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制度的缺陷與政治認同性流失
張英洪
摘要:信訪是中國特色的社會現象和時代術語,信訪權也是中國特色的政治權利?,F行信訪制度的缺陷導致了政治認受性流失。保障當代中國農民的信訪權,應該從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面進行改革和創新。
關鍵詞:農民問題 信訪權 信訪制度
在中國,有一種特殊的社會現象,就是信訪。關注當代中國農民,不能不關注中國農民的信訪和信訪權。作為中國共產黨聯系群眾重要方式和制度安排的信訪,是中國共產黨在執政治國中創造的當代術語,指的是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在更廣泛的意義上,“信訪”一詞更多地被“上訪” 一詞所取代,農民自己將向上級領導和部門反映情況和問題稱之為上訪,政府官員一般也將農民的信訪活動稱為“農民上訪”,社會上也更多地習慣使用“上訪”一詞來概括民眾的信訪活動。在官方正式用語和學術理論研究中則較多地使用信訪一詞。本文的主要興趣是從權利的視角來審視和分析當代中國農民的信訪或上訪。密爾在《代議制政府》這部名著中指出:“男子和婦女一樣,需要政治權利不是為了可以進行統治,而是為了不致受到暴虐的統治。”[1]尊重和保障農民的各項權利,不但無損于“黨的領導”和現有的政治秩序,相反,有利于增強執政合法性,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和諧與可持續發展。
一、信訪權:中國特色與憲法淵源
三、信訪制度改革與信訪權利保障
注釋:
[1](英)密爾著《代議制政府》,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第141頁
[2] 中央辦公廳信訪局、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編《信訪學概論》,北京:華夏出版社1991年版,第5-6頁
[3]《信訪條例》,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2頁
[4]郭國松《審視信訪——信訪法律地位的爭論由來已久》,載《南方周末》2003年11月13日
[5]參見周梅燕《中國信訪的制度困境及出路》,載中國選舉與治理網http://www.chinaelections.org,2004-05-17
[6]《史記?五帝本紀第一》
[7] 轉引自中央辦公廳信訪局、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編《信訪學概論》,北京:華夏出版社1991年版,第7頁
[8]《列寧全集》第2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30頁
[9](蘇)根基娜著《列寧的國務活動》,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2年版,第517頁
[10]《劉少奇選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54頁
[11]林喆《參政權:民主政治的基石》,載《學習時報》2004年5月10日
[12]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04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載《人民日報》2005年4月日
[13]上述引自現行憲法規定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44、45、46頁
[14]1921年秋,安源煤礦有兩位工人寫信給當時在湖南搞農民運動的毛澤東,建議他像關心農民運動那樣關心工人運動。在中央蘇區和延安時期,中國共產黨的高層領導比較重視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
[15]參見中央辦公廳信訪局、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編《信訪學概論》,北京:華夏出版社1991年版,第130頁
[16]參見刁杰成編著《人民信訪史略》,北京: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23-25頁
[17] ] 參見中央辦公廳信訪局、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編《信訪學概論》,北京:華夏出版社1991年版,第135頁
[18] 參見中央辦公廳信訪局、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編《信訪學概論》,北京:華夏出版社1991年版,第141頁
[19] 參見周梅燕《中國信訪的制度困境及出路》,載中國選舉與治理網http://www.chinaelections.org,2004-05-17
[20]趙樹凱《走近上訪群體,反思信訪體系》,載《改革內參》2004年第3期
[21]于建嶸《中國信訪制度批判》,載燕南網http://www.yannan.cn,2005-12-2
[22] 2004年5月到9月,筆者在湖南省委省政府信訪接待室和湖南省溆浦縣、新晃縣、寧鄉縣、岳陽樓區等地進行了為期5個月的上訪農民和鄉鎮干部問卷調查,完成上訪農民問卷調查301份,鄉鎮干部問卷調查200份,深度訪談了10余名上訪農民領袖和代表。
[23]《山西“割舌事件”真相調查》,載《南方周末》2000年5月12日
[24李鈞德《唐河縣五名村民上訪竟被判刑》,載新華社《內參選編》2003年第15期
[24] 趙樹凱《走近上訪群體,反思信訪體系》,載《改革內參》2004年第3期
[25] 林喆《參政權:民主政治的基石》,載《學習時報》2004年5月10日
[26] 周梅燕《中國信訪的制度困境及出路》,載中國選舉與治理網http://www.chinaelections.org,2004-05-17
[27] 于建嶸《中國信訪制度批判》,載燕南網http://www.yannan.cn,2005-12-2
[28] 參見趙凌《信訪改革引發爭議》,載《南方周末》2005月11月18日
[29]參見劉武俊《解讀〈信訪條例〉的新亮點》,載《學習時報》2005年2月7日
[30]《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頁
[31]參見張英紅《聯系群眾:關鍵在于方式創新》,載《長江日報》2002年7月18日
[32](法)孟德斯鳩著《論法的精神》上冊,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第154頁
[33]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04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載《民人日報》2005年4月14日
[34](英)洛克著《政府論》下篇,北京:商務印書館1983年版,第36頁
[35]王怡《莫讓信訪變上訪》,載《改革內參》2004年第36期
[36] (英)密爾著《代議制政府》,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第80頁
[37]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59頁
[38] 參見周梅燕《中國信訪的制度困境及出路》,載中國選舉與治理網http://www.chinaelections.org.cn,200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