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剛性的原因分析
李啟登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已經逐步認識到了要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重要性,并為之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并未有效改變二元經濟結構,這一方面說明政策的不到位,另一方面也說明我國的二元經濟結構存在一定的剛性,分析存在這種剛性的原因,并提出一些軟化對策。
關鍵詞:二元經濟結構;剛性;軟化對策
一、二元經濟結構的一般理論
“二元經濟”最初是由伯克(Boeke,1953)提出的,他在對印度尼西亞社會經濟的研究中,把該國經濟和社會劃分為傳統部門和現代化的資本主義部門。關于發展中國家經濟二元性系統的理論則出自于美國著名的經濟學家阿瑟·劉易斯(Lewis,1954),劉易斯認為,發展中國家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必然會出現傳統農業部門和現代工業部門并存的狀況。在傳統農業部門存在著邊際生產率為零甚至為負的大量剩余勞動力,他們在最低的工資水平下提供勞動,存在無限的勞動供給,農業生產率低,技術水平落后。而在現代工業部門,生產率高,工資率比農業部門高,從而誘使農業剩余勞動力向現代工業部門轉移。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一方面會推動現代工業部門繼續擴張,推動經濟發展,另一方面會促使農業部門勞動的邊際生產率提高,并逐步與現代工業部門一致,此時經濟的二元結構將消失。由于劉易斯二元經濟結構模型存在與發展中國家現實不一致的“理想化”的現象,此后的經濟學家費景漢、拉尼斯(Ranis,1964)、喬根森(Jorgenson,1967)、哈里斯特和托達羅(Harrist,1970)等相繼修正了劉易斯假設,并對劉易斯模型進行了拓展,但是這些拓展都難掩劉易斯模型的光輝。劉易斯模型比較簡單明了地刻畫出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情景,是對發展中國家早期發展階段的客觀描述,是分析二元經濟結構問題的經典模型。農業剩余勞動力的非農化促使二元經濟結構消減,這是劉易斯二元經濟理論為發展中國家二元經濟結構轉化提供的基本路徑,這對認識中國二元經濟結構轉換按照劉易斯模型的刻畫,中國是一個具有典型的二元經濟結構特征的發展中國家,農業部門客觀存在的大量剩余勞動力以及農業部門、工業部門在勞動生產率、工資率方面的差別都為中國的二元經濟結構作注解。但是,中國二元經濟結構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表出明顯的結構剛性,農業剩余勞動力非農化轉移速慢,農業勞動力的就業轉換速度嚴重滯后于產值的結轉換速度。
二、中國二元經濟結構剛性的表現與原因分析
中國正處于二元經濟結構轉換的過程中,且二元結構很穩定,結構差距依然嚴重,轉換過程并不順利,特別是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二元經濟有進一步拉大的趨勢。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有以下原因。
一是就業結構的轉換嚴重滯后于產值結構的轉換。中國三大產業的產值結構與就業結構變動的方向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三大產業的產值結構與就業結構存在著較大的差異,表現出就業結構的轉換嚴重滯后于產值結構的轉換,這在第一產業中表現得最為突出。從改革開放以來到1985年以前,農業就業結構滯后于產值結構的程度在減輕,而后卻在波動中逐步提升,表明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越來越困難。從工農業產值構成看,到20世紀80年代末,中國的工業已占國內生產總值的3/4,已基本實現了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的轉變。然而從就業結構來分析,到2002年,中國的第一產業就業人員仍占勞動力份額的1/2,基本上還是一個以農民為主體的農業社會。就業結構與產值結構的嚴重偏離,說明勞動力在社會各個產業之間的轉移還存在著較大的障礙;同時也表明不同產業間的勞動生產率水平還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尤其表現為農業部門勞動生產率提高緩慢)。
二是第三產業發展嚴重滯后于經濟發展。除日本以外的大多數發達國家的經濟結構轉換,都表現為由第一產業向第二產業、第三產業依次漸進的結構演變模式。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相比,則表現為第三產業的超前發展。錢納里等人的多國模型表明,在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結構轉換過程中,“工業就業的增加,遠遠低于農業就業的減少,因此,勞動力的轉移主要發生在農業和服務業之間”。與此相反,中國二元經濟結構轉換過程中存在著第三產業發展嚴重滯后的特點。中國產值結構中第三產業所占的比重,不僅遠遠低于中等收入國家的水平,甚至低于印度等低收入國家的平均水平。而中國就業結構中第一產業就業份額過高,又和第三產業就業份額過低直接相關。
