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易斯轉折點”讓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模式分析
楊守寶
摘要:“劉易斯轉折點”的到來導致中國農村勞動力轉移總體特征和結構特征發生明顯變化,農村勞動力的供求關系呈現“既過剩,又不足”、短缺與剩余并存的格局。勞動力就地轉移模式作為富余勞動力轉移的主要途徑,有利于緩解“劉易斯轉折”到來背景下新農村建設的勞動力問題。
關鍵詞:劉易斯轉折點;富余勞動力;就地轉移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建立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制度,統籌城鄉勞動就業,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引導農民有序外出就業,鼓勵農民就近轉移就業,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劉易斯轉折點”到來背景下,探討如何緩解新農村建設中的勞動力問題,加強勞動力就地轉移模式的研究就具有特別的意義。
一、“劉易斯轉折點”及其對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影響
“劉易斯轉折點”的到來對中國農村勞動力轉移產生了多方面的影響。
1.勞動力轉移總體特征的變化。根據《2007中國人口與勞動問題報告No.8—劉易斯轉折點及其政策挑戰》披露的2007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課題組”對農村勞動力利用狀況調查的數據,農村勞動力的供求關系正在從長期以來的“供過于求”逐步轉向“既過剩,又不足”。單從總量上看,農村勞動力仍然是富余;但從結構上看,熟練勞動力已經出現全面供不應求的現象,尤其青壯年勞動力的短缺現象正在由沿海向內地蔓延,農村青壯年勞動力正在逐步向供不應求轉變。該報告調查,涉及2005年138.42萬個家庭212.73萬勞動力的就業情況。調查各村平均有52.43%的勞動力從事傳統農業,21.06%的勞動力從事本地非農產業,26.51%的勞動力外出打工。隨著農業機械化、現代化的推進,農業為農村勞動力提供的就業崗位縮減,農業只吸納了一半的農村勞動力,本地非農就業和外出打工成為農村勞動力就業結構中的兩個重要支撐點[1]。
2.勞動力轉移的結構特征的變化。勞動力供求進入年輕勞動力有限供給階段,一方面農村青壯年勞動力供求矛盾突出,3/4的村已無青壯年勞動力可轉移;另一方面短缺與剩余并存,農村仍有1億多富余勞動力,農村勞動力轉移尚在中途。
根據《2007中國人口與勞動問題報告No.8—劉易斯轉折點及其政策挑戰》披露的數據來看,74.3%的村莊認為本村能夠外出打工的青年勞動力都已經出去了,只有1/4的村認為本村還有青壯年勞動力可轉移。這個比例在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分別為71.6%、76%和76.4%。大部分的村莊對于自己村莊青壯年勞動力供給的情況表示擔憂,認為能夠轉出的勞動力都已經轉出,再沒有可轉移的勞動力了。這種年輕勞動力短缺的情況,今后將會隨著人口結構轉型過程中年輕勞動力在勞動力總量中的比重進一步降低而呈現愈益加重。
二、就地轉移模式的發展和功能分析
農村剩余勞動力就地轉移模式對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發展、實現社會穩定等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1.有利于增加農民收入。中國農業生產水平還比較低,對自然因素的依賴性很強,“靠天吃飯”的現象普遍存在,農業季節性較強。就地轉移模式的轉移范圍不大,適應農業生產。農業多元化生產增加了農產品的種類和質量,提高了農產品的附加值,從而增加了農民的收入,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另外,就地轉移具有較強的兼業性,為農民提供了農閑時的就業機會,增加了農民的收入,提高了農民的生活水平。現在農民收入的構成中,來自非農業的比重接近50%,工資性收入占1/3,工資性收入對農民增收的貢獻率達到80%左右[3]。農業結構的調整和農村二、三產業的發展不僅改善了農民的生活質量,提高了生活水平,而且增加了農民的收入來源。
2.有利于農業的發展。由于計劃經濟體制的長期影響,再加上中國人口眾多而糧食短缺的國情,中國農業一直是粗放型生產方式,絕大部分農民從事糧食作物的種植,而種植其他農產品尤其是經濟作物的相對較少。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地轉移模式不僅有助于加快農業生產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改革中國農業生產傳統的經營模式,樹立農業產業化觀念,使農業生產向廣度和深度發展,而且有利于發展環保農業、綠色農業,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農業產業化堅持了土地規模經營,它的利益實現機制,可以引導農民放棄小農利益主導下的多種避險行為;農業的統一聯合生產,又給技術、機械的投入及規模運作提供了基礎,也通過規模使用抵減了技術及機械投入的成本。農業產業化的突出特色,還強調以滿足國內、國外市場需求為目的組織化生產及服務。利用供求規律及價值規律,農業產業化追逐到了市場需求,因而也能正確地把農業生產結構引導到了多樣化的協調生產狀態。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的收入又投入到農業,增加了農業的投入資金,為進一步提高農業的產業化和現代化作出重大貢獻。
