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博弈,才是渠道的防腐劑!
黃潤霖
當然,經銷商們可不是這兩年才感受到壓力。一方面,廠家這些年通路精耕、渠道下沉的花活不斷,每每廠家銷售受阻,不是從經銷商身上割肉,就是拿經銷商祭旗;另一方面,無論是大賣場的崛起,還是電商的爆發,每次渠道的革命,雖然都有眼花繚亂的新名詞冒出來,但千言萬語匯成一句話,就是要將經銷商“去中間化”。
經銷商成了唐僧肉,革不革命,創不創新,其實都不重要,只要廠家有需要,都喜歡把經銷商拎出來,左拽右擰,看能不能擠兌擠兌點兒水出來。
干了二十多年經銷商的老宋,也有自己心里的小九九。做經銷商的那會兒,一如千千萬萬的經銷商,練就了一身盯著廠家要產品、要價格、要支持的好身手。當然,與廠家磨嘴皮子的那段日子,人累心更累。在老宋心里,廠商本應“魚水一家親”,為什么每每見面不是直接劍拔弩張,就是“當面喊哥哥,背后掏家伙”?
老宋是有資本與廠家叫板的。作為一名銷售體量過億的建材經銷商,二十多年積累了大量渠道和社會資源,更何況他還有無數的想法。當資本風潮、O2O模式席卷市場而來之時,老宋興奮得幾夜沒有睡好覺。至今我還清晰得記得,當我第一次接到他要二次創業的電話,電話那端溢于言表的興奮與時不待我的激情,完全褪去了一個50多歲中年男人的持重與老成。
應該說,老宋的創業計劃算是一個比較“完美”的商業模式。在他這個商業模式的設計里,合伙經銷商大多都是年銷售額過億,按此推算,不含港澳臺,全國31個省級行政單位,應該很快就能形成一個3、40億的聯銷體,這樣的體量,至少在建材行業說,算得上一個“角”。“我只要10個點的毛利,就能改寫行業供銷的格局!”這是老宋常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低毛利加上眾籌模式,一個經銷商聯合體的新型公司就這樣誕生了。
品牌眾籌。憑借在行業二十多年摸爬滾打積累下來的人脈,老宋把各個省、市的建材同行以股份方式捆綁在一起,共同成為新品牌的股東;
產品眾籌。新公司不設工廠,只有倉庫,所有產品來自于OEM企業或者是品牌商的原創品牌,新公司事實上就是一個產品中轉平臺,經營的產品包括代理品牌和自有品牌;
渠道眾籌。所有股東既是投資人又是經銷商,這些經銷商既有的網點,理所當然地就成為新公司現成的渠道,這也是能夠吸引大量上游工廠合作的重要資源;
資金眾籌。公司啟動及運營資金來自于各原始股東的股本,各地再設實體分公司,總部原則上以品牌入股占比51%,其他股權按當地的經銷商出資多寡分配。
這是一個典型以小搏大、借力發力的模式設計,核心價值在于經銷商是品牌股東,廠家與商家利益在某種程度上是一致的,這就在理論上解決了傳統廠商關系的博弈困局,因為誰都沒有拆自家臺面的可能。
一利一弊,有些商業模式的設計,最大的優點也正是商業模式的死結。傳統的廠商之所以存在博弈,是因為有利益分歧。若真出現了“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太平盛世,分歧雖然解決了,利益也消失了,而利益消失了,動力也隨之消失了。
1、廠商之間的矛盾看似消失了,但是股東與股東之間的矛盾又突顯出來。各地消費差異大,在長沙賣得好的,不一定在成都賣得好,股東甲希望做的產品,股東乙不喜歡,眾口難調、品類越做越多。也有合伙人反映:我拼了老命在區域市場推廣新品牌,可H省的老王體量原本就比我大,但一年從公司進貨還沒有我多,我賣得越多,被分得越多,不公平!
