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制度經濟學芻議
謝作詩 楊克瑞
上世紀70年代末的中國改革開放,以及此后在社會經濟、文化和教育等領域的深刻變革,揭開了中國教育發展的巨大制度革命。可以說,1985年中共中央下發的《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僅僅是教育體制改革的序幕,直至90年代初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教育體制也一直處于變革的嘗試之中。人們在對教育的本質及功能等基本理論問題進行了深入的研究之后,終于將研究的重心轉向了教育的制度問題,這正是體現了教育學術研究的深化,深入到問題的“初始狀態”探源。因此,教育制度的發展研究,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一切教育問題研究的核心。
一、教育制度經濟學:學科定位
正當中國人關注社會及教育制度的變革之際,西方經濟學對于制度問題已經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制度經濟學很快成為了世界廣泛影響的新制度主義思潮,這對社會經濟轉型中的發展中國家更是帶來了巨大的理論震撼。以經濟學家科斯(Ronald H.Coase)、諾斯(Douglass C .North)等人為代表對制度的經濟分析,主要集中于產權理論、交易成本、委托代理理論、公共選擇以及制度變遷分析等領域,并依此為理論基石形成了完整的分析體系。
以新制度主義的視野反觀教育變革,教育系統也面臨著制度改革與創新問題,諸如教育中的制度創新、交易成本、委托代理以及公共選擇等。這種學術的研究交叉,必將誕生一門新的邊緣學科——教育制度經濟學。它是借用制度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具體探討教育體制管理變革中的要素特征及其基本活動規律,以實現教育效能最優化的一門交叉學科。
學科地位的獨立依賴于兩個最基本的條件:研究對象的獨特性和研究條件的現實性。前者表明的是學術領域的專有,后者則是現實階段已經具有了較為充足的研究條件和能力,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而不再僅僅是一種理論上的擴展(理論上的學科將是無限發展的)。依據上述學科的基本標準分析,教育制度經濟學的學科形成已經是呼之欲出,其學科特征表現在:
第一,在研究對象上,教育制度經濟學的研究包括教育制度的宏觀與微觀等豐富的研究內容,諸如教育產權安排問題、教育制度激勵問題、公共資源的代理問題、公私學校的制度選擇與比較問題等等,這些都是其它研究所不可取代的。
第二,隨著新制度主義的學術成功,教育學的制度主義研究已經引起經濟學界和教育學界的高度關注,今天開展這方面的獨立研究既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行的,相關的研究已經蓬勃展開(下面將具體分析)。
應當說,廣義的教育制度研究或分析,很早就是教育學研究的重要內容。但是,制度經濟學的崛起,可以說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原有教育制度研究的不足,從而將該問題的研究推向了新的發展階段。這是因為:第一,教育制度經濟學不同于教育制度學,它不僅僅是教育的制度研究,而是借助于制度分析的方法對教育制度進行經濟學式的研究;第二,教育制度經濟學也不同于制度教育學,后者雖然也是借助于制度分析方法,不過它所進行的是一種社會學式的研究。具體說來,教育制度經濟學的學科意義在于:
第一,教育經濟學研究內容的突破與深化。教育經濟學自20世紀60年代建立了自己的學術地位以來,在教育實踐中已經產生了廣泛深遠的影響,學科的發展也在日益分化發展。諸如高等教育經濟學、職業教育經濟學,或者教育財政學、教育規劃學等一些分支學科已逐漸形成,進一步擴大了教育經濟學的學科影響。但是,這種無論是基于教育實踐領域的分化,還是基于學術專題的分化,都屬于一種表面化的分化,并沒有真正推動學科研究本身的縱深。教育制度經濟學的建立,正是以制度經濟學這種更為專業化的研究手段,深化了教育經濟學的學科發展,開闊了其學術研究視野。
