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對策分析
何敏
摘要:筆者對促進我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對策從三個方面進行了分析:一是采取更為積極的就業政策以實現城鄉平等就業,為農民進得來、留得住創造更好的制度環境;二是加快推進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切實改變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市對農村發展的帶動機制;三是構建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體系,進一步強化針對農村勞動力的就業服務。
關鍵詞:農村勞動力 轉移就業 對策
解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問題涉及面廣,具有現實性和長期性,在解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問題中,各級政府的職能定位、管理理念、行為方式也都悄然發生變化,傳統的戶籍制度、勞動就業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正在發生變革,解決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問題,有著極大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對于改革發展穩定和整個現代化事業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義。
1.實現城鄉平等就業
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對策之一就是采取更為積極的就業政策,為農民進城就業創造更多的機會,為農民進得來、留得住創造更好的制度環境,實現城鄉平等就業,這需要在消除勞動力市場歧視、改革戶籍管理制度、放寬農村勞動力進城就業和定居條件、解決社會保障等問題上入手。
戶籍管理制度是我國一項重要的人口和勞動力管理制度。改革開放以來,雖然戶籍制度也進行了多次改革,但我國目前勞動力市場的現實是,勞動力可以在部門之間或城鄉之間流動,但由于戶籍制度的存在,卻不能進入特定的勞動力市場。首先,應從確立市場的公平競爭方面,不是追求結果均等,而是機會均等,所有在市場上尋找工作并具有相同生產率的勞動者都應該得到同等的對待;其次,法律建設應及時跟上市場經濟發展的的步伐,發揮維持市場公正和保護弱者權益的作用;再者,要消除勞動力市場歧視,還有必要加強全社會文化建設,提高人民群眾的公平意識和社會責任感,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歧視現象的發生。
切實保障進城農村勞動力的主人翁地位,當然并不像“不再拖欠工資”那么簡單,須全面改善農村勞動力的政治、經濟、社會保障等各項待遇,保障農村勞動力享有品質生活。政府要調整城市建設的思路,放寬農村勞動力進城就業和定居的條件,把在城市有固定工作和住所的農村勞動力視同常住人口對待,將農村勞動力對住房、就學、醫療等設施的需求納入城市建設規劃。積極探索多種形式,解決城市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進城務工農村勞動力具有很大的流動性,農村勞動力社會保障應按照他們的實際需求分層次、逐步推進。要對現行的一些政策措施進行清理,清除農民進城的障礙,降低農民進城的“門檻”,疏通農民進城的渠道。取消針對農村勞動力進城就業的各種準入限制,實行一視同仁,平等競爭。
2.加快推進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
“十一五”時期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目標之一是繼續推進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農業勞動力占社會總勞動力的份額年平均下降一個百分點以上,城鎮人口比重每年提高一個百分點以上,產業與就業結構偏差將進一步調整,城鎮化發展長期滯后的局面將進一步改觀。
農民工就業與區域產業結構的調整關系太大了,大部分因為金融危機影響返鄉的農民工,都是從沿海地區返回到中西部地區。在當前金融危機的影響下,部分產業也是從東部向中西部轉移,形成與返鄉農民工相一致的轉移路徑。如果現在開始加快產業轉移,即使時間上可能有些遲,但是從大方向上,會和勞動力移動方向一致,對于解決農民工就業會起到很顯著的效果,同時也會降低他們離家打工的社會成本。產業結構調整是國家宏觀的戰略,必須東、中、西部通力合作,形成一體化的規劃。
農村城鎮化是打破城鄉二元結構、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最有效途徑。農村城鎮化表現為非農產業和離農人口不斷向小城鎮聚集及二、三產業的發展壯大過程。小城鎮的發展有利于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打破二元社會經濟結構。即使城市化進展順利,農村人口2010年至少還有7億,2020年至少還有5億,仍然是個龐大的人群。若城鎮化率按年均增加1個百分點計算,2020年城鎮化率將達到57%,城鎮總人口8.28億,比2002年增加3.26億(包括城鎮人口自然增長0.37億),這意味著從現在到2020年,將有2.89億農村人口向城鎮人口轉化。中國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數量之大,是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所沒有過的。加快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的步伐,切實改變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市對農村發展的帶動機制,將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使農民在城里有長期穩定生存的手段,只有這樣,城鎮化水平才可能扎實地提高。 3.構建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體系
勞動力市場是社會主義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勞動力市場體系,通過市場機制配置勞動力資源,能夠降低勞動力流動的成本,最終實現企業和勞動力之間的動態優化組合,提高配置效率,為此,應打破行政區域界限之間的壁壘,消除勞動力之間的身份歧視,建立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提高勞動要素的配置效率;建立完善全國性的勞動力管理與信息網絡、職業培訓網絡和勞動力供求狀況的信息發布制度,縮短農村勞動力搜尋工作的時間,降低企業尋找、選擇新工人的成本,提高全社會的就業水平;積極發展勞務輸出,開拓國際勞動力市場。
目前勞動力市場的發育程度還不高,特別是在勞動力供求信息收集與發布、勞動力市場中介組織發育、勞動力就業服務體系、勞動就業法律法規體系和就業制度方面,還不適應新階段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需要。
完善勞動力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配置勞動力的功能。要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政府、社會都必須行動起來,強化農村勞動力就業服務,多管齊下改善勞動力市場的運行,促進勞動力市場競爭。要發揮勞動力市場的作用,如果有一個更加靈活的、有彈性的勞動力市場,它就會創造平時沒有的就業崗位。
4.引導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
農村勞動力實現就近就地轉移,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一是有利于降低轉移成本,避免了遠距離、跨區域的流動,節省了來往的費用,減緩了交通壓力,同時減少了轉移就業的盲目性;二是有利于實現充分就業,農村勞動力具有農戶兼業性的特點,他們在務工的同時,還可利用其他時間從事農業生產,這種“離土不離鄉”的就地轉移,實現了農村勞動力充分就業,促進了縣域經濟發展,形成了良性循環;三是有利于社會穩定及區域平衡發展,可以促進人口和產業的合理布局,避免各種資源過度的集中于少數地區和大城市。
我國縣域人口占全國人口的70%以上,縣域社會總產值占全國社會總產值的50%以上,從長遠和各地實際情況來看,推進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重點是發展縣域經濟,縣域經濟是城鄉結合的經濟,農村勞動力進入大中城市往往面臨較高的就業成本、生活成本和較大的心理壓力,而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亦工亦農,進退自如,就業成本、生活成本和心理壓力都比較低。縣域經濟一般以中小民營企業和特色產業為主體,大部分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吸納就業的要求相對比較低,可以更多的吸納農村勞動力。通過大力發展縣域經濟,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在未來一段時期仍是一條不可忽視的重要渠道。
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問題已經引發了不少社會矛盾和糾紛,也引起了社會各方面的廣泛關注。進一步解決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問題,對于改革發展穩定和整個現代化事業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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