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整合營銷傳播重構營銷組合策略思考
佚名
:摘要:近幾年,在理論界作為營銷學教材核心內容的4Ps營銷組合理論正面臨著新思想的嚴峻挑戰,有的甚至指出營銷4Ps組合理論已經過時。隨著整合營銷傳播(IMC)的盛行,有學者甚至主張用IMC完全取代4Ps組合理論。
本文認為4Ps營銷組合理論是市場營銷學理論的重要基礎,任何流行的理論只能對其完善,而無法取代它。站在繼承與發展的角度,筆者提出用整合營銷傳播對4Ps營銷組合模型進行適當的修正,而非全面否定。
隨著市場營銷觀念的不斷發展變化,營銷組合理論也不斷發展變化。從國內外有關營銷組合理論方面的文獻來看,有的學者主張在接受麥卡錫4Ps營銷組合的基礎上對其進行若干補充,即增加更多的“P”內容。有的學者則主張用某種新理論,如4Cs完全取代4Ps營銷組合理論,甚至于有時會看到“4Ps營銷組合理論已經過時了”的論述。
4Ps營銷組合理論真的過時了嗎?回答應該是否定的。筆者在市場營銷學教學過程中深刻體會到4Ps在教學體系中的重要貢獻。當然,隨著營銷理論的發展,古板地遵循4Ps營銷組合理論也是不妥當的。因此,我們在對現有文獻的搜索和整理基礎上,用整合營銷傳播對4Ps營銷組合理論進行適當的修正是非常有必要的,且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一、4Ps營銷組合模型研究的不同發展思路
(一)4Ps營銷組合模型的提出
在營銷學界,大家一致認同最初提出營銷組合概念的是哈佛大學教授尼爾·鮑敦( Neil Borden),1953年他在美國市場營銷協會就職演說時提出市場營銷組合(Marketing mix),是指為了尋求一定的市場反應而進行的一系列直接影響需求的可控制因素的組合。在20世紀60年代初期,關于營銷組合要素內容的討論是一個熱點問題。其中,最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是兩個人:一是麥卡錫(McCarthy),他于1960年在其《基礎營銷》一書中將營銷組合要素一般地概括為四大類:產品( Product)、價格(Price)、渠道(Place)和促銷( Promotion),即著名的4Ps。二是菲利普·科特勒,他于1967年在其暢銷書《營銷管理:分析、計劃、執行與控制》第一版中進一步確認了以4Ps為核心的營銷組合方法,從而4Ps營銷組合理論得到了廣泛的傳播和引用,成為了所有營銷學課程的理論基礎。
在20世紀60年代,4Ps營銷組合模型提出和確立之后,針對4Ps營銷組合模型批評的聲音也一直不絕于耳,有三種批評的聲音:第一,營銷組合要素只適合于微觀問題;第二,4Ps理論是對尼爾·鮑敦提出的市場營銷組合概念的過分簡化,是對現實生活不切實際的抽象;第三,4Ps組合理論將營銷定義成了一種職能活動,從企業其他活動中分離出來,授權給一些專業人員,由他們負責分析、計劃和實施。
(二)4Ps營銷組合模型的發展
從目前的國外研究現狀來看,除了上述對4Ps營銷組合理論的批評聲音之外,還有以下兩種具有代表性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P”字游戲,即增加更多的“P”。許多學者認為,隨著營銷理論和實踐的發展,4Ps營銷組合已經不能概括組合要素的基本內容,主張在接受麥卡錫4Ps的基礎上對其進行若干補充,根據“P”字的多少,分別有“5P”、“6P”、“7P”、“8P”、“10P”和“11P”等不同營銷組合模型。進入20世紀70年代后,傳統的營銷組合不能很好地適應顧客對服務的要求,有的學者建議增加代表員工或人員推銷的第五個“P”(people,or personnel selling),或主張增加的第五個“P”應該是包裝( Packaging),即“5Ps”組合理論。1986年,科特勒在強調“大市場營銷”概念時,又在4Ps的基礎上提出了兩個“P”,即公共關系(Public relations)和政治權力(Political power),即“6Ps”組合理論。而服務營銷學者們則提出了“7Ps”組合理論,即在4Ps組合理論的基礎上增加參與者(participants)、有形展示(physical evidence)和服務過程(process)。
