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企改革過程中對國有資產管理的深度思考
王明軍
[摘要]由于中國經濟發展的特殊性,國有企業在中國經濟中占絕對的地位,改革開放過程中,如何管理國有資產,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國有企業管理者和國有資產監管部門一切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分析了我國國有企業資產管理現狀及存在問題,并對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進行了深入思考。
[關鍵詞]國企改革 國有資產管理 改革過程
當今社會,世界經濟飛速發展,中國企業如何抓住這一千載難逢的機遇,追趕世界經濟發展的潮流,使中國經濟能早日站世界前列,已經是越來越多的有識之士重點思考的問題。由于中國經濟發展的特殊性,國有企業在中國經濟中占絕對的地位,改革開放過程中,如何管理國有資產,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國有企業管理者和國有資產監管部門一切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我國國有企業資產管理現狀及存在問題
眾所周知,我國工業基礎差,經濟不發達,建國初期國有經濟只有少量的解放區軍工企業和接管部分官僚壟斷資本企業,這些企業規模小,資產量少。據不完全統計,1952年我國國有資產總額只有12986億元。經過建國后40多年來的經濟建設,我國的國有經濟不斷發展壯大,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國有經濟得到高速的發展,國有資產越來越雄厚。 國有經濟所創造的財富維持了國家機關的正常運轉,壯大了國防力量,保證了國家的安全,促進了兩個文明建設??梢哉f沒有國有經濟的物質基礎,就沒有社會主義政權的鞏固。 但是國有經濟的發展也同其他所有制經濟一樣,不是、也不可能是直線上升的,有時也帶有明顯的階段性。但是隨著科學的進步,技術的發展,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國內、國際經濟、政治環境的變化,繼續沿用計劃經濟的管理手段,繼續實行原有的管理體系,已經不能適應我國生產力發展的需要。因此,出現了國有企業經濟效益滑坡,虧損面逐年增大的趨勢。
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許多專家學者提出了不少看法,有的歸結為管理體制落后,政企不分,政資不分;有的歸結為企業目前存在三座大山:負債過高,冗員過多,社會包袱過重;有的認為主要是企業管理混亂,管理水平低。上面這些觀點都有一定的道理,都是從不同角度提出的。如何加深對這個問題的研究,并以制度創新為手段,完善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監督體制,建立國企經營者的激勵機制,在目前經濟改革過程仍然是一個非常緊迫的任務。
二、國企改革中國有資產管理的誤區
1.過分強調管理者個人道德在國有資產管理中有作用
現代經濟學理論指出人類的“理性”在于其追求效用最大化。長期以來,我們的國企管理者一直被要求要以“不計得失、無私奉獻”的精神進行工作,并以此作為“搞好”國企的基礎。然而,在各種利益關系錯綜復雜,矛盾與誘惑層出不窮的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又能有多少國資管理者和國企經營者可以達到如此境界?不能說“奉獻”精神不對,問題是一個高尚的精神境界是否可以變成廣大人群的行為準則?并作為經濟管理的基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無數經驗已經告訴我們,基于人類“非理性”行為建立起來的制度是低效率的。希望依靠非理性的“奉獻”精神對國企進行管理,最終導致資源配置的低效率和人員腐敗,這是國資管理的第一個誤解。
2.單純依靠管理者對經營者進行監管
通過國資管理者對國企經營者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這是目前國資管理的基本思路。然而,由于國資管理者的經營目標是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而國企經營者的目標是追求企業利潤最大化的同時,希望實現個人效用最大化,二者的責任目標不完全一致,激勵幅度、方法不同,對資源的控制方式不同,效用函數也不同。
3.依靠激勵制度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由于國資管理者和國企經營者管理資源的方式、手段不同,導致他們的激勵機制不同,目前正在醞釀和采取的期權、年薪制等激勵方法,都是設法將企業利潤最大化與經營者的效用最大化相聯系,然而,在此過程中往往國資管理者的效用并不能實現最大化,使兩者的利益不平衡,現實中經營者的高額獎金不能兌現就是證明,而激勵落空導致國企經營者放棄企業利潤最大化,而直接尋求自身效用最大化。通過激勵國企經營者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制度設計者的初衷,但希望最終落空是國資管理的第三個誤區。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制度設計的初衷和結果之間,需要一個可以將二者科學的聯系在一起的紐帶,這個紐帶就是“效用”,而現實中構成效用的基礎是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而理想與現實預期是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的另外一種表達或實現形式,脫離實際只談理想,并希望將理想作為國資管理制度的基礎,顯然是不夠科學的。 三、對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思考
1.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造的缺陷
股份制是國有企業改革的直接目標。通過多元投資主體的股份制所形成的有效競爭和制約機制,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推動國企改革的目的之一。雖然現實情況與人們良好愿望存在差距,究其原因雖然表面上這種現實與目的之間的差距是由于監督不力、出資人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但其本質依然是公有制產權制度下所形成的“效用”機制無法使國有資產的管理目的與管理者個人“效用最大化”目標相一致,所以導致國有資產運營的低效率。
2.如何形成有效的監督、激勵機制
在目前產權制度下,如何形成有效的監督、激勵機制眾說紛紜。從中央到地方都做著各種各樣的嘗試,創立了很多制度和方法,這其中包括,托管制、獨立董事制度、期權等。但是時至今日,仍然沒有形成一套對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進行有效監督和經營管理的完整成熟模式。目前理論上探討和現實中嘗試的各種?“多元”管理模式,核心內容都是希望建立共同利益下的相互制衡機制實現對公司的治理。為此中國證監會曾發文要求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其想法依然是通過引入外部力量來制約大股東的不法行為,但結果卻是令人啼笑皆非,這些由大股東選聘的“獨立董事”,不是成為花瓶,就是成為大股東的“門客”。要求這些由大股東選聘的“獨立董事”對大股東進行有效監督和管理,這在邏輯上就有問題。而托管是將巨額國有資產委托給身無分文的經營者,結果是國有資產沒有保值增值,而經營者卻完成了自身的原始積累。
四、從法律層面進行哺育有資產管理
從改革的目的和措施角度進行分析,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會議直接參與對國有資產和大型國有企業進行管理和監督,也許是目前合法、合理、有效、可行的辦法。而政協作為參政議政的主體直接參與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監督,將使股份制管理模式更加穩固。由國有資產授權管理人派出的董事、監事與人大和政協派出的董事或監事組成的董事會、監事會,依照《公司法》等法律對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和大型國有企業進行管理和監督,也許可以部分地解決投資者缺位和監管不利的局面,從而解決長期困擾我們的監督與激勵的矛盾,并達到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進而推進我國的改革進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