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中國國際競爭力報告
佚名
90 年代以來,世界各國經濟自由化、國際化程度不斷加深,特別是伴隨電訊科技在企業運營中的深度應用、跨國公司經營迅速拓展,使得國與國之間的經濟關系愈益密切。因此,在國際經濟活動中準確判別并有效提升國家競爭力,已成為世界各國廣為關注的問題,其重要性更是與日俱增。
長期以來,“國家競爭力”的概念,在經濟學科中既具有廣泛涵義,又十分抽象且難以定義;但是,許多學者的貢獻已使得世人對于國家競爭力的理解不斷深化。例如,古典經濟學者衡量或比較國家之間的競爭力以生產統計為主,注重土地、資本、自然資源及勞動力等要素。亞當·斯密曾提出比較利益的概念,強調在國際間,一個國家的出口要有競爭力,就必須有相對較低的生產成本;李嘉圖則強化了比較利益的概念,其著名的比較利益理論( Comparativeadvantagetheory )已在某種意義上展示了國家間的競爭。 20 世紀初,熊彼特( Schumpeter )引入創新概念,建構出動態與不斷進化的競爭論點,熊彼特突出地強調企業家精神( Entrepreneurship )是扮演經濟發展引擎的關鍵角色。索洛( Robert · Solow )通過研究 1948 ~ 1982 年美國經濟發展的基本增長要素,特別強調專有技術( Know - How )和勞動力教育的重要性。 90 年代,哈佛大學教授波特( Porter )強調指出了微觀經濟基礎的作用,認為當從國家的層面衡量時,國家競爭力的唯一意義就是國家生產力;一國在某一產業的國際競爭力表現為一個國家能否創造一個良好的商業環境,使該國企業獲得競爭優勢的能力。他利用“鉆石模型”( Diamondmodel ),提出決定國家競爭力的四大要素:生產因素;需求條件;相關產業和支援產業的表現;企業的策略、結構和競爭對手,并且有系統地展示各項競爭力因素的關系。
近年來,國際一些知名機構依據其對于國家競爭力廣泛涵義的理解,已有所側重地發展出評估世界各國(地區)競爭力的多種方法。從主要內容來看,大體上有整體國家競爭力的評比、經濟自由度的評比、投資利潤風險的評比、國家風險的評比。其中,瑞士洛桑國際管理發展學院( InternationalInstituteforManagementDevelopment ,簡稱 IMD )和瑞士日內瓦世界經濟論壇( WorldEconomicForum ,簡稱 WEF )是國際知名的整體國家競爭力評比機構。中國從 1992 年開始參加其整體國家競爭力的評比,由國家體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同瑞士方面進行合作研究。目前,兩家機構在評價原則、指標體系與評比方法上均存在一定差別。總體說來, IMD 強調競爭力是一國先天資源與后天生產活動配合下,所能創造國家財富的能力,較側重靜態的評比;而 WEF 則強調競爭力是一國提高經濟成長率,并持續增進人民生活水準的能力,注重一國未來 5 ~ 10 年的經濟成長潛力,較側重動態的評比。雖然由此產生的最終評比結果不同,但是我們可以從各自評比體系的年度變化中看到參評國競爭力要素的消長狀態,并且有助于我們以不同視角觀察和把握國際競爭力的內涵。本文主要介紹兩機構 1998 年發布的評比報告結論 [1] ,并側重于對于中國競爭力的評價結果。
一 .IMD 的評價
IMD 評價機構認為,國家競爭力和企業競爭力是兩個獨立的概念,國家競爭力的評估工作在于正確測定國內環境如何持續支持本國企業展開國內國際競爭的能力。因而,他們將各國所構建的環境歸結為 4 對競爭力要素的運行。即國內經濟與全球經濟( ProximityversusGlobality );引進吸收能力與輸出擴張能力( AttractivenessversusAggressiveness );國家資產與國家經濟過程( AssetsversusProcesses );個人風險與社會凝聚力( InpidualRiskversusSocilCohesiveness )。在此基礎上, IMD 構筑了世界競爭力評價的 8 大內在要素。其相互關系如下圖。