第二,教育經濟學的研究方法的重大范式轉換。事實上,教育學研究的深化,更需要多學科的參與,尤其是經濟學原理和方法的充分借鑒。研究認為,制度分析對教育經濟學的研究方法的啟發意義在于,新制度經濟學的經濟分析不但關注經濟環境如何決定經濟結果,而且對經濟環境中的制度(規則)如何決定經濟績效更為關注,其包括三方面內容:(1)狀態或環境(situation),包括個人、團體和物品或服務的特性。無論是個人、團體還是物品或服務的特性都將導致人們在經濟活動中的各種相互依賴性并影響著制度與績效之間的關系。(2)結構(structure),即一個社會的游戲規則。新制度經濟學的分析表明結構包含著更為廣泛的內容:使用權和交換權,不同的交易類型、合同規則、稅收和公共開支條例,邊界問題,制定規則的規則等。(3)績效(performance),指財富在不同的個人(團體)間的分配。由于個體之間存在著利益上的沖突,因此,對績效的計算應著眼于作為選擇者個人的績效。在狀態或環境確定的情形下,所選擇的結構決定了最終的績效。
第三,教育制度經濟學在實踐上為學校教育校能的提高提供了重要的分析途徑。教育資源的緊張,是教育發展長期面臨的問題,而改變資源緊張的最有效方式,就是提高學校效能,正是在這種意義上,管理已構成了經濟活動的重要要素。在大量公共教育資源的使用方面,教育效率問題日益引起人們的關注。因此,優質高效教育結果的實現,不僅僅是教育投資的問題,同時也包括教育投資的使用問題,其中的關鍵,就在于資源配置的制度安排。教育制度經濟學研究的現實積極意義就在于促進教育制度改革與創新,優化配置教育資源,提高教育的質量與效能。
二、教育制度經濟學:現實基礎
隨著制度經濟學這一新的研究范式的崛起,國外學者很快將其方法的普適性運用到包括教育在內的社會分析之中。例如,美國學者亨利?漢斯曼(Henry Hansmann)研究發現營利企業和非營利性組織的邏輯是相同的,學校這類非營利性組織的非營利性實質是為了減少組織運行成本和交易費用的一種制度安排。鮑溫(Bowen)提出,高等學校的運作準則可能是成本最大化,它盡一切努力爭取經費,然后就趕忙花掉。埃斯雷(D.Easley)和歐哈拉(M.O.Hara)研究了學校這類非營利組織的委托代理問題,認為非營利組織可以被視為一個用來克服合同失靈問題的制度安排。拜倫?布朗(Byron W.Brown)從不確定性和信息的不完備性角度研究了學校組織的經濟邏輯,并從這一角度研究了為什么普遍存在政府干預教育、舉辦教育這一現象。哈佛大學的哈特(Oliver Hart)等三位教授利用不完全合同理論研究了政府的邊界問題,即回答了什么條件下政府應該提供并生產教育服務。
教育制度經濟學的構建,正如一些制度經濟學家的研究路徑,“最理想的是,必須建立一個從經濟因素解釋制度的起源和發展的制度變遷理論。但是,這樣一個工程有著內在的困難。在最低限度上,進化理論必須建立在產權、交易成本、公共選擇和微觀經濟學理論的廣泛文獻基礎上。”當前我國對教育問題的制度分析已經形成了一種學術氣氛,根據制度經濟學的基本范疇,有關研究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教育產權問題研究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發展,教育產權的問題也尤為突出,并成為了學術研究的熱點。一些較有影響的學術問題有:
第一,關于我國現行教育產權弊端問題的分析。范先佐認為,當前我國“教育的低效率,主要由于教育的權利與責任安排的不合理,也可謂是產權與職能的錯位。”徐文認為,我國現行教育產權制度存在教育機構行政化色彩濃重、學校資本所有權與學校所有權的錯位等弊端。杭永寶等人也分析了我國當前教育產權現狀問題,即所有形式高度統一,行政權力擠占產權作用;行政過多介入,影響基層自主辦學;教育產權界限模糊,主體權益保護不嚴;產權市場發展落后,教育資源配置效益不高。
第二,關于教育產權概念的爭鳴。產權概念向教育領域的延伸,同時也是新概念的詮釋與生成過程。教育產權概念的界定,曾引起了我國有關學者的高度關注,并出現了激烈的學術爭鳴。楊麗娟將其作了廣義和狹義的解釋,廣義的教育產權包括了勞動力產權;“狹義的教育產權只指圍繞教育資本而形成的學校產權,即對特定學校的財產權利。指參與學校投資、經營、管理的各個活動主體圍繞學校的教育財產形成的所有權、占有權、使用權、處分權、收益權等權利關系和結構。但是,學術界也有一些不同認識,曹淑江等人認為教育產權概念并無新意,“盡管在教育中,特別是私立學校和民辦學校中,財產所有權的界定和學校所有權的歸屬是極其重要的,但并不需要再專門定義另外的教育產權和所有權概念,已有的產權概念和理論完全能夠解釋教育中的問題。”趙慶年等人基于教育投資的非營利性問題,認為作為第三部門的教育,無論其投資來自何方,通過什么途徑、什么方式,其最終產權均應歸國家、社會或學校所有,也就是說,第三部門的教育不存在教育產權問題。我們發現,對教育產權概念所發生的爭議,根本在于對于產權本身理解的歧義。產權作為財產權利的簡稱,這是沒有爭議的,可是,在具體的理解上,則各有千秋。很多人將其簡單地理解為資源稀缺條件下人們使用資源的權利,這實際上就將該問題的研究引向了誤區。實際上它與所有權概念的不同,根本意義在于試圖解決財產權利沖突條件下的界定問題,以實現效益的最優,離開了權利沖突條件的分析,經濟學的產權將與法律中的所有權則沒有區別意義。