2、經銷商都是股東,一顆螺絲釘進貨價幾分、幾厘錢都得擺在桌面上談。經銷商既是企業的所有者,也是企業的下游合作者,面對長遠利益與短期利益的沖突,先把看得見的口袋裝滿是一個更人性的選擇。所以,關于新公司的產品利潤,股東們多番談判保留了10個點的毛利,在公司體量沒有發生質變的時候,10個點根本無法維持企業管理、倉儲、推廣等基本的正常運營支出。企業連虧三年之后,股東們看不到盈利希望,一商量,干脆連10個點都不要了,平進平出,以做銷售流水為主。
3、做銷售流水,最終的目的其實是做數據,給股東看、給市場看、給供應商看,當然主要還是給資本市場看、給股民看,最后實現從數據到現金的驚險一跳。當新公司有幾十億體量的時候,這是一個給資本市場講故事的好素材,但在現實操作中,接下來面臨的,是要做流水數據;要做數據,就要上系統;要上系統,就要把這些合作伙伴的一點家底全抖落出來,擺在明處。這些原本互相猜忌的合伙人,這么多年都在享受著說不清、道不明的灰色收益,今天,為了一個未來的上市夢想,會輕易把網點和進銷存數據共享出來嗎?
三年后的今天,當老宋和我再聊起這個話題,他的眼里滿是疲憊和隱忍。我知道這三年老宋已經從一個單純的經銷商變成一個復雜的創業家,他滿懷的夢想與激情,還靠著他最后一點上市的信念堅持著。“多活一年,我的企業就能多值1000萬,我現在最要緊的就是活著!”當我重新復盤這個生意的時候,除了感嘆經銷商轉型不易之外,我倒是對廠商沖突與矛盾的價值有了更多新的認識。
一、廠商談判的籌碼是建立在各自的價值之上的。當籌碼消失,一方完全依賴另一方,最后的結果必然是誰都不會提供價值。
廠商的利益是不是一致的?當然不一致。大家都是在渠道利益鏈條上分錢,某種程度上就是一種零和游戲;廠商的目標是不是一致的?必須是一致的。兩者是合起伙來從消費者口袋里掏錢,只有做大市場,才能雙方受益。總有人將目的的一致性混淆成利益的一致性,或者將不一致的利益試圖調整成利益一致,最后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比如生產型企業投資建直營店的,成功的案例極其少見。
無利合作,就像無性婚姻,場面上的東西都有,但有沒有盡力,只有當事人知道。
二、供銷盈利是常態,不盈利才是變態。而變態的惡果,要么是廠家含著淚自食其果,要么是找到下一個接盤俠,玩擊鼓傳花,而二者都不是生意本身的邏輯。
廠家一味擠壓商家的空間,商家一味掏空廠家,最后的結果不是弄死對方,就是培養出一個怪胎。燒錢、補貼、推廣,美其名曰培養消費習慣,實際上是提供了很多“偽需求”的生存空間。廠商關系不進入常態化,也就是盈利的狀態,而希望靠最后兩塊錢買中六合彩,這比賭徒還禍害人。因為賭徒玩砸了,只是自己身敗名裂;企業玩死了,不僅濺了周遭人一身污血,還讓經銷商有了錯覺,受損的是整個廠商關系的定位。
三、用經銷商的思維解決經銷商的痛點,就像“保羊殺狼”,吃羊的狼殺干凈了,可羊也沒有了生存壓力,最后,羊是自己舒服死的。
經銷商向上延伸做廠家,最大的風險就是完全圍繞經銷商的業務痛點展開業務模式。企業的最終盈利是來源于消費者,經銷商只是管道,企業不光要平衡經銷商的利益,更要考慮消費者的權益,才能讓產供銷進入平衡。
即使從三角形最穩固的物理理論來看,廠家、商家、消費者都應該各司其職。當消費者和經銷商的利益發生沖突的時候,廠家就成為了第三方的制約力量;消費者和企業利益發生沖突時,經銷商也可以成為平衡調解器;即使廠家和商家利益發生沖突,消費者的需求也會迫使雙方放下分歧,讓二者把錢先賺回來再說。廠家、商家、消費者堪稱完美的價值鏈模型,共存則是共贏,內訌則是三輸。
廠家前向一體化,和經銷商后向一體化,都是在試圖打破最穩固的三角關系。一旦廠商合謀,消費者就成了魚肉。把消費者當魚肉,在自由市場里,消費者自然會用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