IMD 運用統計數據進行競爭力的評比。除了向有關國際機構收集統計數據外,每年還向參評國家和地區定向收集統計數據和發放調查問卷。他們將來自統計系統的數據稱為“硬數據”,將來自調查問卷的數據稱為“軟數據”,經過標準化的統計數據處理,構成年度評比依據。 IMD 于每年的年中發行本年度《世界競爭力年鑒》,公布根據截至上一年度數據所進行的評比排序結果。
1.1998 年度的評比特點
1998 年《世界競爭力年鑒》對在世界經濟中起著關鍵作用的 46 個國家和地區進行競爭力評價,其中包括 28 個 OCED 成員, 18 個新興工業化經濟和變革中的經濟。
IMD1998 年的評比,確立了 29 項評價原則,共使用了 259 個細項數據指標,分別歸入 46 個分項、 8 大內在要素。其中,直接由國際機構、區域機構、參評經濟提供的硬數據 172 個,約占總量的 2/3 ,處理回收 4314 份企業家調查問卷得出的軟數據 87 個,占 1/3 ;用于排名的指標 223 個,其余 36 個指標(均為硬數據)作為背景信息。整體數據評比,兼顧了近 5 年的動態變化;在指標體系上與 1997 年的對比變化不大,具有可比性。此外,在評比中還特別將評比指標歸為引進吸收和輸出擴張兩個方面專項排位,其中用于體現吸收力的指標 134 項、擴張力的指標 131 項 [2] 。 1998 年《世界競爭力年鑒》的競爭力評比共分為 5 個部分: 46 個參評經濟的總體競爭力排序;各經濟體在 8 個競爭力內在要素中的排序;國家(地區)競爭力結構;各經濟體的國家競爭力狀態;全部統計數據。《世界競爭力年鑒》公布的 1998 年排名結果見表 1 。
2 中國的評比排位
在參評的 46 個國家和地區中, 1998 年中國競爭力綜合水平排在第 24 位,比 1997 年前進了 3 位。從競爭表現看,中國在引進吸收與輸出擴張方面都取得了進步,且引進吸收的進步幅度大于輸出擴張。《年鑒》中的綜述專文也指出,在中國經濟 1997 年繼續快速增長中,保有世界最大的出口額并作為第二大的外國直接投資接受者。從競爭力的內在要素結構看,管理、基礎設施、金融 3 項大大低于競爭力的綜合水平;與上年相比,金融方面退步 2 位、基礎設施方面位次未變,其他 6 個方面均有較大進步(見表 2 )。
從表 3 的 46 個分項排位可見中國競爭力要素的內部結構,值得結合國內經濟運行現狀進行分析。在國內經濟中,最終消費和生活成本的位次落后,可以說是中國當前急需啟動內需的早期信號;金融方面的各項指標全面落后,既有金融體制的問題也有現行戰略的原因,不可一概而論;基礎設施建設滯后應當引起高度重視;在管理中的各個分項指標體現了企業競爭力方面存在的嚴重結構問題:以勞動成本低廉補償生產率的低下,既表明企業從事競爭的基礎異常脆弱,同時也在某種意義上折射出國內經濟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
3 中國的競爭力結構狀態
IMD 評比 1998 年競爭力最強的經濟是美國。《世界競爭力年鑒》也給出了各國家(地區) 8 大要素結構與美國經濟相對比的狀態圖示。據該年鑒的刻畫,從綜合競爭力水平看,將美國經濟競爭力定為 100 米的位高,測量中國經濟的競爭力則在 66.19 米的位置,大約相距 1/3 。再從內在要素結構看,只有政府方面———政府政策增進競爭力的程度———超過美國,其他 7 項均低于美國。其差距按由小到大排序依次為:人口資源的能力與技能(國民),宏觀層面的國內經濟實力(國內經濟),企業創新、盈利、責任方式的程度(管理),參與國家貿易和投資流量的程度(國際化),具有基礎與應用成果的科技能力(科技),適應于企業基本需要的資源和體系的范圍(基礎設施),資本市場運行和金融服務質量(金融)。
1998 《世界競爭力年鑒》還根據評比結果提供了各經濟體競爭力優勢與劣勢的平衡表,見表 4 。其中,“優勢”為國際排名 14 位以前的各細項指標,“劣勢”為第 36 位以后的各細項指標。
二 .WEF 的評價