第三,教育產權的功能。教育產權研究的意義就在于其功能的揭示。劉湘玉認為,從教育產權角度分析公立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與創新,其核心是處理好政府、學校、社會和市場的關系,特別是政府與學校的關系。在學校的內部管理改革方面,其主要作用是充分發揮學校內部資源利用效率,提高辦學效率與效益。羅向陽將教育產權的功能歸納為三種基本功能,即激勵功能、約束功能和配置功能。 (二)教育交易成本研究
自1937年新制度經濟學派創始人之一科斯首次提出交易成本(或交易費用)這一概念以來,該理論經過威廉姆森(Oliver E.Williamson)等人的進一步研究和發展,目前已形成了一個比較獨立的理論體系,并在眾多領域中被廣泛運用。
以交易成本理論的觀點來研究我國高校的發展,鄔大光等人認為,就高等教育而言,其交易活動可以分為三種類型:即高等院校內部以反映上下級之間的管理交易;高等院校外部以反映平等主體之間的市場交易;而政府與高等院校及其成員之間則是限額交易。
潘燕等人認為,我國高校交易成本的問題就是偏高,其產生原因在于:高校產權不明,高校沒有實現自主辦學,缺乏充分競爭的教育市場,高校管理制度不健全,高校管理過程中不確定性的存在。徐文具體分析了教育交易成本的主要內容,包括簽約成本、計量成本、監督成本和信息成本等。
(三)學校委托代理問題研究
代理理論把企業看作是委托人與代理人之間圍繞風險分配所作的一種契約安排,由于利己的動機和信息的不對稱,必然出現“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解決的關鍵就在于委托人應設計一套有激勵意義的合約,以控制代理人的敗德行為和逆向選擇,增大代理效果和減少代理費用。
在政府與學校的委托代理關系的宏觀研究中,孫天華認為,解決我國公立大學中的委托代理問題,需要重新構建合理的委托代理關系,這方面有賴于大學治理結構的突破,也有賴于政府新的制度供給。朱明分析了高校委托代理關系中的激勵約束機制問題,提出了減少代理層次、避免多頭代理,以及政府的放權等具體約束機制。
關于委托代理問題的一些具體研究,主要有教育的評估、政策執行的代理問題、校長及教師的代理問題等。楚紅麗分析了公立高校與政府、個人委托代理關系問題,提出建議:(1)校長、教師的聘任與否應依靠消費者的投票,而非權力或上級的意愿;(2)校長、教師的行為必須與其風險(涉及其薪水、附加利益和額外津貼,控制學校的權力,職位的長期保障)相聯系;(3)支付給校長、教師的獎金、津貼應該是“效率工資”等。包海芹提出了教育政策執行中的委托代理問題,其具體表現有各種政策缺損、政策附加、政策架空和政策浮夸等教育政策執行失效或失真的現象等。相對而言,關于校長委托代理問題的研究更為集中。楊海燕認為,在國家或其授權的教育行政部門與校長的委托代理關系中,由于委托人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代理人的行為,而代理人在個人收益達不到其預期收益時,就會出現揮霍、貪污、作弊或偷懶等“敗德”行為。袁小平則更進一步分析了校長的隱性激勵問題,提出在激勵契約設計中,既要強調校園文化與報酬后置等內部隱性激勵因素,也要強調外部市場競爭的激勵因素,把兩種隱性激勵因子有效地結合起來。
三、教育制度經濟學:發展建構
從人們對教育的大量制度經濟分析中不難發現,教育制度經濟學已經具備了豐厚的學術土壤,正有待于一種新的學科體系將之提升,從而形成學術特色。但是,由于當前的研究缺乏明確的學科意識,還存在有很多不足。這主要表現為教育制度經濟問題的研究尚未獨立出來,缺乏教育學者的自覺探索,依然停留在對既定結論的借鑒階段。
