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武警部隊固定資產管理的問題及對策
王莉
【論文摘要】近年來,隨著部隊現代化、信息化建設的需要,武警部隊固定資產的規模、價值、種類呈不斷上升趨勢,加大了固定資產管理的難度。本文通過對武警部隊固定資產管理現狀的分析,指出了目前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認識不足、制度薄弱、信息化程度低、閑置浪費嚴重、清查不徹底五個方面的問題,并提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的對策。
【論文關鍵詞】武警部隊;固定資產;管理;對策
武警部隊固定資產是保障官兵生活、訓練、學習以及執勤處突等各項任務順利完成的重要物質基礎,它在武警部隊正規化建設和提高戰斗力生成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目前,武警部隊在計劃經濟體制和實物供給制的影響下,固定資產管理還存在諸多薄弱環節,使固定資產管理數據失真,資產閑置浪費現象嚴重。
一、武警部隊固定資產管理現狀分析
通過對武警部隊固定資產管理的現狀進行分析,有助于我們更好地了解掌握固定資產管理的現實問題,以便有針對性、有目標地研究對策,從而保障部隊資產有序管理、優化部隊資產配置、提高部隊資產利用效率。 (一)分析方法 通過文獻資料法、工作經驗法、調查問卷法、情況比對法,在查閱部隊資產管理相關規章制度,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相關規定[1]和各項研究理論、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結合筆者資產管理工作實踐,對武警部隊固定資產的獲取途徑、構成比例、管理結構、制度法規、報廢處置等方面進行分析,為更好地研究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提供量化依據。 (二)分析過程 筆者將工作實踐中遇到的各種情況以及資產管理中存在的慣性問題、難點問題以問卷調查的方式,分別對3個武警部隊的總隊、支隊、中隊三級部門進行調研,共發放問卷450份,回收有效問卷396份,問卷有效回收率88%。調查結果顯示有84.8%的人認為對固定資產管理的重視度低于對資金管理的重視度,59.3%的人認為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流于形式,46.7%的人認為固定資產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同時有91.9%的人表示應加大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力度,并自愿參與到管理中。調查結果說明固定資產管理仍處于邊緣化狀態。 同時,筆者在工作期間,利用總隊統一組織清查固定資產之機,對總隊機關、支隊機關、基層中隊固定資產實地清查結果進行比較,發現機關在固定資產的管理中,在用、留用、閑置以及待報廢資產保管較好,資產處置程序恰當,捐贈物資入賬及時,資產賬簿登記完善,帳物基本相符。此外還發現地理位置距支隊機關較近的中隊、距總隊機關較近的支隊管理普遍好于距離較遠的單位,機關人員參與管理的意識普遍好于基層中隊。調查結果說明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在嚴格的監督管理機制之下進行。 (三)分析結果 通過分析發現武警部隊現階段固定資產的管理還處于較低水平,資產管理的基礎還有待強化,資產管理方式的改革還有待創新,資產管理監督機制還有待完善。由于武警部隊點多、面廣、線長的特點,決定了資產編配的分散性和不合理性;資產規模較大,分布地域廣,數量較多,種類繁雜;資產的區域價值差異明顯,貶值較快;高科技含量的資產規模隨信息化、正規化建設發展的需要增長迅速,且變動頻繁;同時資產的優化配置不合理,閑置資產較多,如領導常去、地理位置較好、接待任務較重的單位固定資產配發齊全,偏遠單位則“勉強湊合”著用;重復購買、無預算或超預算購買現象嚴重,廢舊資產報廢處置不夠科學,資產核算體系不完備。各級機關在指導基層把握資產購置規模,盤點存量資產,優化資產配置上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武警部隊固定資產管理存在問題
以上分析發現,固定資產管理弊端突出表現在責任意識淡化、制度法規薄弱、監督機制弱化、資產處置混亂等方面。由此提示,武警部隊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是不容忽視的。 (一)對固定資產管理的認識不到位 各級財務部門、審計部門、使用部門以及單位領導對所屬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負有全部責任。由于資產管理與資金管理、票據管理、印章管理等內容相比,處于“邊緣化”,認為資產管理效益與直接經濟責任和升遷晉職不掛鉤,各級從工作安排到日常管理,“重錢輕物”、“敷衍了事”、“重購置、輕管理”的思想比較普遍。調查顯示,80%的基層官兵未參加過關于固定資產管理使用的教育,說明各級對固定資產管理的宣傳力度不夠。在工作中,有些領導及管理人員思想認識偏差,責任心不強,且常常忙于繁瑣的行政事務和個人生活,無暇顧及或忽略了對固定資產的管理。不少管理人員業務素質較低,缺乏相關的維護保養、操作技巧、保管方法等知識,惰性較強,從而產生“領導不問我不管”、“領導過問我裝傻”的思想,使得資產管理混亂。 (二)對固定資產管理的制度不健全 一般情況下,武警部隊固定資產都是由財務部門和使用部門共同管理,審計部門負有監督職責。在實際管理中,各類固定資產購置后不用、少用、挪作它用等現象,充分反映出三個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協作、制約、監督、考核、激勵等內控制度、約束機制和法規制度。加之在實施過程中打折扣、講情面,使得金額核算、數量控制和監督約束游離于管理之外。武警部隊頻繁的人員變動,流于形式的交接制度,私人資產與公家資產的“以舊換新”,日常使用的公私不分等都是因為制度缺失而造成固定資產丟失、損壞的重要原因。 (三)對固定資產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夠 武警部隊資產登記使用卡片記錄、賬簿記錄、會計系統登記和資產信息系統登記的方式,但這些記錄信息僅掌握在單位內部,無法實現遠距離實時查詢和調劑,且手工記錄也不便于修改和存儲。武警部隊實行雙重保障體制,固定資產獲取除了上級配發、本級自購外,還有政府、公安、企事業單位、用兵單位等的捐贈,因信息共享機制的缺乏,使得這部分資產的入庫、登記、使用、保管、處置等存在信息失真問題。由于維修、技改、調撥、轉借固定資產等導致實物資產變動頻繁,特別是信息化類固定資產不斷的更新換代,為調整卡片記錄,保持卡、物、帳信息一致帶來一定困難。 (四)對固定資產管理的閑置、浪費現象嚴重 有的單位購置資產缺乏規劃性,不按單位實際需要,未經科學的市場調查和論證,重復購買、超預算購買、隨意購買;對購買的某些專用設備無專業人才操作;對多余的、舊的資產調劑和處置不及時、不規范;對“誰想要,誰拿走”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致使部分有價值、或有處置價值,或可調劑使用的資產閑置、流失、浪費等現象嚴重。 (五)對固定資產管理的清查不徹底 各級對資產清查的認識不夠到位,未形成定期清查盤點資產的制度約束,認為清查只是“走過場、圖形式”,有的管理人員甚至不會使用資產條碼掃描儀,資產報表數據憑空編造,資產清查報告和手工查、掃描查報告憑主觀擬制。有的單位一年僅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但一年內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化、報廢損壞、出租變賣等難以及時體現,對清查出的問題無據可查,甚至不查。武警各中隊地理位置較為分散,難以對各中隊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實施實時監控,也難以保證經常性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
三、武警部隊固定資產管理對策研究
(一)加強資--預一體化落實,實行資產預、決算制度 基于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各單位要突出資產預算的編制、資產預算的執行,資產預算的評估,資產預算的監督四個環節,在“資產存量完整準確、配備標準符合實際、預算安排周密合理、資產退出有序合規”上下工夫,規范國有資產預算編制流程,健全資產與預算一體化管理的配套措施和相關規定,將資產融入經費預算、核算、決算的全過程。研究將資產決算納入年度財務決算報表,實行結余留用,超支不補決算制度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從而有效控制資產管理嚴格按預算實施。 (二)完善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構建資產調劑信息平臺 構建全軍資產信息網,實行資產網絡調劑,進行資產網絡風險防范評估,建立并實施計算機動態管理,實現以固定資產的采購、入庫、分配、保管、使用、折舊、報廢、處置、調劑于一體的信息網絡,使固定資產管理科學化、信息化、智能化、現代化。通過資產網絡信息系統,將資產的種類、資產的現狀、閑置資產的轉讓等信息發布到網上,從而加深了各單位之間資產信息的共享,擴大了資產使用和調劑范圍,避免某些專用資產使用一次后便閑置的問題。 (三)健全資產管理規章制度,規范資產內部監控機制 各單位要以現行武警部隊資產管理相關制度為依據,建立與“三管理”相適應的運行機制[5],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相應的法規制度,健全資產管理監督體系,完善資產管理核算機制,建立資產報廢評估制度,明確部門間的協作方式。重新界定資產范圍,細化資產明細,制定資產目錄,明確資產標準和折舊核算方法。堅持“管經費、管資產”齊頭并進的工作方針,通過資金“收支兩條線”實現資產收支分類改革。健全領導干部資產管理責任制,加大對資產管理的審計范圍和力度。強化預算管理約束機制,規范資產預、決算管理,實行集中采購監督制度,加強對固定資產配置計劃的管理,避免重復和盲目購置。 (四)優化固定資產配置結構,注重基層部隊資產管理 從分析中可以看出,武警基層部隊固定資產管理相對機關的管理較為混亂,這與武警部隊點多面廣、高度分散的特點是密不可分的。要注重基層部隊的資產管理,建立嚴格的資產管理責任體系,優化基層單位固定資產分配結構,根據部隊編制體制和建設規劃合理分配資產,杜絕資產分配不公,配置失衡,做到物盡其用,發揮資產的最大使用效益。對盤活閑置的資產要合理調配,在部隊編制和任務調整時要及時轉移、調劑、重構資產,調高其使用效率。 (五)建立指標管理考評體系,增強管理人員素質水平 隨著部隊建設發展和高科技產品更新換代的加快,對固定資產管理人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固定資產管理不僅僅局限于以往的看管物品、整理物資,傳遞資料,還要學會掌握相關的操作性能,分析歸類,為管理提供決策考量。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的系統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任期要注重學習,積累經驗,并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業務技能。嚴格落實資產管理人員工作交接制度,對管理中存在問題的人員延緩工作交接。建立指標管理考評體系,完善對人員的選調、培訓、考核、獎懲和激勵機制,將資產管理好壞與個人成長進步掛鉤,特別要加強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領導的考評,督促各級領導加強學習,參與管理,全面促進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正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