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家庭結構變化對失地農民居住和養老模式的影響
邵峰
摘要:本文在調查研究青島“城中村”家庭結構變化趨勢的基礎上,分析這些變化對城中村失地農民居住模式和養老模式的影響,有助于充分認識我國城中村的深層結構,為制定正確的方針和政策提供參考。
關鍵詞:城中村;失地農民;家庭結構;居住模式;養老模式
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大力推進,中國社會已處于傳統向現代變遷的轉型時期。在此過程中,城中村失地農民的家庭結構模式發生較大變化,直接影響到失地家庭的居住模式和養老模式。本文以行政村莊為空間邊界、以失地農民為主體、以家庭為研究單位,采用實地觀察、問卷調查、參與性評估、個案訪談等方法,分析青島“城中村”失地農民家庭結構變化對居住模式、養老模式的影響。
一、案例分析
中國《山東半島城市群總體規劃(2006—2020年)》已經出臺,青島市是此區域的經濟龍頭,其城市化已進入深度發展階段。2004年11月16日,國家科技部正式發文,批準青島市城陽區為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成為計劃單列市中第一個擁有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的城市。位于青島市區北部的城陽區是其城市化發展最為迅速、城中村問題最為突出的地帶,目前,區內共有243個社區,其中農村社區——城中村達230個。本文選取其中的東田村作為研究案例,探討失地農民家庭結構與居住模式和養老模式的變化關系。
東田村是城陽區內整體規模相對較小的城中村之一,村內政治安定、社會穩定、民風淳樸。在20世紀90年代,東田村的農地逐漸被征作非農用途,到2000年,全村421戶共1 278人完全脫離農業成為純非農戶,村民的收入全部來自非農經濟,成為經濟、社會結構上以本土村民為主的特殊城市社區。據初步調查,這樣的城中村在山東半島沿海城市各類社區中占有比率較大(普遍存在),它們具有以下共性:經濟結構上,以第三產業的非農經濟為基礎,農戶完全轉化為純非農戶;空間形態上,通過舊村改造和相鄰村莊的集中,實現就地城鎮化;社會保障上,由村委或者社區經濟共同體與政府合力,提供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和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因此,東田村是在內力(非農經濟)充分發揮作用的基礎上,外力(政府政策)予以推動的城中村模式;是“非農化且非完全城市化”城中村的典型;將其作為研究案例在一定范圍內具有普遍意義。
二、失地農民家庭戶數分布的變化及其對居住模式的影響。
(一)城中村失地家庭戶數分布的變化。第一,失地農民戶主年輕化趨勢明顯。1990年,東田村戶主年齡的峰值在50~59歲,到2007年,戶主年齡的峰值在40—49歲。第二,失地農民家庭分裂現象明顯。1990年,三代家庭和多代家庭所占的比例分別為44%和2%;到2007年,三代和多代家庭則分別減少至17%和1%,多種家庭結構出現。
(二)失地農民戶主的年齡年輕化趨勢及其對居住模式的影響。東田村戶主的年輕化趨勢導致少人口的家庭和年輕戶主家庭數量的迅速增長,造成大家庭內尊老愛幼的家長制度的缺失和家庭成員之間相互幫助、相互支持可能性的減小。這就要求增設與新的家庭結構相配套的服務機構和公共空間。如,對院落空間的重視,院落是農村住宅的典型公共空間,是農民生產活動的核心場所。改造前后失地家庭住宅平面布局發生了一個明顯的變化:較原始住宅,新的安置住宅缺少私密性的交往空間。因此,作為失地農民原生生活方式的過渡,考慮私密性家庭交往空間和完善的配套設施是新居住模式的必然需求。
(三)家庭分裂的普遍現象及其對居住模式的影響。舊村改造為多代家庭分裂創造了條件,本文對東田村改造安置過程中三代和兩代家庭的分裂情況作了如下調研。選取這兩類家庭中有代表性的一個家庭,分析他們安置前后的居住情況,發現這樣一些現象:年輕家庭和老年核心家庭都認可各自獨立的居住模式,多代家庭分開居住受到了失地農民的歡迎??梢姡诮?7年的城市化過程中,東田村民的自主意識有了很大的提升,年輕人的獨立意識增強,老年人也越來越不希望過分依賴晚輩。這些變化的緣由可歸結為深入各個生活層次與領域的個體獨立居住模式的社會趨勢。因此,創造多元的家庭單位空間組合方式應該在城中村居住空間的改造過程中給予關注。 三、失地家庭全生命周期過程和居住模式、養老模式的變化