我們認為,教育制度經濟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其學術研究不僅僅是對制度經濟學家的結論進行借鑒,更重要的是樹立教育學者的信心與視野,形成真正屬于教育領域的制度分析。如果教育問題的研究只等待于經濟學家提供結論,那么,這種研究永遠屬于經濟學的研究,教育學者的研究難以獲得自己的地位。教育制度經濟學的發展,要對廣大的教育學者提供學術的武器,這就首先要對教育問題做出自己的實證分析,得出教育問題的一些共同的規律性認識,樹立教育制度經濟分析的理論基石。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其研究內容是相當豐富的,當前可以主要集中在以下問題:
其一,學科研究。教育制度經濟學的學科建立,源于對制度經濟學的學習借鑒,這就要首先明確自己的研究對象是教育的制度分析。作為一門交叉性質的學科;也有其特定的使命,其性質是致力于教育制度的建構,服務于學校效能的改善。學科的研究方法就是借鑒制度經濟學的方法,這是特定的研究范式,而不應是多種研究方法的調和。此外,這門學科成長的學術思想歷程,更是對其學科研究的重要內容。這是因為,一門學科的歷史研究,既是對前人研究的尊重,也是一項基本的文獻綜述和學科發展的基礎。
其二,教育制度變遷與創新研究。新制度經濟學發現,人類歷史上體力與智力的改進是緩慢的,現代人比先輩生產率提高的奧秘就在于現代的制度環境比過去趨于合理,例如現代產權制度、專利制度等所發揮的巨大作用。該理論意義就在于,它指出了制度激勵機制的奧秘,避免社會的不勞而獲或“搭便車”現象,這樣經濟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就高,這個社會也就更富有“革新精神”,從而促進經濟增長。所以,制度變遷理論不僅僅是對于制度發展的描述,而是從經濟學角度深刻地揭示了這種變遷或創新的動力。因此,具體分析教育制度變革的內在動力,才是進行相關創新的基礎。否則,缺乏動力機制的分析,許多美好的制度只能是一種淪為烏托邦式的思索。
其三,教育資產的權責問題研究。我們對教育產權問題研究的興趣以及相關問題的爭論,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國長期所形成的這種公共資產體制缺乏明確的權責分析,產權問題正好為這種實踐中的困惑帶來了理論的靈感。事實上,我們的公共教育所面臨的實踐問題與西方經濟學的產權分析并不一致,“貌合”而“神離”。但是,我們的確面臨嚴重的公共教育資產的權責問題,以及對民辦教育資產的認定問題,這正面臨著如何真正借鑒產權理論進行深入的研究。特別是缺乏公共資產責任的制約,這也形成了公共教育資源效能低下的重要原因。
其四,教育的委托代理研究。傳統經濟學家往往強調了經濟主體之間的競爭,而忽略了合作。如果說競爭給人們帶來活力與效率的話,那么合作給人們帶來和諧和效率。制度的基本作用之一就是規范人們之間的相互關系,減少信息成本和不確定性,把阻礙合作的因素減少到最低限度。教育資產的權責不明,一項重要的表現就是教育過程中的委托代理關系缺乏細致的分析。傳統上人們一直都將教育活動視為高尚、神圣的事業,對教育的管理活動也往往以樂觀態度對各級管理人員寄以厚望,這與現實中的人性特征事實上是不吻合的;只有真正分析教育活動的委托與代理行為之間的活動特征,才能真正加強二者之間的聯系,從而建立起高效能的管理模式。
其五,學校制度的交易成本研究。經濟活動的目標在于追求成本的最小化,制度的形成就是為了降低交易成本,科斯認為這就是企業制度存在的奧秘。有效的制度能夠減少市場中的不確定性,抑制人的機會主義行為傾向,從而降低了交易費用。對于教育效能的深入研究,就必須研究其組織管理的成本,特別是活動中的交易成本。只有確立成本的邊界,才能夠真正建立組織的邊界,從而確立自己的真正“組織”,避免我國過去長期存在的所謂“學校辦社會”的不良現象。
其六,教育組織的公共選擇研究。教育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教育的具體組織形式,則是可以多種多樣的,既有公辦的,也有民辦的。在具體舉辦形式上,又有更為復雜的教育組織形式,除傳統的正規學校教育之外,還是大量的非正規教育組織,乃至西方所出現的“家庭學校”等等,這就面臨的教育組織的選擇問題。國家利用公共資源推行義務教育制度,這是一種教育的公共選擇,但其選擇的效益問題,人們卻對其分析不夠深入,這也正是西方“教育券”出現的重要原因,也是我國公共教育財政變革的重要思考等。
此外,關于各級教育的制度經濟學研究,更是豐富或深化教育制度經濟學的重要內容。如:高等教育制度經濟學、職業制度經濟學、義務教育制度經濟學、民辦教育制度經濟學,等等。因此,教育制度經濟學在未來將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