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發展模式與監管
佚名
建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有效的組織激勵機制與平衡的法人治理結構,主要緣自兩方面的風險考慮:其一是資金由母體的保險公司委托給子公司可能涉及的委托——代理人風險,重點是內部人控制風險。國外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中多半施行有限合伙人下的明星基金經理制,借助于資本市場上較為完善的信用體系(違規者的市場與行業禁入制、近乎殘酷的業績評估制及其他)與足額的期權等激勵措施,盡可能減少委托人與代理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以及目標函數不同所帶來的不利。相比較之下,國內保險公司在傳統保險投資業務管理方面一直深受保險業務經營的影響,無論在風險決策程序、決策機制、投資運營反應速度等方面都無法真正適應國際化的投資特點。但在另一方面,國內保險公司投資運營人才經過近年來的市場鍛煉,業務素質與技能并不比市場上現存的專業基金公司等其他機構投資者差,如果能借助于獨立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設立,設計一個最優的激勵機制,包括施行與國際同行接軌的業績明星制度、公司投資團隊有限合伙等措施,以使代理人選擇委托人所希望的行動,必將進一步釋放保險投資運營潛能,大大促進保險資金運用效益。說到底,人的智力投資因素通過有效的組織制度保障,往往能夠發揮其非常驚人的一面,這是我們設計制度的出發點也是最終落腳之處。而對其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則可通過嚴格的信用監控準入機制與業績評價淘汰機制進行約束。其二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從事第三方資產管理當中可能涉及的“揩油”選擇。即受托人在多個委托人之間會存在厚此薄彼的利潤轉移動力,特別考慮到保險公司作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母體公司的向心利益的影響。因此確保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擁有一個獨立的法人治理結構非常重要,這里強調“社會”法人治理結構的本意,則是加大了來自第三方的社會監督影響力。比如引進并強化獨立董事制度就是一個比較可行的舉措。企業內化市場運作中最大的障礙也是公眾呼聲最強烈的地方在于交易的透明度。因此確保程序的公正性并履行盡可能的信息披露對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獨立運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這方面則有賴于加強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與其母體公司之間交易活動的透明度與規范要求。
(二)從企業外化的市場環境來說,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獨立運營應該適用漸進的市場準入資格,并在一個可持續運營的市場制度體系當中建立有相應的最終守夜人的安全保障機制:
上,完全競爭的金融市場對進入者的信息與行為特質要求是統一的。但現實中市場總是不完全的,而且參與者的特質更是迥異。我們理解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作為投資人與債務人的復合體來到金融市場,自始至終所關注的應是資產與負債合理匹配前提下的交易行為,在這一意義上,對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資金運用方式及必要的限額管理應是題中之義,特別是考慮到國內經濟發展程度、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投資機構自律能力及社會對于保險資金經營狀況的判斷能力等方面的主客觀條件成熟度。我們主張適用漸進的市場準入資格,這包括兩個方面的理解:其一是對于資產管理業務范疇按照所投資領域的風險置信度與市場容量特性進行評估,隨著條件的成熟逐步施行準入,并根據投資比例的限額管理進行相應監控;其二是可以規定一種特殊的基本條款即“自由投資條款”,該條款允許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受托管理總資產的一定比例以內自由辦理投資業務。但無論是哪一種漸進的市場準入設計,其對風險的審慎管理與對資產安全性的強調則是最為基本的考慮。
從監管機構的角度來看,為了更好地促進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資金運用中對風險與收益的對稱選擇,有效監控其市場行為,應進一步抓緊落實與出臺相關的準入管理規章細則,盡快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服務收費、資產管理產品交易、市場風險監管、資本充足性管理、關聯人交易信用風險等進行制度規范。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實體監管中應突出對風險與效率的把握,集中表現為以下幾點:一是主體準入的資格要比較明確(包括設立條件和業務范圍),對于部分可能交叉的業務形式,不必急于立法加以管制,而應該為金融創新留下空間,可以通過互通信息、溝通交流后協商解決,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市場深化與結構優化:二是強化風險資本分類與充足率管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資本充足率是維護其債權的核心指標之一,也是國際上對金融機構監管的標準之一。基于母體保險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產權紐帶的聯系,極有可能存在母體公司與子公司受監管下所承擔的不同風險維度,或是涉及不同性質資本交易與轉換中的風險,因此我們提議應建立相應的資本充足率審慎評估,包括對風險范疇累積及扣減的衡量。建立風險資本分類的標準同樣值得重視,這使得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運營中的不同資本風險暴露能夠預設指標并及時把握,從而在過程控制中予以靈活的調整與對沖。除了對其資金運用中的主體資格、風險資本分類及不同運營方式進行必要監管外,可以借鑒海外相關做法,設立為防止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破產的“保險投資人存款保險制度”或啟動相應的“最終守夜人”機制(后者是指在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出現緊急危機狀況時才施以援手,同時享有在緊急情況下發行特種債券進行應急周轉使用權力的專門機構)。
三、建立并完善三方定期聯席監管會議,積極履行包括“窗口勸導”等道義監管法則
就全球范圍內的分業監管體制與統一監管體制的比較來看,事實上無論是分業還是統一監管,一國的金融監管體制,必須與一國當時的經濟金融環境相適應,并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分業監管體制的基礎依然存在,但隨著我國金融業中出現的一些重大變化,例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組建實施、跨業務領域保險產品的創新、銀行保險合作模式的深化;特別是加入WTO后跨國金融控股集團的進入,國內外資本市場的聯動性不斷增強,國內金融體制改革與金融市場的一體化進程要求包括貨幣市場、資本市場與保險市場在內的廣義金融市場之間建立有彼此管道疏通與協助機制。這樣金融業務的交叉和金融機構的聯合在提升金融競爭力的內在要求的同時,對于現階段我國金融監管體制的調整與發展也提出了新的思路。考慮到市場一體化的最先效果是通過金融企業的跨業務經營與渠道創新融合得以推動與實現的。處在這一背景下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同樣具備了日后提供綜合金融服務產品的潛力及可能性。但在這當中,如何設立有效的業務防火墻體系與組織內控機制,盡可能減少資產管理公司與外界機構聯系中可能形成的脆弱的資金鏈依附關系,防止在市場交易當中各種信用體系風險的襲擊等等。這要求未來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管提高到復合架構的制度創新中去,當前特別應注重從保險業與資本市場的協調發展戰略層面上統籌對資金運用的指導與監管。建議成立三方定期聯席會議,切實加強保監會與證監會、銀監會之間的政策溝通與協調,順應國際國內金融保險業開放與競爭趨勢,綜合運用包括“窗口勸導”(這里指監管層根據被監管機構可能的違規行為進行包括事先提醒、預改建議與溝通)等國際上通行的道義監管法則與政策手段工具,分階段、有步驟、有計劃地推進落實保險資金運用中的相關政策措施,從而為國內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運營真正提供一個政策合理導向與支持下的比較完善的制度創新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