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中國計劃經濟體制
孫靜
[論文關鍵詞]計劃經濟體制 原因 發展過程 經驗 教訓
[論文摘要]20世紀50年代建立起的計劃經濟體制在一定時期內對維護國家政權、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同時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它也日益暴露出越來越多的弊端,并最終消亡。本文將試圖圍繞計劃經濟體制在中國產生的原因、演變過程以及對它的作用做一點有益的分析。
一、計劃經濟體制在中國產生的原因
其實,計劃經濟思想在中國的產生是很早的,最早提出“新民主主義的計劃經濟”思想的是張聞天。1948年9月15日,他在《關于東北經濟構成及經濟建設基本方針的提綱》中指出:“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的特點,正是在于它能以明確的經濟計劃去適當地布置我們的人力和物力,去動員千百萬人民為這一計劃的實現而奮斗”。經毛澤東、劉少奇等人對《提綱》進行修改后,最終寫進了1949年的《共同綱領》中。它規定,新民主主義經濟的體制,是實行計劃管理與市場調節相結合,指令性計劃與指導性計劃相結合,計劃管理以市場為基礎的管理體制,國家將在一定范圍內對國民經濟實施直接計劃管理和間接計劃管理。
二、計劃經濟演變的過程
第一、建立和調整時期(1949-1976)
(一)建立時期(1949-1957)
從新中國建立到社會主義改造全面完成,這是我國計劃經濟體制的建立時期。在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完成向社會主義過渡的過程中,國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用了短短7、8年的時間,就初步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
(二)調整時期(1957-1976)
八大后,黨開始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社會主義建設道路,對經濟體制的改革進行了積極的探索,提出了許多正確的主張;但隨著反右派斗爭的擴大化,黨內“左”傾思想嚴重,探索一度出現不少失誤。這一時期,主要經歷了三次大調整:
①1958年,進行以管理權限下放為中心內容的全面體制改革。體制建立后不久,中央很快就發現了中央和地方以及國家和企業的關系緊張的問題,并對其進行了改革。1956年毛澤東在《論十大關系》的講話中,最早闡明了此問題;1957年8月,國家經委提出了《關于改進計劃工作制度的初步意見》,提出了對集中過多和控制過嚴的計劃工作制度的改進意見;1958年8月,中央又發出了《關于改進計劃管理制度的決定》,指出,實行在中央集中領導下,以地區綜合平衡為基礎的、專業部門和地區相結合的計劃管理制度;在中央和地方的計劃權限劃分上,擴大地方計劃權限。此后,開始了以擴大地方權限為中心的體制改革。
②1961年,進行以加強集中統一為中心的改革。這次改革是針對在“大躍進”改革中出現的偏差進行的調整。1959年,毛澤東就針對“地方權力下放過多,沒有搞好綜合平衡”的問題,強調要“統一領導,中央集權”。一段時間里,這些正確的意見沒有得到正確貫徹執行,直到1961年,中央正式提出“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才開始對國民經濟進行調整,做出了《關于調整管理體制的若干暫行規定》,并對經濟管理體制做了相應的調整。
③文革時期,開始第三次改革。三年調整后,國民經濟發展進入正常發展階段。從1966年開始,進入第三個五年計劃,由于不久爆發文革,此時出現了集中過多的問題,于是中央又提出了下放管理權限的問題。改革先從下放企業開始。1969年,中央決定將鞍山鋼鐵公司下放給遼寧省,此后,又將包括很多大中型骨干企業在內的央屬企事業單位下放給地方管理。同時,在計劃體制上實行“塊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制度。 第二、改革時期(19781992)
①從1978-1984年9月,初步改革階段。
首先在1978年7-9月國務院召開會議最早提出經濟體制改革中計劃與市場關系。如孫冶方重提“價值規律”,李先念提出要善于用經濟管理經濟,貫徹多勞多得和等價交換的原則等。
然后在1978年底召開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轉移全黨工作重點的同時,提出必須對經濟體制進行改革,強調指出,我國經濟管理體制的一個嚴重缺點是權力過于集中,應該有領導地大膽下放,讓地方和工農業企業在國家統一計劃的指導下有更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②從1984年10月-1988年底,逐步成熟階段。
首先在1984年10月召開的十二屆三中全會上,黨中央作出了《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比較系統地提出和闡明了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它首次突破了把計劃經濟同商品經濟對立起來的傳統觀念,明確提出了社會主義經濟是“在公有制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論斷,提出改變主要依靠行政手段進行計劃管理的狀況,充分運用經濟杠桿和發揮市場調節的作用,并且還規定了經濟體制改革的方向、性質和基本任務以及原則、措施等。從此我國開始了以城市為重點的全面經濟體制改革階段。然后在1987年底召開的黨的十三大上,又提出了建立計劃與市場內在統一的體制,即國家調控市場,市場引導企業的經濟運行機制,從而把“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思想進一步深化了。
③從1989年到1991年底,爭論和反復階段。
這一階段處于激烈的社會變革中,先是物價改革的“闖關”失敗,導致物價大幅度上漲,由此引發了居民的搶購商品風潮,此后中央作出了治理整頓的方針;緊接著出現了1989年的政治風波,社會主義的生存面臨著巨大的挑戰。這些新情況,為一些不主張經濟體制改革的人提供了借口,將這些事情的發生原因歸罪于市場化改革,因此,批判市場經濟的調子一時甚囂塵上。在此關鍵時刻,又是政府出來為體制改革定了基調。
1990年12月24日,黨的十三屆七中全會召開前夕,鄧小平同中央負責同志講話指出,“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區分不在于是計劃還是市場這樣的問題,計劃和市場都得要。”這有力地批駁了反對市場化改革的錯誤論調。
④從1992年1月到10月黨的十四大以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確立,計劃經濟體制逐步退出歷史舞臺階段。
1992年10月,黨的十四大作出決議第一次明確提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至此,計劃經濟體制從我國的歷史舞臺上逐漸退出。此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入了逐步完善和成熟的時期。1993年11月,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將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目標具體化、系統化,闡明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是建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綱領。從1993年至1996年的宏觀經濟調控及其成功“軟著陸”,進一步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走向完善。2003年10月,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作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7項主要任務,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確定了下一步的走向。
綜上所述,從計劃經濟體制在我國的演變過程,可以看出,它作為一種體制,其存在有其深刻的原因,隨著社會的發展,其消亡也是必然的。對其的評價,既不能全面肯定,也不能全盤否定,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而要按照唯物主義的原則,辯證地分析之。我們要善于從中吸取經驗教訓,從而為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強有力的支持,保證我國地經濟健康、穩定、有序地發展。
[1]《張聞天文集》第4卷,中共黨史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