3.有利于吸納剩余勞動力充分就業從而穩定社會。雖然勞動力的農業內部轉移只不過是農業內部的深化和細化,但是,結合中國農業生產落后的現狀和農村剩余勞動力過于龐大的現實,它有助于吸納中國現存的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中國農業主要是糧食種植業,其使用勞動力最少,對于中國現存的如此龐大的農村剩余勞動力的現實來說,顯然不利于緩解農村勞動力的就業壓力。有關研究表明,糧食作物每畝地的用工總量是13.61,而蔬菜、水果每畝地的用工量是61.52和67.13,將近是糧食作物用工量的6倍。而養殖業中,一畝魚塘的平均用工量為30.9,一頭牛的用工量也達57.54[4]。由此可見,加快農業生產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樹立農業產業化觀念,使農業生產向廣度和深度發展,對于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具有以下優點:一方面,農業就地吸納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在一定程度上不僅實現了相當一部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而且不會因為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遷往城鎮而加重城鎮勞動力的就業壓力。中國人多,經濟比較落后,國有企業面臨改組和改革,鄉鎮企業吸納勞動力能力下降等表明中國就業形勢嚴峻,決定了國家不可能為大多數農村勞動力安排就業。農林牧漁等勞動密集型產業的開發,農村二、三產業的發展增加了就業崗位,解決了國家暫時難以應對的就業困難,為國家節約了大量的資金;另一方面,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就地轉移具有較強的兼業性,降低了勞動力轉移到非農產業的機會成本以及轉移風險,緩解了農民大量外出打工造成的城市擁擠、交通負擔沉重等問題,保證了社會的穩定。
三、加快建立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的政策體系
1.優化農業內部結構。優化農業內部結構,主要是指通過改變種植業結構和發展林、牧、副、漁業向農業的深度和廣度拓展,提高農業就業容量。糧食作物的種植需要勞動數量比經濟作物少;林、牧、副、漁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其發展需要大批勞動力,又不占或少占耕地,都符合中國人多地少的特點。而且畜牧、養殖、水產、瓜果和園藝農業等利潤相對豐厚,因此,調整產業結構能起到增加農民就業和提高農民收入的雙重功效[5]。優化農業內部結構,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從糧食種植向蔬果種植業、養畜業轉移是提高農業就業容量的有效途徑。根據當前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及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物結構的改變,在農業生產及農產品種植方面,應依據當地比較優勢調整種植結構,加深就業深度,不僅有利于改善中國的農業生產結構,還有助于緩解中國農村的就業壓力。 2.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實現農產品的深加工。農業產業化是農業組織形式的一次重大變革和創新。它的核心內容是:圍繞某個主導產品和相關的若干個骨干農產品,將產前、產中、產后的各個環節組合成一個新的產業體系,實行種養加、產供銷、貿工農一體化經營。其基本特征是生產專業化、經營集約化、服務社會化、產品商品化、產業一體化。其目的是更好地以市場為導向組織生產,通過開展加工、購銷、延長農業的產業鏈,提高農產品附加值,使農業成為高效盈利產業,促使農業增長方式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
農業產業化經營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一,農業產業化可以讓農民實現專業化生產,使之有組織地進入市場,從而避免生產的盲目性,解決農產品的“賣難”問題,擴大農業生產規模,更多地解決農民就業問題。第二,農業產業化可以通過農產品的加工、購銷、延長農業的產業鏈,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如果我們把粗放農業轉變為半粗放農業或者是精品農業,我們就可以消化許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第三,加快農業產業化發展將有利于克服目前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中遇到的一些困難。
3.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制度。農地制度改革目的在于,一方面要有利于農民放棄土地,實現職業和身份的徹底轉化,同時也不能讓農民“兩手空空”地離開,要給予放棄土地的農民以合乎市場規律的經濟補償。在農民貧困化的前提下,土地是農民獲得資本轉向其他行業和產業的唯一的可交易品(土地承包權)。
4.加強農村教育,提高農民自身的素質。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的根本途徑就是創新農村教育制度,提高農民素質,從宏觀上增加對農村人力資本的投入,提高農村教育水平。擴大勞動力的出路,提高農民的就業率,只能是提高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而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的關鍵是加大農村教育的力度,搞好農民教育。針對農村教育的現狀,首先是創建新的農村教育思路,其次是政府應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和扶持力度。
從長遠看,要大力發展農村教育事業,在抓好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基礎上,普及高中教育和職業教育,從根本上提高勞動力的素質,是農村剩余勞動力持續、有序、合理轉移的關鍵。
[1]蔡昉.2007中國人口與勞動問題報告No.8—劉易斯轉折點及其政策挑戰[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
[2]國務院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主要數據公報:第2號[EB/OL].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
計局網站,http://www.stats.gov.cn/tjgb/nypcgb/qgnypcgb/t20080222_402463937.htm.
[3]王夢奎.關于統籌城鄉發展問題[J].求是,2004,(10):5-9.
[4]李保江.城市就業壓力下的農村人口城市化與農業勞動力轉移[J].云南社會科學,1998,(6):55-61.
[5]嚴江,周婷.關于我國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思考[J].農村經濟,2004,(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