WEF 的競爭力評價以新古典學派經濟增長理論、技術內生化經濟增長模型為理論基礎,并結合大量經驗性研究文獻,測度國家(地區)短期內的經濟成長潛力。認為具有競爭力的國家,是在計算其初始收入水平的同時,擁有最高的人均中長期經濟增長的經濟。由此, WEF 以未來 5 ~ 10 年的中長期人均 GDP 增長為基礎,致力于構筑與經濟增長高度相關的競爭力指數,為全面反映宏觀經濟和微觀經濟運行篩選數據指標,建立多因素決定的系統評價體系。
WEF 的基本看法是,經濟實際增長率由 3 個因素決定:競爭力指數;初始 GDP 人均水平;以及不可預見的偶然事件。也就是說,除了偶然事件外,經濟增長不僅與競爭力指數相關,也與國家的收入水平相關,因而往往窮國比富國更傾向于獲得快速經濟增長。整體競爭力指數是建立在 8 大要素的平均水平之上的,包括:開放程度、政府、金融、基礎設施、技術、管理、勞動、法規制度。在整體競爭力指數評比的同時, WEF 還進一步評比另外 3 個相關指數:經濟增長指數、市場成長指數、問卷調查評價指數。
WEF 用于進行競爭力評比的數據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是來自于有關機構的統計數據,他們稱其為定性數據;另一部分是通過向參評國家(地區)發放問卷獲得的調查數據。由于側重于經濟的動態增長, WFF 更為強調企業家的意見,大約使用 2/3 的調查數據、 1/3 統計數據。 WEF 于每年的年中發行本年度《全球競爭力報告》,公布根據截至上一年度數據所進行的評比排序結果。
1 本年度的評比特點
1998 年《全球競爭力報告》包括對 53 個國家和地區的評價結果,參評的經濟總量約占全世界的 95 %。 WEF 的評比中,將 53 個國家(地區)分為 6 個地區或功能組:貿易中心經濟、英美經濟、歐盟經濟、亞洲工業國、轉軌經濟、拉美經濟,另將無法歸入以上 6 組的經濟放入其他類,共計 7 個組別。中國被列入到亞洲工業國組。該組的競爭力排序,在 7 個組別中位處貿易中心和英美之后,列第 3 ;按 53 個位次計,列第 21 位。
WEF1998 年的競爭力評比,繼續使用 1997 年的評價原則,僅在若干指標上小有改動,因而仍然具有與上年的可比口徑。評比所使用的 200 多個數據歸為 8 大要素項目。各要素項目所包含的定性數據與調查數據的比重不同,其中開放程度、政府、金融、勞動 4 項,各自的定性數據占 3/4 、調查數據占 1/4 ;基礎設施、技術 2 項各自的定性數據占 1/4 ,調查數據占 3/4 ;管理、法規制度 2 項,全部為調查數據。在進行競爭力指數評比時, 8 大要素項目又具有不同的權重,其中開放程度 1/6 、政府 1/6 、金融 1/6 、基礎設施 1/9 、技術 1/9 、管理 1/18 、勞動 1/6 、法規制度 1/18 ,合計為 1 。
1998 年《全球競爭力報告》的競爭力評比資料分為 3 個部分: 53 個經濟體的競爭力指數總排名;各經濟體競爭力結構狀況;所有細項數據的排序情況。 1998 年《全球競爭力報告》公布的排名結果見表 5 。
2 中國的評比排位
在參評的 53 個國家和地區中, 1998 年中國競爭力綜合水平排在第 28 位,比 1997 年前進了 1 位,但從指數數值上看是下降的,并且低于所在組別的平均水平(見表 6 )。從其他 3 項指數的評比排名看,經濟增長指數情況最好,不但指數提高,位次又前進了 3 位、達到第 1 ,但是正如《報告》中的綜述專文指出的,由于中國的人均收入水平低,雖然經濟增長率高,也只能具有中等的競爭力。市場成長與調查評價則分別較上年后退了 1 個位次。其中,市場成長指數仍排在第 3 位,是與大國經濟中較大市場規模相關的,表明中國仍是世界上具有較大擴張力的市場。
進一步從表 7 的 8 個要素排位觀察中國競爭力的水平構成,政府、勞動、金融 3 項排名超前于綜合競爭力水平,此外的 5 項要素均落后于綜合水平。由于基礎設施、技術項的評比權重相對較小,管理、法規制度項的權重更小,其實際上落后于綜合水平的狀況,已不如開放程度項明顯。與上年對比看, 8 項要素中有 3 個進步項,其中開放程度的進步最大、前進 3 位,政府項和基礎設施項各進 1 位;退步項中,法規制度的幅度最大、退 11 位,由于這項評價源于調查數據,顯示受訪企業經理人員對于法規制度的需求更高。
