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護區旅游資源開發的反思
佚名
摘要:隨著的火熱,我國的保護區紛紛加入旅游開發的行列。,全國大部分自然保護區都已開展了旅游項目,沒有開展的也在積極籌劃之中。而保護區中出現的“旅游熱”隨之也帶來了一系列,如植被遭到破壞,環境污染嚴重以及景區內人工痕跡過多等等。面對這種開發與保護的關系,眼前經濟利益與長遠生態效益發生的矛盾,自然保護區該何去何從?本文從我國自然保護區的現狀入手,針對保護區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了幾點對策和建議,并倡導生態旅游的開發。筆者希冀本文能對自然保護區的可持續,以及實現眼前經濟利益與長遠生態效益的協調有所幫助。 關鍵詞:自然保護區 旅游開發 反思
自1956年我國建立了第一個自然保護區——廣東鼎湖山自然保護區以來,至2002年底,我國已建立各類自然保護區1757處。獨特的自然資源是自然保護區所要保護的對象,但同時也是保護區在開發過程中最具競爭力的資本。目前大多數的自然保護區都已開展了各種形式的旅游項目,沒有開展的也在積極籌備。但與這熱潮相對應的是卻出現了自然保護區內植被遭破壞、動物的生存空間和活動受到人類干涉等與設立自然保護區的初衷相違背的后果。據“人與生物圈”國家委員會提供的調查表明:全國已有22%的自然保護區由于開展旅游而造成保護對象的破壞,11%甚至出現旅游資源退化1。既然如此,還要不要在保護區開展旅游活動?如何協調開發與保護之間的關系,已成為保護區發展建設上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 一、 自然保護區應提倡生態旅游的開發 1、開展旅游項目可以有效解決保護區資金緊張的問題,有利于保護區內保護功能的發揮。 自然保護區的建立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及后代的公益性事業,是對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區、有特殊意義的自然遺跡等保護對象所在的陸地、陸地水體或者海域,依法劃出一定面積予以特殊保護和管理的區域。按照國外的經驗,保護區費用應納入中央政府財政總預算,自然保護區實行垂直管理,其經費來源主要是上級財政撥款,保護區的開發、保護資金也主要來源于國家專項基金。我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二十三條“管理自然保護區所需經費,由自然保護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而資料顯示,我國的自然保護區40%位于西部地區。截止1997年,在我國592個貧困縣中,183個縣共擁有國家、省、市、縣等各級保護區228個。發達國家在自然保護區上的投入每平方公里每年平均約為2058美元,發展家也達到157美元,而我國卻僅為52.7美元,僅為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的1/3,幾乎是最低的。2002年的夏天,許智宏、陽含熙、李文華等22位兩院院士給中央寫信,呼吁中央政府設立專項資金,加大對自然保護區的投入。2但我們必須清楚以我國的經濟發展狀況和中央政府的經濟實力,還遠遠不能滿足自然保護區發展的資金需求,因而只能在現有的格局下努力改善。因此,一方面需要國家加大投入,另一方面也要靠保護區自身積極尋求發展資金,走以區養區的道路。 2、開展旅游活動可以帶動自然保護區周邊地區經濟的發展,從而保證保護區保護功能的實現。 世界上自然保護區的發展經驗告訴我們,保護區作用的發揮很大程度上要依賴于當地居民的擁護和支持,否則,自然保護往往只能是句空話。 目前我國的自然保護區大部分都位于地域偏僻、不便的貧困地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他們的主要生活方式。設立保護區、林場等形式的保護機制使當地居民的生活發展進一步受到限制,無形中加大了這些地區同其它地區之間的經濟差距。經濟差距的壓力和外界資源需求的激增,使地方居民在致富熱情的驅使下,自覺或不自覺地使用合法或不合法手段利用和消耗現有資源,不能考慮生態保護的長遠利益。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貧窮,而非貧窮者,才是自然保護區的敵人。3 因此,幫助當地居民脫貧才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因素。而發展旅游業卻可以充分發揮保護區的資源優勢,為保護區自身的發展開辟出一條康莊大道。我國的自然保護區絕大多數是以保護生態系統和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為主,獨特的自然資源也正是散發旅游魅力的核心。