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浙江省推進高職教育戰略目標實現的財務管理研究
陳建平
論文關鍵詞:浙江省高職教育 戰略目標 財務制度安排
論文摘要:為推進高等職業教育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十一五”期間浙江省采用“種子基金”引領,加大投資力度,規范財務運作管理,構建了良好的財務制度環境,成功實踐了有效的財務制度安排,加快了高職教育戰略目標實現的進程。
高等職業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大批量培養技術應用型人才和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的使命,在我國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和現代化建設過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浙江省“十一五”期間高職教育的發展戰略目標是:打造高等職業教育強省,到2010年,高等職業教育在全國處于先進水平。圍繞這一戰略目標,浙江省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對高職教育發展進行了全面地部署,其中實施有效的財務制度安排是一項重要舉措。
加大投資力度,促進高職院校發展
高職學院具有的高等教育與職業教育的雙重特性,決定了高職教育的高起點、大投入。事實上,高等職業教育的辦學成本要高于普通本科教育,世界上眾多開辦職業教育的國家的辦學經驗表明,職業教育的辦學成本是普通教育2.5倍。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2006年省財政生均撥款6500元,學費是每年每人4400元每,高職院校省財政生均撥款3900元,而學費是每人每年6000元,除去按學費20%計提的用于學生獎學、助學的專款,生均辦學經費高職學院比普通本科學校少了1320元,這嚴重地影響了職業教育辦學質量的提高,嚴重地制約了“高職教育強省”戰略目標的實現。2006年下半年省財政廳、教育廳職能部門進行了專題調研,對加大高職院校投入進行了有效的財務制度安排,為加快實現高職學院戰略目標提供了財力保障,具體措施如下:
調高生均撥款定額2007年起,普通本科學校生均撥款6500元調高至6800元;高職學院生均撥款系數從普通本科學校0.6,調增至0.63;為鼓勵投入較大、省內經濟急需的先進制造業等專業的發展,理工科撥款系數調高至1.2。2007年,浙江省公辦高職文科生均撥款4282元,調增204元;理工科生均撥款5140.8元,調增1060.8元。
實行高職“實訓、雙師”專項補助根據教育部《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方案》及相關規定,高職學院專任教師中的70%要達到“雙師型”,教師每兩年必須有兩個月以上的時間去企業一線實踐;高職學院要加大真實或仿真實驗室的建設,學生的實踐課時與理論課時為1∶1。為逐步消化高職教師70%“雙師型”人才的培養成本,加大對高職院校實驗室的建設力度,2007年起省財政增設“實訓、雙師”專項定額,文科300元/生·年,理科500元/生·年,并要求學院1∶1配套。
實行專業建設、人才專項資助至2010年,浙江省教育廳評選將200個高職院校省級特色專業,200個專業帶頭人,100個工學結合的教學資源庫,500門國家及省級精品課程,1000本省級重點教材,每年從高職院校中,評選若干名名師、教壇新秀、青年骨干教師等。共有16項專業建設資助計劃,省財政安排資金進行專項補助扶持。
加大對示范高職學院的資助對進入國家示范高職學院的本省院校,省財政配套資助,對浙江省20所示范高職學院安排2億資金專項資助,所屬行業主管部門按省財政資助1∶1配套投入。
投入的加大,有效地改善了省屬公辦高職院校的辦學條件,提高了核心競爭力。至2008年,省屬公辦高職院校(不含籌建,下同)13所全部通過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優秀評估,其中3所成為了國家示范高職,9所成為了浙江省示范高職院,1所為浙江省重點建設高職學院。
“種子基金”乘數效應,引領高職院大學生創新創業
為提高高職學生的創新創業能力,省財政廳企業處從存量預算中劃出了一部分專款,作為“種子基金”,引導高職學院開展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
