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我國反傾銷問題應對對策
未知
摘要:隨著經濟全球化迅猛發展,國際競爭日趨激烈,貿易磨擦不斷加劇,許多國家和地區為保護本國產業和市場,不斷強化貿易救濟措施。國際對我國頻繁使用反傾銷給我國企業造成巨大損失,反傾銷問題成為我國對外貿易中的焦點。目前,針對我國反傾銷面臨的問題提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應對對策至關重要。 關鍵詞:傾銷;反傾銷;問題;對策 一、傾銷概述 (一)傾銷概念 傾銷(dumping),WTO《反傾銷協定》第2 條:傾銷是指在正常貿易過程中,產品的出口價格低于其正常價值,也就是說,判斷傾銷與否取決于正常價值與出口價格之比。 《關稅與貿易總協定1994》第6 條規定:"用傾銷的手段將一國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的辦法擠入另一國貿易內,能夠影響到進口國經濟波動的行為。如因此對某一締約國領土內已建立的某項工業造成重大的損害或產生重大威脅,或者對某一國內工業的新建產生嚴重阻礙,這種傾銷應該受到譴責。" (二)傾銷損害 據WTO《反傾銷協定》的規定,損害包括三種類型:實質性損害、實質性損害威脅和實質性阻礙。 (三)因果關系 因果關系標準是指進口產品傾銷與進口國國內產業遭受損害之間存在的必然聯系要達到什么程度,才可認定因果關系成立。從理論上講存在3 種情況:第一,無因果關系,國內產業受到了損害,但該損害不是由傾銷造成的。第二,主要因果關系,即國內產業遭受的損害完全或者主要是由傾銷引起的。第三,一般因果關系,即國內產業遭受的損害是由傾銷和其他因素造成的結果,但是傾銷不是主要原因,只是造成損害的一個次要原因。 二、反傾銷概述 反傾銷一般是指一個國家或者的確針對某種或某幾種境外商品或服務在本國市場上的傾銷所采取的抵制措施。我國2001 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條規定:"進口產品以傾銷方式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并對已經建立的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產生實質損害威脅,或者對建立國內產業造成實質阻礙的,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調查,采取反傾銷措施。" 反傾銷除對傾銷的外國商品征收統一的進口關稅外,還增收其他的附加稅,使其在國內市場不能廉價出售。雖然關貿總協定中已對反傾銷的問題作了明確規定,但各國仍然在實施上我行我素,將反傾銷作為國際貿易戰的主要手段之一。產生的原因大體如下:貿易保護;貿易報復;仿效。 三、我國遭受反傾銷和開展反傾銷 (一) 我國成為國際反傾銷的對象 一些發達國家為了限制我國產品在其市場上的占有率,以我國是非市場經濟國家為借口,使用替代國價格核定我國出口產品的傾銷幅度,對我國實施歧視性反傾銷,不僅損害了進口國家消費者的利益,更嚴重損害了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的利益。 (二) 我國遭受反傾銷的原因 第一,國際存在歧視性貿易政策。許多國家對我國實施替代國制度; 第二,我國出口貿易秩序較為混亂; 第三,反傾銷的全球化,法律化; 第四,WTO 等多邊機構在貿易立法中存在缺陷; 第五,許多國家對進口產品要求嚴格,而在國內市場上卻不實 施所謂的"綠色標準"。 (三)我國對外反傾銷的原因: 第一,抵制進口傾銷,維護公平貿易; 第二,限制進口,保護國內產業; 第三,報復外國對中國產品的反傾銷。 四、我國應對國外反傾銷的策略 (一)政府宏觀調控 首先,我國在對外反傾銷過程中必須均衡各部門的得益;其次,政府應采取措施提高產業競爭力,減少該行業的對外反傾銷招致的報復;最后,應加強對外宣傳,使我國盡快擺脫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