此后,當營銷戰略規劃變得異常重要的時候,科特勒又提出了在4Ps戰術基礎上的戰略規劃中的4P過程,即診斷(Probing)、市場分割(Partitioning)、擇優化(Prioritizing or pref-erence)、定位(Positioning),即“8Ps”組合理論。最后,根據科特勒的觀點,將“大市場營銷”觀念和“戰略營銷”觀念集合起來,就是“10Ps”組合理論,如果再加上最后一個“P”,即“人”(people),那么市場營銷組合就演變成最多的“11Ps”組合理論。當然,“P”字游戲仍在繼續。
第二種觀點:用4C取代4P理論。這是目前較為流行的一種替代論。美國廣告學教授勞特朋于1990年在《廣告時代》雜志發表了《4P退休,4C登場》一文,提出“4Cs”組合理論,4Cs是指消費者解決方案(Consumer solution)、消費者成本(Consumer Cost)、方便(Convenience)和通信(Communication)。隨后,勞特朋與舒爾茲等人合著了《整合營銷傳播》一書,書中又強化了“4C取代4P”的觀點。該書中文版在中國出版后,國內不少營銷界人士大勢宣揚這種主張。筆者以為4Cs組合理論是在4Ps組合理論的基礎上,對4Ps組合理論的進一步發展。實際上,“4Ps”與“4Cs”是相通的,二者的關系是手段和目的的關系,而絕非互相取代的關系。產品策略是使顧客滿意的手段,價格策略就是使顧客購買成本降低,分銷是為了實現顧客購買的便利,促銷的本質就是信息溝通。因此,科特勒在《市場營銷原理》第七版“營銷過程”一節中吸納了“4Cs”的內容,但并沒有否定“4Ps”,而是強調從消費者“4Cs”的角度來看待“4Ps”。
而從目前的國內研究現狀來看,也有多種不同的聲音。吳金明(2001)認為,隨著高科技產業的迅速崛起,高科技企業、高技術產品與服務不斷涌現,營銷觀念、方式也不斷豐富與發展,進而提出新經濟時代的“4V”營銷組合論。所謂“4V”是指差異化(Variation)、功能化(Versatility)、附加價值(Value)、共鳴(Vibration)的營銷組合理論。李振華、王烷塵(2002)在B2C電子商務條件下主張“7Cs”營銷策略,在“4Cs”基礎上增加以下3個“C”:信用(Credit)、創新(Change)和核心能力(Core Competence),但不是要拋棄傳統的“4Ps”營銷策略,相反,是在主張“4Ps”策略前提下的“4Ps”與“7Cs”的整合。魏中龍(2006)比較了“4Ps”、“4Cs”、“4Rs”和“4Vs”之間的關系,并指出四者之間是繼承與發展的關系。
因此,綜觀國內外關于營銷組合因素的討論,筆者可以歸納為一個以不同字母打頭的營銷組合模型表。
從上文我們可以了解到營銷學者們從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對麥卡錫4Ps理論的批評、補充,甚至取代,新的觀點越來越多,分歧似乎也越來越大,那么如何解決分歧呢?
首先,我們要對營銷組合概念本身及營銷組合要素確定一個規范的定義。在傳統理論上,營銷學學者把營銷活動的因素分為可控因素和不可控因素。目前,大家一致認同的市場營銷組合是指市場營銷人員綜合運用并優化組合多種可控因素,以實現其目標的活動總稱。而關于營銷組合要素,絕大多數營銷學學者認為必須具備兩個基本特征:一是直接對顧客需求產生影響;二是可以控制。若以此為依據進行判斷,尼爾·鮑敦提出的“市場調研”由于其不直接影響需求而應該不屬于營銷組合要素,而其他如“參與者”由于其不可控制也應該不屬于營銷組合要素。科特勒提出的“政治權力”由于其在大多數情況下的不可控制,也應該不屬于營銷組合要素。勞特朋提出的“4Cs”中也因為不具有第二個特征,則不屬于營銷組合要素。
其次,如何對待傳播或溝通,恰當地將其納入營銷組合基本要素之中,使營銷組合模型更趨于合理。所謂傳播或者溝通,就是指思想傳遞以及不同個體之間或組織與個體之間建立共識的過程;而營銷是指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用于在自身或者客戶之間創造價值轉移(或交換)的一系列活動。如果將這兩個概念綜合加以認識,就產生了營銷傳播。所謂的營銷傳播就是指在一個產品或服務(品牌)的營銷組合中,通過建立與特定產品或服務(品牌)的客戶或者用戶之間的共識而達成價值交換的所有要素的總和。營銷學界大多數人都認同,營銷傳播是由促銷發展而來的,但它又比傳統促銷的基本含義要寬泛得多,在傳統促銷組合中一般強調的是四個主要構成:廣告、公關宣傳、銷售促進以及人員推銷,而且這些促銷手段,除了人員推銷外,在運用過程中強調的是對銷售對象的單向作用。而營銷傳播則有所不同,它注意到了其中雙方建立共識的溝通過程,并且大大地擴展了這種溝通的手段。所以,筆者認為對營銷組合要素的認識,必須從促銷轉向傳播或溝通。