設立了“大學生創新創業基金”在歸口管理的省屬公辦高職學院中遴選文、理各一個學院進行試點,優選的基本條件是有一定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積累,對開展下一步工作有思路,有合理、有效的大學生創新創業基金管理辦法,文科學院的扶持基金為100萬元,理科學院的基金為150萬元。兩個試點學院取得省財政專項資金后,進行資金配套,并分別制定或修改完善《大學生創新創業基金管理辦法》、《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獎勵辦法》、《大學生創新創業申報要求及其實施流程》、《大學生創新創業指導教師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激勵和規范運作的制度,啟動學院的創新和創業教育工作。
對創新創業成果進行定額獎勵具體是對歸口管理的公辦高職院校取得省級以上的大學生技能競賽前三名的進行定額獎勵;由教師和學生組成團隊發明創造取得專利權的進行定額獎勵。
專項資金績效考評省財政廳企業處對兩個試點學院基金使用情況考核評審,使用情況良好,補足基金。同時對兩個試點學院工作進行總結,并推廣到全省其他所屬公辦高職院校。此項工作從2007年12月啟動,僅一年時間就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試點學院發揮了示范效應。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1)專項基金成為“種子基金”,發揮了“乘數”效應 ,如文科試點學院——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財政專項基金撥入100萬元,學院配套投入822萬元。(2)創新創業成效顯現。省財政廳企業處歸口管理的高職學院占省屬公辦高職學院54%,在浙江省第六屆(2008年)“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中,獲獎面達60%,占獲獎省屬公辦高職學院的75%,光明日報、浙江日報、錢江晚報、浙江教育信息報等媒體,多次報道這幾所高職學院在創新創業教育上取得的成績。
規范財務運作管理, 促進高職學院實訓基地建設
為加強高職院校實訓基地建設,增加高職院校實訓基地的有效投入,切實解決職業院校實訓條件差、實訓工位不足等問題,浙江省財政廳、教育廳除增加實訓基地建設專項定額,要求行業(示范建設項目)、學院配套投入外,還著力加強了高職學院實訓基地建設的財務激勵與規范運作管理。
對實訓基地建設進行立項評審省財政廳企業處制定了《省屬職業院校實訓基地建設立項評審標準》,對歸口管理的高職院校的實訓基地建設從規劃、實訓教學、項目建設的必要性、項目建設的可行性、項目經費預算和使用的合理性,隊伍建設和管理水平六個方面進行評價,確定省財政對基地建設支持程度(重點支持、一般支持,不予支持)。
對實訓基地建設進行分類管理省財政廳企業處下達了《關于對省屬高職院校實訓基地實行分類管理的通知》,提出對重點支持的基地,在完成本校教學任務后要向省內同類院校開放,實行教學資源共享共用。共享基地雙方院校應訂立共用協議,并將協議副本報送省財政廳企業處,共享基地所發生的耗材由使用學院承擔50%,其余50%由省財政補助給基地所在學院。
對實訓基地建設進行績效考評省財政廳企業處制定了《省屬職業院校實訓基地建設績效評價指標及標準》,分別制定了2個一級指標、10個二級指標、34個三級指標,從業務、財務兩個方面對基地的立項目標完成績效及資金使用的效率進行考核。實行學院、主管部門、省財政三級評價。學院、主管部門每年自評,省財政廳每三年對學院進行一次綜合評價。省財政對檢查結果進行通報,學院針對通報中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方案。實訓基地建設績效考評結果應用于下一年的財政專項資助安排。 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對實訓基地的支持對符合中央財政支持的實訓基地,省教育廳積極推薦,如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有五大實訓基地,其中計算機應用與軟件技術實訓基地、生物與食品技術綜合實訓基地,分別獲中央財政資助和省財政重點支持。有效的財務制度安排,促進了高職學院實訓基地高質量的建設。一是形成了高水準建設實訓基地的共識以及基地立項評審和績效評價的定性、定量的標準,使得高職學院實訓基地建設有了一個明確的目標,政策的引導作用得到了具體的體現,上下形成了一種工作的合力。二是基地建設水平及資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財政重點支持的基地大多實現了立項建設的目標,即專業特色明顯,輻射面寬、容量大,使用效率高,社會效益顯著。2006年浙江省還沒有一個實訓基地達到優秀標準,到2008年實訓基地考核的優秀率已達50%。三是基地的財務管理進一步加強。經考核的學院均按考核要求制定了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健全了資產管理的制度,對基地項目加強了預算管理,實行了分項目核算,并通過多次檢查整改,加強了財務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提高了學院整體的財務管理水平。
