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農村水電與農民利益地方發展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相結合的資源條件與優勢關于相結合的思考(上)
李其道
我國農村水電及電氣化事業蓬勃發展。農村水電不僅成為廣大貧困山區農村的重要基礎設施和強大推動力,有力地促進了國民經濟協調發展和和諧社會建設,而且在增加能源供應,改善能源結構,保護生態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但是,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水電資源開發利用中的一些深層次問題逐漸在一些地方顯露出來:一是農村水電開發同當地農民利益脫節。農民不能從農村水電開發中得到直接的好處,既不能分享經濟收益,又用不上廉價電。電站周圍的山區農民仍然使用高價商品電,除了電燈之外別的電器用不起;二是農村水電開發與環境保護、生態建設脫節。開發商開發農村水電主要是向電網賣電,獲取商業利益,電網買進后再加價賣出,農民更加用不起電,不能實現以電代柴,當地農民生活燃料仍然靠砍柴燒柴,環境、生態難以改善;三是留下了影響穩定、和諧的隱患。農村水電資源是屬于國家所有的稀有資源,但在這些地方常被開發商無償或以極低的價格占有進行開發,當地農民卻無錢無資源自己開發或參與開發農村水電,常造成矛盾,有時還很尖銳,成為當地不穩定因素。
充分說明家寶同志批示的針對性、必要性和具有的重要意義。為了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家寶批示,實現農村水電與農民利益、地方發展、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相結合,走科學、有序、可持續發展的道路,首先對農村水電資源的條件與優勢談以下看法。
我國幅員遼闊,河流眾多,徑流總量豐沛,地形復雜多樣,地勢落差大,蘊藏著豐富的水能資源。根據最新水能資源復查結果,我國單站容量5萬千瓦及以下的農村水電資源經濟可開發量為1.28多億千瓦,居世界第一位。我國農村水電資源點多面廣,除上海市外,遍及30個省(區、市)1600多個山區縣,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區和東部山區,70%左右集中在西部大開發地區。尚未開發的農村水電資源還有近8000萬千瓦,可建小水電站7-8萬座之多,年發電量3000億千瓦時左右,相當于4個三峽水電站的電力電量,可直接惠及貧困山區億萬農民。
西部大開發地區(含廣西、內蒙和湘西、恩施、延邊)農村水電資源可開發量為8694.7萬千瓦,占全國農村水電資源可開發總量的67.7%;中部地區農村水電資源可開發量為2082.2萬千瓦,占總量的16.2%;東部地區農村水電資源可開發量為2069.2萬千瓦,占總量的16.1%。在流域分布上,長江流域農村水電資源最為豐富,其次為珠江、黃河流域。
農村水電資源是我國貧困山區除土地、山林之外,農村集體和農民最易于開發利用,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和生態優勢,促進和保障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發展的最珍貴的稀有資源。開發農村水電資源沒有大量水體集中和移民,規模適中、投資省、工期短、見效快,特別適合農村集體與農民個人開發。開發技術十分成熟,與開發小型煤炭等資源相比,具有十分突出的技術、安全、節約、清潔、可持續發展的優勢。
農村水電資源區位分布與我國相對貧困人口區位分布基本一致。全國相對貧困人口大頭在西部大開發地區。西部大開發地區水能資源十分豐富,如上所述,農村水電資源經濟可開發量近9000萬千瓦,占全國農村水電資源經濟可開發總量的70%左右,開發率僅為13.9%。全國592個國家扶貧重點縣中,有占重點縣總數71%的420個縣農村水電資源豐富(其中310個縣在西部大開發地區),可開發量達5650萬千瓦,開發率為15.9%,尚未開發的有4750萬千瓦,占全國農村水電資源尚未開發總量的52.8%。這些地區擁有的農村水電資源,是促進貧困山區農民增收、地方發展、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的極大的資源優勢。
表2 國家扶貧重點縣農村水電資源狀況
廣大貧困山區地域遼闊,負荷分散,大電網長距離輸送供電成本高。農村水電適合于山區分散布點、就地開發、就近成網、成片供電,滿足西部大開發地區和貧困地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求;農村水電是可再生綠色能源,有廣闊的市場,有利于增加國家能源供應,改善能源結構。我國有世界上最好的農村水電開發技術和設備,農村水電可以實現無人值班少人值守,降低運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