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方面的思考
黃桂悅
【摘要】國土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寶貴的資源,是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當前,土地資源形勢嚴重,耕地銳減和人口劇增形成了巨大的矛盾和反差。因此加強國土資源的監察與管理顯得至關重要。
【關鍵詞】國土資源;執法檢查;執法管理
國土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寶貴的資源,是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當前,土地資源形勢嚴重,耕地銳減和人口劇增形成了巨大的矛盾和反差。因此加強國土資源的監察與管理顯得至關重要。近幾年來,各級政府和單位都在堅持貫徹執行《土地管理法》,堅持以耕地保護為核心,以執法檢查為重點,不斷創新,不斷進步。以下為關于加強國土資源檢查方面的幾點思考。
1 國土資源方面存在的問題
1.1 國土資源違法形勢嚴峻。一些地方違法現象屢禁不止,非法占用耕地建房、非法買賣土地、以租代征、非法批地等等,各類土地違法案件點多面廣;無證開采、無證勘探、以采代探、超深越界開采、非法轉讓探礦權和采礦權以及破壞浪費資源的行為也很普遍。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的任務還很艱巨,需要創新機制,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
1.2 執法手段欠缺。由于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缺乏較強的行政強制力、執行力,導致取證難、執行難。一些案件最終通過法院強制執行,過程太長,增加了執法成本。
1.3 執法環境差。一是內部環境差,一些領導不太重視,執法監察工作沒有位置。二是外部環境差。群眾不理解、不支持,特別是一些人受利益驅動,阻礙執法。再就是在保護資源、保障發展這個矛盾中,一些單位,一些領導也不理解和支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存在“一心謀發展”思想,以身試法,給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造成很大的阻力。
2 我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存在問題的原因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2.1 法制觀念不強。一些市(縣)領導以發展縣域經濟,調整產業結構為借口,違法批地、違法用地、非法出讓和轉讓土地,以權代法、以言代法等違法行為不斷發生;
2.2 監察體制不順。目前這種管理體制,是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只對本級政府負責的“單向”體制,難以形成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對下級政府及國土資源部門強有力的制約機制。
2.3 執法手段不硬。現行法律沒有賦予國土資源部門以必要的查封、扣押、拆除等強制措施的權力。違法行為不能及時和有效地制止。
2.4 執法力度不夠。普遍存在著重審批發證,輕監督檢查的傾向;沒有形上而下的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執法監察不夠經常有力。
3 加強監察力度和規范國土資源形式的方法
3.1 建立和完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長效機制,規范國土資源管理
3.1.1 要建立土地審批權責統一的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現在國土資源違法違規形勢依然嚴峻,違法違規現象點多面廣、單位違法和政府違法多、新的違法形式和手段不斷出現。這從根本上來講就是制度缺陷,是長期以來重審批輕監管的結果。各縣區執法監察機構必須要參與用地預審,重點審核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違法行為,一旦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應立即叫停相關項目的審批、供地;執法監察機構必須參與用地審批的會審、會簽,必須要有執法機構簽署的意見,項目用地才能上報有權機關審批;執法監察機構與用地、地產、地籍建立供地備案、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和用地檢查核驗制度。對那些審核把關不嚴、故意隱瞞作假,或者在違法用地尚未依法處理前就報請用地審批手續或頒發土地證書的,必須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1.2 建立土地管理和執法監察共同責任機制。明確政府及規劃建設、房產、工商、電力、司法、金融等部門在土地管理和執法監察中的職責和分工,形成政府負總責,國土資源部門牽頭,各職能部門、司法機關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和執法監察責任體系,根據國務院71號令,對于違法用地,規劃建設部門不能給與辦理規劃許可證,房產不能辦理房產證,工商不予辦理執照,金融不予辦理貸款,各相關職能部門相互配合形成“共同責任”。任何一個部門出現失職,要追究該部門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3.1.3 加強基礎工作。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信息收集和上報工作是各縣區執法監察的一項重要的日常性工作,各縣區大隊必須高度重視,要配備專人、配備必要的設備。要按支隊的統一安排收集和報送信息,以便支隊選擇上報省廳宣傳新做法、新經驗。統計工作,也是執法監察的一項重要的日常性工作,各縣區大隊必須配齊統計員,按時報送有關統計報表、數據,并列入目標考核。再就是要加強對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出來的違法案件的查處,同時,要及時回復信訪當事人,上報有關部門。