構建良好的財務制度環境,推進高職人才培養模式
“校企合作、工學結合”是高職教育重要的人才培養模式,也是建設浙江省“高職教育強省”戰略目標的重要舉措。為加快推進該項工作開展,浙江省著力構建良好的財務制度環境,推進高職人才培養模式創新。
著力制度環境建設浙江省率先出臺了《寧波市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條例》,對校企合作雙方的職責與合作機制、統籌與管理、扶持與保障、法律責任進行了全面規定,明確了校企雙方在校企合作中的義務和權利,在全國首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保護和促進了高職學院與企業的聯姻。
實施“示范高職院”工程選拔在校企合作、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上有創新的高職院校參加全國“示范”評選,入選的由省財政配套投入,同時,在全省范圍遴選20所省級示范校,三年內由省財政、行業、高職院校三方各投入1000萬元進行建設,三年后組織專家驗收、總結、推廣。
政府投資搭建高職工學結合實訓平臺2007年杭州市人民政府決定選址杭州職業技術學院,安排財務預算2億元,由杭州市勞動局、教育局、杭州職業技術學院共同籌建杭州市公共實訓基地,作為杭州市職業教育、技能培訓與鑒定的平臺,融培訓、實訓、考證于一體,并努力爭取成為國家級公共實訓基地。
財政廳實行專項補助浙江省財政把高職院校企合作的校外實訓基地建設、以工學結合為內容的創業教育均列入了財政專項資助范圍,并要求學校1:1配套,按項目進行管理,實行績效考評。杭州市財政局根據市政府2008年提出的“萬名大學生創業實訓工程” 的指導意見,對在杭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生,尚未就業的杭籍大學畢業生和外地來杭就業創業畢業生,以及用人單位新招聘、待實訓的大學生的實訓和技能培訓進行財政補貼。2009年起杭州市財政對接收大學生就業(簽訂一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進行1000元/人專項補貼。寧波市政府要求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本級財政性教育經費中或已開征職教統籌經費中安排專項經費,設立校企合作發展專項資金。良好的財務制度環境激發了校企雙方開展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積極性,浙江省高職學院“校企合作、工學結合”工作進展順利,成效明顯。據浙江省教育廳調查統計,2008年浙江省平均每個高職院校有校外實訓基地115個,企業兼職指導教師數量占專業教師總數的23.47%。2008年浙江省高職學生平均就業率達96.01%,大大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008年底浙江省47所高職院校,有5所因積極探索“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有益實踐,成為全國示范高職院校,20所成為省級示范高職院校。
結語
財務制度安排是指一個組織規范其財務活動和協調財務關系的一組具體規則的集合,包括各類財務法規、規章,意識形態、價值觀念和通過產權安排及財權配置形成的行為規則。浙江省在推進高職院校戰略目標實現中財務制度安排的成功實踐,得益于明確的財務安排理念以及對財務制度環境、財力保障體系、財務約束機制的整體建設。
當然,有效的財務制度安排,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是一個不斷實踐探索和完善的過程。隨著高職院校戰略目標的推進,會出現一些深層次、復雜的財務關系人的責、權、利的協調問題,如現階段對財務關系人激勵政策和約束機制作用弱化時,如何重構利益驅動和約束機制,如何對財務關系人進一步激勵或制約等問題。因此,只有不斷完善和創新財務制度安排,才能持續發揮財務制度安排在高職院校戰略目標中的引導、激勵和約束作用,為高職院校戰略目的標推進提供財務制度層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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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陳建平.高職院校“校企合作、工學結合”可持續發展的思考[J].教育與職業,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