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法》下規劃信息化建設的若干思考
陳真 王兆江 龐前聰
3.2在規劃編制管理方面,在《城鄉規劃法》“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下,各地都在開展城鄉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規劃編制任務加重,對規劃編制成果的科學性也有更高的要求。應建立規劃編制管理平臺,對規劃編制工作進行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借助高新技術加強對城市發展重大問題的前期研究,建立規劃成果數據庫平臺,規范規劃成果數據管理,實現各類規劃成果的銜接,指導規劃成果的實施和管理。 3.3規劃數據共享方面,“三規合一”是規劃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城鄉規劃法》第五條規定[3],城鄉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目前城鄉總體規劃與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三大規劃間就存在內容不一致、相互銜接差等缺陷,不利于城鄉發展。需在統一規劃目標及統一空間管制基礎之上,加強數據標準和數據共享機制的研究,統一空間數據管理,協調和銜接各類規劃。 4《城鄉規劃法》下規劃信息化的發展對策 針對《城鄉規劃法》對規劃信息化建設的新要求,以下結合珠海規劃信息化建設實例,對規劃信息化發展的思考進行詳細闡述。 4.1城鄉規劃信息化一體化建設 《城鄉規劃法》的頒布,意味著城市規劃管理進入城鄉一體規劃時代。城鄉一體規劃信息化最關鍵的是規劃數據整合,建立統一的標準,形成健全和完善的機制,最終實現在統一的平臺上互通互聯,保證信息上傳下達。珠海市規劃信息化建設在市域骨干網絡的基礎上,逐步開展了市——區規劃信息化的一體化建設。 在城鄉規劃信息化一體化的建設前期,珠海市開展了規劃業務辦公系統的一體化建設,解決了市局和區分局的業務規范、規劃信息、系統應用的一體化,提高了系統運行性能和數據安全性。 4.1.1業務規范一體化。統一了市局與區分局之間的業務規范。建立了市局與分局一致的業務立案標準、業務審查依據、業務審批流程,為城鄉規劃審批管理平臺的整合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4.1.2規劃審批信息一體化。實現市局、區分局各類規劃審批信息的整合。市局分局的審批信息在同一數據庫平臺下進行集中管理。在各區分局信息化人才貧乏的現實條件下,為分局數據的管理和維護提供了堅實的保障,提高了規劃數據管理的安全性。 4.1.3應用一體化。實現了統一的規劃業務辦公平臺。按照權限管理,市局可查看各分局的業務審批信息,實施業務的督察督辦及行政效能統計分析,提高了城鄉規劃市、區間縱向的規劃業務管理水平。 4.2城鄉規劃編制管理 珠海市新一輪總體規劃《珠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06年-2020年)》已編制完成,依據《城鄉規劃法》“先規劃后建設”的要求,目前城鄉控規編制工作已全面啟動,城鄉規劃編制任務繁重。為加快城鄉規劃編制工作,指導城市建設,實現城鄉統籌規劃,珠海市前期開展了全市區地域編碼體系的研究,建立了基于“綜合分區—分區—片區—編制單元—管理單元—地塊”六級體系的全市城市規劃地域劃分,并統一賦予各級唯一的地域編碼,將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在內的全部城鄉規劃編制工作進行統一管理,建立了珠海市規劃編制管理平臺,提高了城鄉規劃編制效率和管理水平。 4.2.1規劃編制工作的統一平臺管理 珠海市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包括市政府各職能部門、市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分局,各編制單位在統一的規劃編制管理平臺上進行規劃編制工作的開展,制定統一的規劃編制工作規范標準,實現規劃編制工作的規范化、流程化、信息化、科學化管理。 4.2.2規劃編制項目的全過程管理 對規劃編審業務的編制任務計劃擬定、計劃審核、經費使用、合同簽訂、評審會議紀要(初步方案、中期成果、成果、技術委員會)、公示、審批、成果歸檔等全過程實現流程化管理(圖1)。