一個家庭的生命周期是從一對青年男女結婚建立家庭開始、然后生育繁衍、撫育兒女成人、到這對夫妻生命結束、家庭解體為止的全部時間過程。家庭全生命周期(family life cycle)的每個階段都用夫妻年齡和結婚時間的長短來表示。
(一)我國現階段以60歲以上為劃分老年人的通用標準。東田村年齡在60歲以上的人能夠享受村內發放的養老保險和各種老人補貼,因此,文中將戶主年齡在60歲以上的家庭歸為老年家庭,將戶主年齡在18—59歲之間的家庭歸為中青年家庭。在東田村長達17年的變遷過程中,東田村中青年家庭和老年家庭的家庭結構都發生了重大調整。選取這兩類家庭的代表——王長林家庭和遲克河家庭,記錄兩個家庭從開始到現在各成員的主要生命周期過程,明確每個生活階段的家庭組成。從1990年到2007年,東田村遲克河和王長林家庭經歷形成、擴展、穩定、收縮、空巢和解體6個階段之后分別發展成為:高齡單身家庭(遲之德家庭)、夫婦倆人的家庭(子女單獨生活——遲克河家庭)、剛結婚生子的標準家庭(遲延光家庭)、中年單身家庭(王長河家庭)、擁有未成年孩子的標準家庭(王長林家庭)和30多歲年輕單身家庭(王長峰家庭)六種家庭結構。
(二)不同年齡階層的多種家庭結構出現,每種家庭均體現出不同的居住意愿。對出現的多種家庭類型進行調查得出不同的家庭都有不同的居住需求。年輕家庭追求有生活價值的居住模式,老年家庭則追求人際關系主宰的居住模式;不論是老年人向往的因一定血緣關系而共同生活的大家庭式居住模式,還是中青年人向往的因生活網絡關系而共存的追求城市生活價值的居住模式。家庭內部人與人之間正逐漸建立起平等、自立的關系,家庭關系將向“自立的個人有意識選擇”和“由于功能生活而共存”的方向發展。
(三)隨著失地農民平等、自立家庭關系的逐步形成,其養老模式也發生著變化。東田村民在20世紀90年代以前主要以家庭為養老支柱,老人一旦喪偶或喪失勞動力,就會面臨貧困和生活無著的風險。2000年以后,隨著東田村舊村改造的推進和失地家庭結構的變化,村社共同體經濟的優勢凸顯出來,它們承擔了相應的責任,利用自身的經濟優勢解決養老問題。與許多非農化村莊一樣,東田村集中大部分農地非農轉化的補償資金與相關資源,以此為基礎大力發展社區經濟;并以社區經濟為基礎,推動包括村民福利(如居民生活補貼、社區合作醫療、社區養老、社區助學等)在內的社區公益事業的發展。目前,“東田村已經實行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金每人每年繳納60元,其中個人出10元,村集體出15元,街道辦事處出15元,城陽區出10元,青島市出10元。養老保險金全部由村集體出資繳納,金額為全區年人均收入的12%,2004年繳納金額為人均624元”;另外,每年的春節、元旦、中秋、父親節、母親節等節日,村內60歲以上的老人都會收到米面糧油等實物補助。可以看出,東田村失地農民在村委班子的帶領下正努力建立一個“擬單位制”的社區生活體系;這一生活體系是以行政村組織為框架、各成員與其從屬的組織有著高度利益關聯與社會心理凝聚的生活共同體。
四、結論
家庭結構的變化是各種外力綜合作用下必然發生的現象,失地農民家庭結構的種種變化已成為城中村居住模式、養老模式改變的有力動因之一。從東田村失地家庭結構的變化趨勢可以看出:失地家庭的戶主年輕化趨勢和多代家庭的普遍分裂現象,將引發失地農民對私密性的共同空間和對各個生活層次、領域的個體獨立居住模式的新需求;失地家庭全生命周期過程中多種家庭結構的出現,將推動失地家庭內部人與人之間平等、自立關系的建立和社區內新社會養老性質的“擬單位”型居住模式的形成。對這些問題的研究,為我們處理現實問題提供了理論支持,為解決現實問題做出了有益的探索。政府部門可以根據當前的實際情況,積極引導城中村傳統失地家庭結構的變化在向現代轉型方面發揮的積極因素,并在城中村的改造過程中充分考慮與這些因素相關聯的居住、養老等方面的不同需求,為我國城中村改造創造更好的社會環境,從而使失地家庭真正成為城中村社區健康發展的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