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縣區規劃林業創新發展概要分析
陳健
(一)培育龍頭企業 在加工和林產化工領域分別確定一兩家具有一定規模,市場前景好、競爭力強的企業作為重點扶持對象,在稅費、資金、貼息貸款、建設用地、加工用電等方面給予優惠扶持,促其做大做強。 (二)構筑產業集群 制定林產工業發展規劃,推進合理布局。盡可能促進有一定規模的林產加工項目進園區,調整優化林產工業結構。積極引導分散的小型林產工業企業相對集中,逐步形成鏈條、集約發展。 (三)創新經營體制 充分運用市場機制,通過重組或行業協會運作,逐步實現統一品牌、統一質量標準,共同策劃市場營銷,推進聯營聯合,向規模經營、系列開發方向發展。鼓勵各類社會主體以承包、租賃、股份合作等形式獲得國有林產工業企業的全部或部分經營權,吸引境內外資本改組國有林產工業企業;鼓勵組建跨地區的林產工業企業聯合體。四是落實產業政策。進一步把國家林業稅費政策、林業產業扶持政策、放寬林木采伐政策等落到實處;各有關方面要協同動作,清理取消與林產工業有關的不合理收費項目。 四、結語 縣區林業部門要高度領會、認真貫徹落實溫家寶總理、回良玉副總理重要批示精神,積極穩妥地規劃林業創新發展。此事重大,務必要強化領導,確保資源管理和生態保護。實施中應試點先行,堅持依靠群眾和民主決策。在不斷完善方案、加大培訓力度、抓好主體改革的同時,相關配套改革要及時跟進,鞏固發展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