三是城市化發展嚴重滯后于工業化進程。從歷史上看,城市化與工業化是一個相互影響、相互推動的發展過程。在一國的工業化發展過程中,勞動力、資本和技術等生產要素不斷向第二、三產業轉移。與此同時,在空間結構上則不斷向區位條件相對優越的地區聚集,這種伴隨著工業化而產生的人口聚集效應是城市化發展的根本動力。錢納里發展模式表明,在低收入區內,城市化率超過工業化率,但差異不大。在人均大于300美元時,城市化率明顯高于工業化率。在中國經濟發展與結構轉換過程中,工業化與城市化相互關系表現出與上述城市化發展規律完全不同的特征:中國的城市化進程嚴重滯后于工業化水平。從1952—1978年,中國城市化率低于工業化率的差距不斷擴大,到1978年城市化率低于工業化率達到26.4個百分點;1978年后的改革開放使得1978—1990年的這一差距不斷縮小,但就是在差距最小的1990年,城市化率仍低于工業化率10.6個百分點;1990年后,這一差距一直穩定在10個百分點以上。
四是限制勞動力轉移的制度性阻滯。劉易斯對二元經濟結構的分析是以農業勞動力自由流動,或勞動力市場的完全開放為前提的,而中國農業勞動力的流動受到以戶籍制度為代表的城鄉分割制度的限制,勞動力的流動并不順暢,完全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尚未形成。因此,中國二元經濟結構的轉換尚不具備劉易斯二元經濟結構轉換前提,也就難以沿著劉易斯路徑實現消解。以戶籍制度為基礎制定的勞動就業制度、人事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形成了限制勞動力轉移的無形壁壘,使勞動力轉移帶有明顯的制度烙印導致中國二元經濟結構的轉換具有復雜性、長期性,并可能出現反復強化,從而呈現一定的剛性。
三、中國二元經濟結構的軟化與消解
軟化和消解過大的二元經濟結構強度,除了必須減少制度性障礙,清除不合理的制度,解決制度不公和失當的問題等“軟件”改革外,還必須增強農業投資幅度、強化國家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力度等“硬件”的投入力度,還要采取推進城鎮化,發展鄉鎮工業等措施。
一是提升農業勞動力人力資本水平。農業勞動力轉移能否順利推進,不僅與城市化、工業化發展所提供的就業吸納能力有關,更取決于農業勞動力自身的素質。隨著中國經濟由外延式發展向內涵式發展的轉變,對勞動者的素質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勞動力就業的素質門檻逐步提高,那些只靠體力而缺乏智力的勞動者的就業渠道越來越窄。為此,中國必須強化義務教育的政府責任,堅持“規范、公平、效率”的原則,加大對農村義務教育的財政投入。
二是加快改革戶籍制度我國長期實行的戶籍制度是限制農業勞動力轉移的本原性制度,其他的制度、政策多是以其為基礎制定的。因此,改革戶籍制度,消除無形壁壘,對農業勞動力的轉移,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戶籍制度改革的方向,應是將其變成一種純粹的人口登記制度,剝離其福利、特權含義。 三是農業自身的發展是根本。費景漢、拉尼斯曾指出,“在勞動力剩余型的欠發達經濟中,農業中的技術變革是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的主要潛在源泉。”鄧小平在20世紀80年代也曾明確指出:“將來農業問題的出路,最終要有生物工程來解決,要靠尖端技術。”所以,大力發展農業技術是提高中國農業勞動生產率,促進農業經濟自身發展的一條根本途徑。這對增強中國農業加入WTO后的國際競爭力,緩解當前主要農產品供大于求的矛盾大有益處,同時還將促進我國農業比較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從而有利于中國二元經濟結構的演化與改進。
四是大力發展城市經濟,促進農業富余勞動力向城市的轉移大力發展城市二、三產業,特別是發展勞動力密集產業,實現全社會的充分就業應該成為中國城市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的產業政策選擇。要使農業富余勞動力轉移城市,與城市先進生產要素相結合,成為城市經濟發展中不可缺少的推動力,一方面要使之參與城市二、三產業的建設、生產和發展,對城市經濟發展作出“要素貢獻”,另一方面也要使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到城市消費者,使他們的消費行為又對城市經濟發展作出“市場貢獻”。最終有利于社會政治經濟協調發展和共同富裕的社會經濟目標的實現,是一個多贏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