3 中國的競爭力結構狀態
1998 年《全球競爭力報告》根據各個細項指標的評比結果,以資產負債表的形式提供了各經濟體競爭力的平衡狀況,見表 8 。其中,“資產”為排名 15 位以前的各細項指標,相當于競爭力的優勢所在;“負債”為排名第 45 位以后的各細項指標,相當于競爭力的劣勢細目。其中,資產方面積累的優勢 24 項,負債方面累計的劣勢 51 項。僅就資產負債平衡表而言,值得指出的現象有:在總量上負債數目高于資產 1 倍以上,且在 53 個參評對象中排位在第 50 位(含 50 )以后的負債數目多達 20 項;從結構上看,在開放程度和管理 2 個要素項中,沒有資產的積累,而負債的數目較多;管理和基礎設施 2 個要素項中,排位第 50 名以后的數量共計 9 項。
三 . 對于兩機構評比結果的分析
如前所述,瑞士兩機構對于整體國家競爭力評比的原則、手段、方法均有所不同,從而導致評價內容側重與評比結果上的差異。但是從某種意義上說,兩種不同的評價意見也具有一定的互補性,為人們廣開思路、深入觀察和正確把握國際競爭力的發展態勢提供了極為有益的信息。尤其在許多方面,兩種不盡相同的評價系統所得出的一致性結果更值得重視。
兩家機構評比的國家競爭力前 3 強, IMD 為美國、新加坡、香港; WEF 為新加坡、香港、美國,并且連續兩年沒有變化。除了這 3 個經濟體確有競爭實力的表現之外,兩家評價機構見解的異同性則可見一斑。
進一步看兩家機構對于中國的評比結果,共同之處在于 1998 年比 1997 年有進步, IMD 評比進 3 位、 WEF 評比進 1 位。這表明中國的競爭能力在國際社會中有所改善,但是并沒有躍升的表現。結合 1997 年中國經濟的實際增長狀況看,中國已在許多方面取得了明顯的積極成果,但是在國際競爭力的比較中卻未見到突出的進步。一方面,說明中國競爭力的增進需要一定的積累過程;另一方面,需要看到在國際社會普遍注重提升自身競爭力的背景下,中國應當繼續加大步伐。
比較兩機構提出的中國競爭力平衡表可見,雙方共識的優勢項目,大體在于國內經濟總量、政府對經濟的調控成效、財政金融狀況的相對穩定、基本的交通設施、社會就業狀態、勞動成本等方面;共識的劣勢主要體現在人均資源量、高新科技應用、企業生產效率與經營管理水平、基礎設施建設、政府中的官僚主義、金融和貿易的開放程度、市場競爭表現等方面。這些情況基本上與國內經濟運行的特征相符合。
值得提出的是,上述優勢和劣勢的列項是根據中國經濟運行結果、并以其他經濟體為參照得出的一般性結論,可以為總體把握中國競爭力的結構狀況提供大致輪廓和重要線索,進而看到提升國際競爭力的主要領域。但是,若就此直接得出對于中國競爭力結構的基本判斷卻明顯不足,特別是從尋求中國面向 21 世紀的國際競爭戰略與策略的角度出發,還必須結合中國經濟運行背景及世界經濟發展動向進行更為深入的研究與論證。可以預見的情況是,由于亞洲金融危機的后果,以 1998 年世界經濟數據及情況為依據的 1999 年國際競爭力評比結果,定將出現較大變動。因此,對于中國競爭力優劣勢的研討,有必要繼續透過現象形態求得本質上的把握。
注釋:
[1] 整體國家競爭力評比機構 1980 年創建于瑞士洛桑管理發展學院。自 1996 年起,該機構分為兩個獨立的評價機構,分別發表年度評比報告:《世界競爭力年鑒》( IMD )和《全球競爭力報告》( WEF )。
[2] 兩機構均以參評國家(地區) 1997 年的數據和情況作為評比依據。
[3] 因存在既反映吸收力又反映輸出力的重合指標,故兩項合計超過了指標總量。
主要參考文獻
1 WorldEconomicForum(WEF) : TheGlobalCompeti tivenessReport , Geneva , Switzerland1997 , 1998 。
2 InternationalInstituteforManagementDevelopment(IMD) : TheWorldCompetitivenessYearbookLausanne , Switzerland1997 , 1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