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怎樣看待市場經濟地位
佚名
論文關鍵詞:市場經濟地位出口企業國際貿易 論文摘要:本文闡述了獲得市場經濟地位與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關系,并對出口企業參與未來國際貿易競爭應注意的問題進行了較為深入的思考 2010年5月28日,第二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結束,中美雙方商定,將通過中美商貿聯委會以一種合作的方式,迅速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第二十一屆中美商貿聯委會將于2010年下半年召開,美國可能給予中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待遇。 一、市場經濟地位的概念 所謂市場經濟地位(MarketEconomyStatus,簡稱MES ),是一個經濟學名詞,主要指一個國家的市場經濟在整體經濟中的重要性以及政府對經濟的干預程度。一般可區分為完全市場經濟國家和非市場經濟國家。市場經濟地位是反傾銷調查確定傾銷幅度時使用的一個重要概念。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關于傾銷的定義是:一國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價格出口到另一國,并對進口國相關工業造成了損害的行為。對被裁定為傾銷的企業,進口國可根據成本與售價的差價,對其懲罰性地征收高利率的關稅。 在國際貿易中,市場經濟地位決定了出口企業在面臨反傾銷訴訟時的境遇,其重要性主要體現在解決貿易糾紛時的技術操作層面,也就是第三國替代原則。按照規定,如果一個國家屬于非市場經濟地位,反傾銷案件的發起國可以不使用被調查國的自身數據來計算產品正常價格,而將引用與出口國經濟發展水平大致相當的市場經濟國象(即替代國)的成本數據來計算所謂的正常價值,進而確定傾銷幅度,而不使用出口國的原始數據。如20世紀90年代,歐盟對中國的彩電反傾銷,就是將新加坡作為替代國來計算我國彩電的生產成本。而新加坡當時的勞動力成本高出中國20多倍,中國的產品自然被計算認定為傾銷,從而遭受不公正待遇。市場經濟地位只是國際貿易中用以制約“非市場經濟國家”的一個工具。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在建立市場經濟方面取得了巨大進展。中國政府一直在努力爭取各國承認中國的完全市場經濟地位,獲得市場經濟地位將有利于中國對外貿易的進一步發展。 二、市場經濟地位的背景 在2001年最終簽署的中國加人世貿組織議定書中,中國是以“非市場經濟國家”身份加人世界貿易組織(WTO )。世貿組織議定書第巧條規定:“如接受調查的生產者不能明確證明生產該同類產品的產業在制造、生產和銷售該產品方面具備市場經濟條件,則該世貿組織進口成員可使用不依據與中國國內價格或成本進行嚴格比較的方法”,此項規定“應在加人之日后巧年內終止”。也就是說,中國巧年內不自動具有市場經濟地位。要取得完全市場經濟地位,需要得到進口國的承認。 在2016年之前,世貿相關成員國在反傾銷調查中,可以不采用中國國內價格或成本,而是選用第三國(替代國)價格,計算中國反傾銷涉案企業的傾銷幅度。這一條款對我國企業在應對反傾銷調查時,處于不利地位。被選擇的替代國的產品生產成本往往高于中國企業,不能反映中國產品的實際情況,中國企業極容易被貼上傾銷的標簽。進口國在選擇替代國時,往往故意采用高于我國國內價格的替代國價格,這樣可能本來不存在傾銷卻被裁定為傾銷,或者本來傾銷幅度較小卻被裁定為傾銷幅度較大。這種做法使中國企業在應訴部分國家反傾銷調查中遭受到不公平待遇,拿這種不公正的做法去裁決中國企業進行了傾銷,處以高關稅或其他方面的保護措施,使中國產品不得不退出當地市場。 如美國對華彩色電視機反傾銷案中,選擇印度為替代國,印度彩電的平均原材料價格是中國的6倍,這直接導致中國彩電的生產成本被高估,得出中國彩電傾銷度為84.17%。而我國彩電業是開放較早、市場競爭充分的行業,價格是由市場供需情況決定的,用印度的市場價格來衡量中國彩電生產價格是很不公平的,客觀上鼓勵了一些國家運用“市場經濟條款”作為貿易保護主義的手段。由于其他世貿成員不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使得中國出口企業在國外反傾銷調查時處境不利,征收高額反傾銷稅,使企業出口產品無利可圖,以至于失去已有的市場。 如果一個國家未獲得市場經濟地位,進口其產品的國家就會使用甚至濫用反傾銷調查手段。這一條款一直是我國企業從事國際貿易的軟肋,也成為其他國家對中國出口產品實行反傾銷調查,制裁中國出口企業的重要手段。
