地存在著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很不適應。因此,大力推進農村城鎮化建設,不斷加快農村城市化步伐,是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戰略任務,是我國農村現代化以至整個國民經濟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國新世紀發展的歷史選擇。 一、加速農村城鎮化建設的必要性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農村發生了深刻地變化,廣大農民生活水平明顯提高,收入明顯增加。然而,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全面推進,農村經濟發展出現了滑坡,城鄉居民收入之間的差距開始拉大。這種跡象有悖于我們“共同富裕”的初衷,無疑是進一步發展生產力和促進社會進步的一大障礙。筆者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問題,只有將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鎮轉移,農民人數減少,農業規模增大,農民收入提高才能成為可能。 1、加速農村城鎮化建設是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需要 根據農業部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統計,從1987-2002年,全國非農建設占用耕地達3394.6萬畝,其中,1990-1996年平均每年非農建設占用耕地440多萬畝。按照有關部門預測,從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間,占用耕地還將超過5450萬畝。據統計,每征用一畝地,就伴隨著1.5個農民失去土地,這就意味著到2030年失地農民群體將達到7000多萬人[1]。我國目前大約有1.7億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占現有鄉村從業人員總數的35%。入世后,從國外進口優質低價的大宗農產品,使我國糧食和棉花價格在國際市場的壓力下走低,影響農民收入,進而影響農村就業,如果按進口3%的糧食計算,同比減少的就業機會約上千萬個,這將造成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規模進一步擴大。中國人民大學孔祥智教授根據未來一定時期我國經濟發展水平,運用經濟計量模型估算我國2010、2020、2030年的城鎮化水平可能分別達到40%、50%和60%。按照他們估計的城鎮化水平每增加1個百分點每年可以多吸收100萬剩余勞動力,按這樣一個吸收水平,2030年以后基本可以實現勞動力增加和就業吸收的動態平衡。 2、加速農村城鎮化建設是提高農業生產效率的需要 無論是解決人多地少矛盾,還是為了應對入世后來自美國等發達國家農產品的沖擊,或者是為了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都需要提高農業的現代化,而農村城鎮化建設就是達到這一目標的根本出路。一旦農村城市化后,一方面,由于大量的農民轉為城鎮居民,直接從事農業的人口就會大大減少,耕地面積相對增加。耕地面積的集中必然促使農業機械化的推廣,從而提高農業的生產效率[2]。另一方面,農業向非農業的轉移使農村產業結構發生根本性變革,傳統農業即農林牧副漁業在農村產業結構中的比重將會不斷下降,而農村工業、商業和服務業等將會不斷上升,從而農業生產力水平將會不斷提高,農業生產方式將會從粗放經營向集約經營轉變。所以,在人口壓力大、土地資源嚴重短缺的基本國情下,農村城鎮化建設可以緩解人地關系緊張的矛盾,促進農村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提高農民收入。 3、加速農村城鎮化建設是提高農民收入的需要 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中國農業生產水平取得了巨大的發展。但是,這種發展是以大量的農村人力投入為代價的,因此,一旦這種投入發揮到極至,農業的進一步發展就遇到了難以突破的阻力。這種阻力必然導致農民收入低下。據統計,1978年-1984年農民收入由于家庭經營承包制度的實施超長增長,農民收入人均由160.2元增加到355.3元,增長1.5倍,平均年增長17.3%。
目前之所以對農村城市化政策的猶疑不定,說到底是擔憂城市對農村人口的承接能力。事實上,我國城市已經大量承接了農村人口[4]。筆者做了計算:按《中國統計年鑒2002年》提供的農村每戶平均人數從1980年4.61人下降到1999年的3.63人計算,1999年農村人口應為7億(假定農村人口按9億計算)。由此也可以得出目前我國城市化水平約在50%左右。所以,應該說有這個承接能力。當然,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在實踐中還存在諸如住房、醫療、入學、入托等問題,還需要國家拿出一定的資金去解決。據統計,從2003年開始,截止到目前中央財政支農資金達15359億元(圖2),我們按9億農村人口計算,人均補貼不是一個小數目。問題是我們這些年如此大的支農資金投入并沒有使農村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存在。如果大量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農民實際人數減少,不僅使農戶獲得國家補貼的數量可以增加,而且使農業規模增大,農業生產率提高,農村居民收入必然增加。與此同時,由于農村人口減少,我們可將其中的一部分資金用于農村城鎮化建設,提高城市容納更多農村居民的能力,提高我國城市化水平。況且,農村勞動力轉移到非農業本身也創造價值。有研究表明,每1%的農業勞動力轉移到非農業,將使GDP增加0.50-0.85%;每1%的農村人口轉移到城鎮,將使全國居民消費額提高0.19-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