結合《城鄉規劃法》的要求完善了規劃編制單位的資質管理。保證了規劃編制的科學性,提高了城鄉規劃編制的管理效率和水平。 4.3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數據庫的建設 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介于總體規劃與修建性詳細規劃之間的中間環節,在城市規劃管理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城鄉規劃法》明確了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法律地位,嚴格規劃實施的管理。控規成果作為城市規劃管理實施的必要依據,目前控規成果數據的管理尚不能滿足規劃管理的實際需要。主要體現在上下層次規劃成果銜接不足、與規劃歷史數據和現狀數據的時態關聯不足、與實際規劃業務審批管理的聯系不足等方面。 珠海市以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工程為契機,依據《珠海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技術規定》、《珠海市地域劃分及編碼規則》及《珠海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數據標準》等技術標準,以城市用地規劃管理的實際需要為導向,建立了基于GIS的控規成果數據庫平臺,實現了對控規成果數據的科學管理。 4.3.1制定了珠海市城市規劃成果數據標準化體系 建立一整套規劃成果及基礎數據的數據標準,完善的數據采集、監理、入庫、更新、維護、分發和共享機制,保證系統數據的完整性、一致性和規范性。 4.3.2建立珠海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管理平臺 對中心城區內控規編制的現狀調研數據、控規編制成果數據以及規劃審批數據進行入庫管理,實現規劃數據的管理和應用,建立了珠海市城市規劃管理空間信息數據庫平臺。主要包含的功能模塊有:監理入庫模塊、圖形操作模塊、信息查詢與統計模塊、數據決策分析、數據管理模塊、元數據管理模塊、對外服務模塊、三維效果分析模塊。 4.3.3控規成果數據的關聯設計 4.3.3.1規劃數據的時態關聯。城市規劃數據信息來源于過去,存在于現實,并在現實中發生變化,是一組動態變化的信息。因此,基于時空約束條件,我們設計空間數據組織和地塊編碼關聯性,用于實現對歷史信息的動態回溯以及歷史信息、現狀信息和成果數據的關聯; 4.3.3.2與上下層次規劃成果的關聯。控制性規劃成果數據庫作為珠海城市規劃空間數據庫的子庫,與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的數據都存在著邏輯上的派生關系。將規劃成果數據先分成不同規劃區域,再分為不同規劃層次:總規、分區規劃、控規,明確各區域數據的不同規劃專題信息,定義各規劃專題間的層次關系,理清數據之間的邏輯關系,在珠海市統一的地域劃分編碼體系下,利用地域編碼建立各層次規劃成果之間的關聯,實現規劃成果在時空上相互銜接。 4.3.3.3與業務審批管理和規劃編制管理的銜接。實現控規成果數據庫、規劃編制管理系統及業務審批系統的銜接。規劃編制管理系統有效地對規劃管理空間信息數據庫中的數據以項目為單位建立關聯關系,使用戶可以便捷地從規劃編制管理系統的圖形模塊中查閱關聯的已入庫的規劃成果數據,實現規劃編審系統的圖文一體化管理;在規劃審批管理系統中完善控規管理圖形模塊,實現對規劃審批過程中對控規成果數據的查閱及統計分析。 5結語 中國規劃信息化經過近20年的發展,已積累了一定的技術應用和實踐經驗,逐步顯示出快速發展的潛勢,具備走向規模化發展的初步條件。隨著《城鄉規劃法》的頒布實施,如何提升法律監督能力,促進城鄉規劃法的實施,是中國規劃信息化建設面臨的新課題。由于機構改革的原因,珠海市規劃信息化建設起步較晚,目前城鄉規劃信息化建設還僅僅是個開端,今后仍需要不斷地探索。結合《城鄉規劃法》的要求,力求在城鄉規劃管理、全過程的公眾參與及規劃實施監督等方面提供更廣、更深的信息化支撐,促進數據共享,推進“三規合一”,提升城鄉規劃管理的服務水平,提高城鄉規劃的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