3.1.4 加強執法監察隊伍建設。執法隊伍是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的根本,任何完善和長效的執法監察機制都需要執法隊伍來執行。今年要把執法監察隊伍建設擺在突出的位置。一是要按照“有位保障有為”的原則,積極協調、穩步推進執法監察大隊長進班子。同時,要強化責任,支隊與對各縣區大隊要簽訂責任狀,對違法案件發現不及時、查處不力,涉及基本農田1畝以上、耕地3畝以上、其他土地5畝以上的,要追究大隊主要負責人的責任。二是各縣區要與有關部門銜接,爭取執法監察隊伍納入公務員系列,納入財政全額撥款。 3.2 積極開展和落實預防措施,把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
3.2.1 繼續將國土資源動態巡查當作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要明確巡查重點,建立和完善動態監察網絡,將基本農田保護區、城郊結合部、重要公路兩側、重點礦區列入巡查的重點區域。二是要明確巡查責任,確定巡查頻率,支隊與大隊、大隊與鄉(鎮)國土所三級層層簽訂責任狀,實行分片包干負責,嚴格落實“三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員、定崗位、定責任,包巡查、包處理、包結案。三是納入目標考核,將動態巡查和年終目標考核結合起來,全面落實動態巡查責任制,堅決把違法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
3.2.2 建立市、縣、鄉(鎮)、村(社區)四級聯動機制。要探索把執法窗口前移、執法重心下沉,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下到基層,使違法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各縣區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一定數量的信息員,為我們及時提供違法線索,以便及時制止和查處。賦予鄉鎮、村、社區在制止違法行為上一定的責任,強化打擊土地違法行為第一線的權力、責任。
3.2.3 積極推進礦產資源執法窗口前移。對礦產資源違法行為切實做到“防范在先、發現及時、制止有效、查處有力、整改到位”。在礦產資源多、違法現象嚴重的區域,要聘請礦產專業人員做現場勘測員,定期到礦山現場或下井查看,定期向執法監察機構報告,以便及時發現礦產違法行為,做到早制止、早整改、早查處。
4 加大案件查處力度,爭取在查處大案要案上取得突破
4.1 強化執法手段。各縣、區要加強執法裝備,配備執法專用車、執法工具、執法保護器具。市支隊現有一臺專用拆除違法建筑的挖掘機,各縣、區有需要都可以借用。
4.2 積極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各縣、區要加大對原已發生的違法行為的處置力度,該罰款的罰款,該拆除的堅決拆除,特別是占用基本農田建房的。拆除違法建筑必須要以縣、區政府為主,由政府承當拆除違法建筑的主體,才能加大執法力度。對違法行為發生地的鄉鎮一級政府,縣、區大隊可以采取致函的方式通報有關情況,書面送達,以增強領導的責任感,從而積極主動的參與違法建筑的拆除行動。同時,加大巡查力度,對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做到發現得早、制止得了、控制得住、處理得好。爭取本年度的違法案件發生數量大幅度降低。對個別新發生的案件必須從快、從嚴查處。
4.3 要突出查處重點,抓大案要案的查處。要重點查處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國家產業政策非法批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非法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違法審批發證、無證開采、無證勘探、以采代探、超深越界開采、非法轉讓探礦權和采礦權以及破壞浪費資源的行為。
只有不斷加強制度建設,才能堵塞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只有從嚴執行制度才能實現有效管理,健全的管理制度是長效管理的前提條件,嚴格執行制度才是長效管理最可靠的保障。只有加強執法力度和國土資源嚴格的監察制度,我們國家的國土資源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才能更好的為社會主意經濟建設服務。
[1].鹽城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處.學習《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宏觀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執法監察篇
[2].柳洲.淺談土地執法監察難現象.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土地問題研究 2006.
[3].林少波.淺談土地執法監察難現象、原因及對策.廣東土地科學,20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