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業科技創新現狀及發展對策
焦延魁 楊鵬鳴
摘要分析了我國農業科技創新的現狀,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發展對策,以為實現我國農業現代化提供參考。 關鍵詞農業科技創新;現狀;對策 農業的發展是國民經濟增長的基礎,是安天下、穩民心的戰略產業。沒有農業的現代化就沒有國家的現代化,沒有農村的繁榮穩定就沒有全國的繁榮穩定,沒有農民的全面小康也就沒有全國人民的全面小康。而如果沒有科技創新和科技支持,農業現代化不可能實現[1-4]。因此,農業科技創新是實現我國農業現代化的關鍵,是農業發展的不竭源泉和持續動力。只有加快農業科技創新,進一步推進現代農業建設,提高農業和農村科技水平,調整優化農業生產結構,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才能實現農業由粗放型經營向集約型經營、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根本性轉變,推動新農村建設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然而,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中國農業科技創新模式無法完全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要求,尤其是農業科技創新供給不足的問題十分突出,嚴重制約了我國農業的快速發展。因此,深入分析制約我國農業科技創新的影響因素,并采取相應的積極措施,是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背景下滿足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與現代農業發展對科技的需求、保障農業科技創新順利推進的必然選擇。 1我國農業科技創新現狀 近年來,我國農業科技創新的供給增長迅速,農業科技創新的供給主體不斷擴大,政府的一元化供給狀況被打破,很大程度上緩解了我國農業科技創新投入不足的困境。農業科技創新的自主研發突破不斷,許多農業科技創新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農業科技創新的整體水平與國外先進水平的差距不斷縮小。農業先進適用技術的轉化和推廣力度不斷加大,農業技術創新的推廣模式和服務方式不斷創新。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農業科技創新的供給結構不合理。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不僅是單一的專項技術,還包括多層次、多方面的綜合配套技術。然而,我國農業科技創新的成果卻以單項成果居多,綜合配套技術成果較少。增產成果多,增收成果少,既增產又增收的成果更少,呈現出結構上的不合理狀況,影響農業整體水平的提高。二是農業科技創新的供給質量不高?,F有農業科技創新無法完全將自身定位于整個農業的大系統中,許多創新立項不是來源于市場和農業生產的實際需要,而是來源于農業科技自身的發展規律,為市場、為生產服務的觀念仍顯薄弱,技術創新成果呈現出適應性差、不成熟、不配套的特點。三是農業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和推廣率低下。我國目前的農業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推廣率不足50%,而美國農業科技成果推廣率高達80%[5]。 2發展對策 2.1改革傳統農業科技創新體制 國家創新系統是一組制度,制度的設定和功能是決定創新系統效率的關鍵。農業技術創新離不開相應的科技體制的配合,在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農業生產從精耕細作向機械化轉變、農產品從短缺到結構性過剩轉變的關鍵時期,農業的科技創新必須以改革為動力,以制度創新為突破口,及時調整和改革農業科技體制及運行機制,逐步完善農業科技自主創新機制,為農業科技創新提供體制上的保證和支持。一是完善農業科技投資體制。農業科技創新是社會效益明顯大于經濟效益的公益性事業,農業科技的投資主體只能是政府,應該繼續維持政府財政撥款的主渠道地位,并誘導涉農企業、農戶投資農業科技創新活動,形成多元化的投資主體。二是創新農業科研管理體制。主要是要徹底改革農業科研選題立項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起由市場和社會需求導向確定的新型立項機制;徹底打破行政管理體制所造成的部門分割、各自為政及重復設置的局面,理順農業科研體制中的職責權力劃分和管理層次劃分;在人事管理制度上引入競爭激勵機制,充分調動研究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三是健全農業科技推廣運行機制,提高技術創新成果的轉化率[6-7]。一方面,要對政府辦的國家農業推廣機構進行改革建設,完善現有的4級農業技術推廣網絡。建立“以縣為中心,以鄉為樞紐,村為重點,戶為對象”的農業推廣網絡;另一方面,要大力培育和發展各種民間的農業推廣組織,積極扶持農業企業、農業經濟合作組織和農戶投身于農業科技創新活動。 2.2加快農業技術創新市場建設 在農業科技創新模式中,農業技術市場起著基礎性的資源配置作用,其順利運作是以完備的市場體系為前提的。因此,必須對現有的農業技術市場加以培育和完善,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激勵作用。一要拓展市場內容。除了農業技術產品市場外,還要發展技術開發和服務、信息咨詢、技術人才及技術培訓等多種形式的農業技術市場,并進一步充實資本市場,引導金融機構的積極介入,為農業科技創新提供更多的資金保障。二要健全農業技術市場的交易機制和價格機制,使交易雙方的利益都得到有效保障,降低或分散交易過程中的風險。同時,在價格機制上要適當向農業和農業科技領域傾斜,實行農產品價格保護制度,制定農產品的最低收購價格,并給予適當的價格補貼,盡量縮小工農業價格差距,提高農業的比較利益。三是要構建通暢的技術信息交流平臺。該平臺應以農業技術經濟信息服務為主導,結合計算機網絡與人工網絡,提供網上服務、檢索咨詢等服務,并通過多種形式對市場信息進行搜集分析、加工處理,篩選出有價值的信息,用以進行準確的市場預測,充分發揮市場的雙向交流和反饋功能。四是要加強市場法制建設。主要是以知識產權法、專利法、技術合同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等為核心,完善技術經營法規和從業資格制度等與農業技術市場有關的政策法規、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范技術市場的交易行為,切實維護技術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為農業技術市場的良性運轉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政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