二、用IMC取代促銷組合策略
(一)整合營銷傳播觀念的提出
IMC(Integrated Marketing Communications),意為整合營銷傳播,或譯為整合營銷溝通。這一理論最早由美國西北大學舒爾茲教授等人提出,其主要內容反映在他們所著的《整合營銷傳播》一書之中,其基本思想是組合運用各種信息傳播手段,以獲得明確的、連續一致的和最大的傳播影響。
舒爾茨認為整合營銷傳播是發展和實施針對現有和潛在客戶的各種勸說性溝通計劃的長期過程。整合營銷傳播的目的是對特定溝通受眾的行為實施影響或直接作用。整合營銷傳播認為現有或潛在客戶與產品或服務之間發生的一切有關品牌或公司的接觸,都可能是將來信息的傳遞渠道。進一步說,整合營銷傳播運用與現有或潛在的客戶有關,可能是為其接受的一切溝通形式。總之,整合營銷傳播的過程是從現有或潛在客戶出發,反過來選擇和界定勸說性溝通計劃所采用的形式和方法。
(二)用IMC無法取代4P理論
隨著IMC自20世紀90年代風靡西方廣告界、營銷界后,有的學者主張用IMC取代4Ps組合理論,即所謂“1P”理論。在IMC看來,營銷即傳播,傳播即營銷,二者密不可分,這也是整合營銷傳播觀念轉化的核心所在。這樣看上去似乎“1P”理論也有根有據。但是,筆者以為這種說法的依據更大程度上是站在傳播學角度去思考的,是傳播學對營銷學擴展的一種表現形式,就好比廣告學家說“營銷即廣告,廣告即營銷”。而我們作為營銷學學者應該堅定地將傳播學所倡導的整合傳播(Integrated Communications,簡稱IC)概念吸收到營銷體系中來,就像我們把廣告學吸收進來一樣。
(三)用IMC取代促銷組合策略
我們認為整合營銷傳播僅僅是4P中的一個P的內容,即促銷組合策略的發展。顯然,用“1P”理論取代4Ps組合理論是不合適的。關于這一點,科特勒教授在《營銷管理》(第九版)一書的促銷組合章節中使用了整合營銷傳播概念,作為對促銷組合理論的補充和完善,這樣則更為科學。當然,如果再大膽一點,筆者認為可以考慮用IMC取代促銷組合策略,其內容除了包含傳統促銷組合中四種工具之外,諸如事件營銷、知識營銷、娛樂營銷和文化營銷等最新的一些營銷手法都可以囊括其中。
為此,營銷組合的基本要素可以歸結為產品、價格、分銷和整合營銷傳播(IMC)四個要素,而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產品、價格、分銷和促銷模型。但是,隨之而來的是一個傳統而又一直在延續的問題,即“是否要擺脫字母P的束縛”。有兩種可供選擇,其一是,擺脫字母“P”的束縛,從而本文可以得出一個結論:4Ps組合模型應該調整為3Ps+IMC模型;其二是,保持4Ps組合模型形式上的統一,用整合營銷傳播這個“新瓶”去裝促銷組合的“舊酒”。
三、結論
通過回顧營銷組合理論發展的歷史軌跡,我們發現:為了適應不同營銷外部環境的需要,在營銷學界提出了不同的營銷組合理論,包括“P”營銷組合、“C”營銷組合、“R”營銷組合、“S”營銷組合、“V”營銷組合,等等,不同的營銷組合理論反映了不同的營銷觀念。其中,在對傳統的4Ps營銷組合理論進行發展的過程中,4Cs營銷組合理論的影響是最為突出的,也是最為尖銳的。
我們認為對4Ps營銷組合理論的發展,如果采取徹底的革命性變革方案,如4Cs組合理論和“1P”理論,勢必造成營銷學的劇烈震蕩而給人們帶來許多不適應。而且,由于4Ps營銷組合模型已經深入人心,雖然存在這樣那樣的缺陷,但是“容易記憶”這一點足以擊敗任何一個新模型(包括3Ps+IMC)。所以,我們只能把過去作為走向未來的“橋梁”,也就是依然保持McCarthy提出的4Ps外形,只是把第4個P(promotion)的內容作適應性的改換,以適應新形式下的實踐和理論發展的需要。這樣既保持了4Ps營銷組合理論的簡便性和人們對它的熟悉性,同時兼顧解決了以往人們對它的各種各樣的責難。總之,對4Ps營銷組合模型應該做的是提出一個擴展的、而不是全新的概念。(文/于全輝 編選:免費論文下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