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剛柔相濟的警務化管理模式研討
孫清華
摘要公安院校作為高等學校的一種類型,警務化管理是其最突出的管理模式。本文提出在警務化管理中,我們既要“以規章制度為中心”的剛性管理方法,又要“以人為中心”的柔性管理方法,管理過程中應從剛性管理和柔性管理各自的本質出發考慮,尋求共同點,做到剛柔相濟,構造和諧管理模式,才能提升管理水平,從而進一步提高教育質量,培養出適應形勢發展要求和隊伍建設所需要的高素質公安人才。 關鍵詞警務化 剛柔相濟 管理模式
公安院校是我國人民警察培養后備人才的院校,它的任務在于培養合格的預備人民警察,人民警察的性質、職能和要求決定了人民警察的管理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而是一種特殊類型的管理。而作為為公安機關教育培養和輸送公安事業高素質人才重要基地的公安院校奉行“從嚴治警,從嚴治校”的特色管理方針,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建立一套系統的警務化管理。在警務化管理的實踐中,比較注重剛性管理,柔性管理相對欠缺。然而,我們在學習科學發展觀的今天,我們要堅持以人為本,必須高度重視柔性管理,只有把剛性管理與柔性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做到剛柔相濟,才能提升管理水平,才能充分調動廣大師生員工的積極性,增強他們的主動性,激發他們的創造性,從而進一步提高教育質量,培養出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公安應用型專門人才。 一、警務化管理的優勢與不足 目前,警務化管理是公安院校最突出的管理模式,是按照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教育目標,根據警察的性質、任務和特點,依照有關警察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遵循“從嚴治警、從嚴治校”的方針,實施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的指揮、協調和控制的管理。警務化管理是“以規章制度為中心”的理性科學管理,是通過規章制度搭建工作的標準化、管理的程序化,通過制度的有效貫徹和實施,促使學生思想革命化,作風戰斗化,生活制度化,內務標準化,保證以教學為中心的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真正落實公安院校人才培養目標,促進警務化管理的新發展。 (一)警務化管理的積極作用 1.加強管理規范化。“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一個組織和機構沒有規范化管理,沒有規章制度,管理就會無序,行為無法協調一致,所以,警務化管理在公安院校管理活動中具有普遍性和共性,它促進了公安院校管理規范化。 2.促進行為規范化。規章制度貫穿于警務化管理的整個過程,要使人們的行為具有目的性和確定性,必須有規章制度做依據。警務化管理制度培養學生自強、自立和自律的觀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認真貫徹和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的良好習慣。 3.管理效果明顯化。警務化管理是以規章制度為中心的管理模式,便于規范組織管理活動,有利于促進管理對象的行為,以達到生活制度化、內務標準化、行為規范化、警容嚴謹化,使得管理效果明顯化。由于警務化管理所依據的規章制度明確,執行的組織機構嚴密,再加上統一果斷的領導,所以使管理活動具有執行速度快、實施效果佳的明顯優勢。 (二)警務化管理的局限性 任何事物都不是完美無瑕的,警務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缺陷性: 1.管理對象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的發揮受到制約。警務化管理常常把管理對象理性化,不重視管理對象非理性因素在管理活動中的重要作用,管理對象在學習、生活、工作等方面缺少自由、自主性、主動性和靈活性,管理上一味強調統一、共性,忽視了管理對象的個性發展,抑制了其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的發揮。 2.管理對象容易心生厭倦消極對抗。管理規章制度的建立,一般是站在管理者的角度,把管理對象置于對立面,警務化管理往往過多強調它的管理職能,強調培養學生的服從意識,把學生看作被動的管理對象,因此長期在強制管理下,學生容易產生反感和抵觸心理,并對警務化管理產生厭倦和消極對抗。 3.容易使管理僵化缺乏活力。嚴格的規章制度、嚴密的管理組織結構以及理性的管理風格,使警務化管理很難做得恰到好處,有時還存在著重管理、輕教育、輕服務的現象,約束限制性過多,主動教育、超前教育少,服務不到位等問題,單純地通過過多地制度來警務化管理,實施對學生的強制服從教育,結果只能事倍功半,嚴重的會激化矛盾,造成僵化和呆板。 二、警務化管理的剛性管理和柔性管理應有機結合 (一)剛性管理的積極作用與局限性 何謂剛性管理?它是指“以規章制度為中心”,依靠組織權力、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行政命令去約束、控制、規范人們行為的管理方法,它具有權威性、強制性、統一性等特點。?豍在社會管理中,由于人們的思想道德素質參差不齊,在人們自律意識和工作學習自覺性較差的組織中,在工作內容比較簡單、工作標準容易量化、創造性要求較低的組織中,這種管理方法還是不可缺少的。 1.剛性管理的積極作用主要表現在:(1)便于規范組織內部各類成員的言行舉止,以維持組織所要求的工作、學習、生活等各種秩序。(2)能使組織成員的行動紀律嚴明,令行禁止,貫徹上級決定和領導指示反映迅速。(3)便于協調組織內部各部門之間的關系,統一分配內部各種資源,緩和各個時期、各個階段出現的主要矛盾,使突出問題能及時得到解決。(4)工作標準清楚、明確,工作量便于細化考核,有利于貫徹按勞分配原則。 2.剛性管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現在:(1)使被管理者在學習、生活等方面缺少創造性、自主性、主動性和靈活性,人的全面發展、個性發展和主觀能動性的發揮受到制約。(2)不管理解與否都要執行,會使被管理者表面上服從,內心抵觸,在有監督有檢查時教條照辦,在無監督無檢查時消極對抗。(3)管理者容易與被管理者發生利益沖突,不利于營造組織內部的和諧氛圍。(4)如果規章制度不完善,會使被管理者產生逆反行為,會嚴重挫傷他們的積極性與創造性。 (二)柔性管理的積極作用與局限性 所謂柔性管理是指強調“以人為中心”,是“在研究人們心理和行為規律的基礎上采用非強制方式,在人們心目中產生一種潛在的說服力,從而把組織意志變為人們自覺的行動。”?豎 柔性管理是以人為本的價值觀和管理理念,它依靠說溝通、理解、協商、啟發、引導、鼓勵等方法,依靠人們之間的相互信任,依靠組織成員在內心上對組織目標及具體要求的理解和服從,依靠管理者的人格魅力、知識才能、豐富情感等非權力影響力,來促成管理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