旅游開發不但可以給保護區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也為保護區所在的當地提供了可觀的就業機會,從而可以為保護區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3、應該在“保護第一”的前提下,開展生態旅游活動。 自然保護區的建立,使瀕危、珍稀物種得到了有效的保護,但不應因“保護”而剝奪了人們欣賞獨特自然景觀的權利。人們欣賞到大自然的神來之筆的機會越多,才能越自覺地提高環境保護意識。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改善已經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問題,人們已經越來越深刻地意識到人類與自然環境的發展是息息相關的。在保護區適當地開展旅游活動更可以通過自然界本身的魅力產生直觀的宣傳、作用,使人們更加熱愛我們生存的這個環境。 在保護區開展旅游本身也并不是問題,問題在于如何開展?開展何種形式的旅游?人們已經注意到旅游已不是人們傳統觀念上認為的“無煙產業”, 游客的大量涌入、任意丟棄產生的垃圾、排放的廢氣等都會對環境造成破壞。而保護區的資源又尤其不同于其他自然資源,至少具有一定范圍內的獨特性和相當程度的珍稀性,是屬于保護性資源而不是開發性資源,因此,這種利用必須置于“保護第一”的原則下,這在保護區開發旅游業的過程中是不能忽視的問題。因此,保護區要提倡的是生態旅游。 生態旅游,根據1992年第一屆旅游與環境世界大會的定義,是促進保護的旅行。為了避免傳統旅游所帶來的負效應,生態旅游是一種低投入,計劃性強的旅游活動,對于游客的性質,游客量以及活動路線和安排等都有嚴格的限制。這就要求旅游資源的開發者在開發過程中,應根據本地的自然和人文環境做出能充分保護當地旅游資源的開發計劃,嚴格控制生態容量和經濟容量,避免旅游區超負荷運載;不以人為的方式去破壞景區的自然風貌,不能在景區盲目地建蓋與環境和地方文化不協調的設施。就資源的利用而言,要采用新型的、無公害的能源和資源,以及能節約能源和資源的新技術、新設備;就旅游商品而言,其使用過程要盡量節約原料和能源。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要扮演當地生態環境的欣賞者和保護者這雙重角色,盡量減少對自然環境的,而不僅僅是一個遠道而來的消費者。 可以看出,生態旅游在保證人們享受大自然,游覽觀光的同時最大程度上保證了生態系統不受破壞。而且,生態旅游所需的基礎設施的投資費用也很低,僅相當于傳統旅游的1/5—1/4。基礎設施建設的低投入從另一角度也相當于增加了保護區的收益。4我國的自然保護區在開展旅游活動的過程中雖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四川九寨溝景區為避免因游客過多而對景物的破壞,實行游客限量,規定最大接待量為每天1.2萬人等,但總體看來在旅游得開發上存在的問題還很多,我們要做的努力也還有很多。 二、 我國自然保護區開發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自然保護區在開發的過程中往往忽略了保護,在一些地區,保護區內資源遭到破壞的現象極其嚴重。長白山自然保護區為發展旅游業,竟違反河道管理規定,在二道白河上游河段攔河修建綜合旅游館,迫使河流改道、造成水質污染,導致水土流失。這種違反規劃,盲目興建的旅游設施的現象也大量存在于其它保護區內。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起來主要有: 1、多頭管理,導致權責不清。 據國家林業局保護司自然保護區管理處處長李忠介紹,我國的自然保護區分森林、濕地、荒漠、野生動物、野生植物、草原、海洋、自然遺跡、古生物遺跡等9 大類型,前5種屬林業部門主管,數量最多,達1538處,國家級的164處,后4種類型中,草原歸屬農業部,海洋屬于國家海洋局,而自然遺跡、古生物遺跡的行政管理權則屬于地礦部門。四大行政管理部門之外,又由國家環保總局進行綜合協調,往往導致權力交叉、責任不清。 保護區管理體制中存在的另一個問題,就是業務指導與實際管理權的分離。目前,自然保護區較為普遍的管理體制是業務由上級主管部門管理,行政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管理,實行業務與行政分離的管理體制。保護區建立后,保護區的人員組成、工資待遇、經費開支等,全由地方政府承擔,國家林業局、農業部等中央行政主管部門,只對保護區進行業務指導。這種管理體制往往導致了當地方利益與生態保護發生矛盾時,保護向開發妥協的結果。青海湖鳥島自然保護區被青海省視作發展旅游的兩張王牌之一后,在處理旅游與保護的關系上,省里明顯有旅游第一、保護第二的傾向。不僅將自然保護區的人力、財力主要投入到旅游開發中,還建設了敞開式的觀景臺,游客可直至正在孵化產卵的鳥近前10m左右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