目前,全世界三分之一的反傾銷案件針對中國,并且中國已連續15年位居反傾銷調查國家之首。2006年至2009年,僅美國對華反傾銷涉案金額即超過60億美元,中國企業被迫多支付數億美元的反傾銷關稅。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中國產品的出口,降低了中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影響了中國與相關國家的正常貿易。在147個WTO成員中,這種歧視性待遇的適用對象只有中國。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進程的不斷深人,經濟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新西蘭在2004年率先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這意味著中國在獲得完全市場經濟地位問題上首次取得突破。截至目前,已經有97個WTO成員國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這表明許多國家對中國二十多年改革開放成就的認可,也是對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認可。 三、市場經濟地位的利弊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對外貿易快速發展,已經成為世界第三大貿易國。第一大出口國。對外貿易特別是外貿出口,對于中國經濟發展具有重要影響。給予中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是對客觀事實的承認,也是實事求是的做法。 市場經濟地位不僅是眼前利益的問題,更大的意義在于經濟發展的方向問題。即使美國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并不意味著中國的貿易環境就會大幅改善。金融危機后,全球貿易總量在縮小,發達國家都特別重視出口對拉動本國經濟復蘇的作用,中國作為全球第一大出口國,貿易摩擦不會減少。 在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問題上達成共識,對中美雙方皆有好處。獲得“完全市場經濟國家”地位,中國出口企業反傾銷調查將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反傾銷訴訟的中國出口企業能夠獲得公平對待,但是可能增加反補貼調查的威脅。按照WTO協定,如果承認了一個國家的市場經濟地位,該國不應該再采取補貼措施。與此同時,美國有理由對中國產品生產過程中各種價格因素進行調查。無論從國際貿易環境方面還是國內政策調控方面,都將要求減少出口補貼。 美國高層已經認識到對華貿易逆差的一個關鍵癥結在于其自身設定的出口限制,未來雙方在非核心技術合作方面將面臨拓展空間。美國高科技企業的對華出口管制將會進一步放寬,美國對華出口將會有較大增長,可以促使美國經濟復蘇、擴大就業。 在中美雙邊投資方面,中國同意外資參與高端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新能源、節能和環保產業,并擴大這些產業向外資開放的領域,將促進我國相關產業的快速發展。 四、我國企業采取的對策 總體而言,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有利于中國,也有利于世界經濟的發展,這是大勢所趨。金融危機之后,美國政府制定了雄心勃勃的出口戰略,開始從一個消費大國向出口大國轉型,計劃在5年內使出口額翻番,通過出口來促進就業、推動經濟可持續增長和確保美國國際競爭力。 在這樣的背景下,美國方面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相當于放棄對中國的反傾銷調查特權,但可以采用其他手段,比如中國在獲得市場經濟地位之后,針對市場經濟國家的反補貼法也可能成為美國制約中國出口企業的主要工具。以前反傾銷調查主要針對民營企業,而反補貼則主要針對享受政府補貼的行業和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在出口時將首先面對這個問題,而這些國有企業的規模遠遠大于民營企業,反補貼造成的影響可能比反傾銷更嚴重。 對于中國經濟而言,要逐步改變多年來,依靠外貿出口拉動經濟發展的模式,不斷調整產業結構,改變經濟增長模式,由勞動密集型產業向高技術創新產業轉變,不斷擴大內需,持續拉動國內消費市場;對于出口企業而言,要逐步降低對勞動力和補貼優勢的依賴,以市場經濟的要求公平競爭,在競爭中謀發展、求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