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大數據審計對審計質量的影響
王鑫 羅蓉
摘要:大數據掀起了新一輪審計思維變革的浪潮。面對被審計單位審計數據量大、形式多、來源廣等特點,傳統的審計方法和審計思維已亟待突破。本文通過對傳統審計與大數據審計比較分析,歸納大數據審計中提升審計質量的表現。
關鍵詞:大數據審計;審計質量;問題及建議
傳統環境下,審計人員常采用的審計方法包括檢查、觀察、詢問、函證、重新計算、重新執行、分析程序七大類。在大數據環境下,被審計單位的運行越來越依賴于信息化。審計的方式發生了巨大變化,審計人員需適應新時代,重新看待大數據環境下審計對審計質量的影響。
一、大數據審計
(一)大數據
大數據伴隨著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而產生,2008 年 9 月,《Nature》雜志大數據專題論文中首次提出大數據的概念,2012 年,美國奧巴馬政府宣布“大數據研究與開發計劃”,促使大數據概念變得火爆,這標志著大數據時代真正開始走進社會經濟生活。
大數據,由海量、高速率、多樣化的數據集合而成,需要通過新型的處理模式促成對決策者有用的信息資產。大數據具有 4V 特性,即 Volume 規模性,數據量巨大;Velocity 高速性,數據產生與處理速度快;Variety 多樣性,數據種類多,包括數字等結構性數據,以及圖片、網絡日志、視頻等非結構性數據;Value價值性,商業價值高、密度低。
(二)大數據審計
大數據時代下,審計對象和審計事項載體發生了重大變化,大數據具有的數量巨大和適用范圍廣的特征,將大數據與審計實踐相結合,大數據審計應運而生,這是時代發展的必由之路,也逐步成為我國審計未來發展的著力點。
近年來,我國政府對大數據審計的建設高度重視。根據國發[2014]48號文件《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指出“加大數據集中力度,構建國家審計數據系統,探索在審計實踐中運用大數據技術的途徑”; 2018年 1 月在北京召開的全國審計工作會議指出,要積極推進大數據審計,為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充分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提供制度機制保障。
大數據審計是大數據時代以及大數據技術的發展而產生的一種新的審計方式,以大數據為背景,專業審計主體依照特定的規范,運用審計科學與大數據科學的程序與方法,通過大數據取證,對被審單位的重大財務事項、經營管理活動以及相關資料的可靠性而實施的
重慶理工大學 王鑫,羅蓉獨立監督活動,主要包括大數據環境下對各項電子數據進行審計和大數據環境下財務和審計信息化軟件的審計兩方面的內容。
二、大數據審計,沖擊審計質量
大數據審計是針對特定對象,提供盡可能多的相關聯數據,輔助審計判斷,是提高審計質量和水平的關鍵。通過與傳統審計的對比分析,大數據審計下如何沖擊審計質量的表現體現在 5 個方面。
(一)審計數據多樣化
數據是信息的表現形式,在數據有效價值轉換的過程中,數據量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大數據時代下,數據的數量呈直線性暴增。在傳統審計下,被審計單位的財務信息、業務數據等結構性數據是主要的審計數據。而在大數據時代,審計數據不僅包含被審計單位這些結構性數據,還包括傳感數據、審計主體內部的經驗數據、日志數據以及其他的非結構性數據。“量變引起質變”,審計人員通過更全面的數據,可以看到更細微、更深入的信息,在對大量的多樣化審計數據進行整理、統計、分析的過程中,審計質量及信服度會大大提升。
(二)審計程序遠程化
審計大數據時代背景下對數據進行分析的步驟,除了傳統的檢查、觀察以及詢問等七種常見程序之外,還要利用物聯網、云計算所產生的高新技術程序,對數據進行挖掘、分析與整理。隨著云計算技術和大數據的普及,未來審計的主要模式將成為非現場遠程審計。審核人員通過遠程提取數據,不斷地進行審計、監控和分析,被審計單位主要通過網絡提交大量的數據和信息,使審計更具擴展性、深入性和及時性。審計程序信息化有助于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以便審計人員有更多的時間進行詳細審計,進而提高審計質量。
(三)審計范圍總體化
目前,審計人員受時間、人力成本、風險水平等因素影響,在評估被審計單位的整體風險水平時主要采用抽樣審計,具有較高的風險性。大數據環境下,審計人員可以通過 AO、Oracle、OCR、元搜索等技術,采集事物的全部數據,以數據分析為核心,開展全樣本審計,提高審計質量;另一方面,傳統審計下,若執行全面審計,需耗費大量人力、物力、時間等資源,審計效率較低。大數據環境下,通過人工智能和 stata、R 語言等統計分析軟件,構建審計大數據分析模型,利用電子數據和大規模計算能力,挖掘出有價值的信息,利用非現場審計模式進行分析,全方位的信息幫助審計工作人員建立總體審計思維,有效推動總體審計模型的應用。
(四)事后審計向實時審計轉變
傳統審計通常在被審計單位出具相關報表后開展審計業務,體現為事后審計,反饋滯后緩慢,這種審計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審計的監督作用,難以對被審計單位復雜的生產經營活動做出全面的評價,降低審計結果在投資決策等相關活動中的警示教育等效用,審計往往處于較為被動的局面。在大數據技術的條件下,審計模式從事后審計轉變為實時審計成為了可能。審計人員可以通過信息技術、大數據和云計算技術的交叉融合,利用云計算、區塊鏈、聯網審計等技術,實時收集被審計單位的數據,進行審計風險評估、審計跟蹤、專項分析、監督整改等活動,從而動態掌握被審計單位的業務運作和風險變化,實現被審計單位的全面、持續的審計工作。解決傳統審計后的延誤問題,減少審計差錯和風險,促進審計從監管導向向服務導向的發展。
三、總結
目前,大數據時代下的審計還面臨著諸多挑戰。推進大數據審計,需不斷探索、研究,加強復合型人才培養方案,促進審計平臺與審計軟件的開發,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加強數據安全保護,提高審計質量。
[1]劉國成,王金會.大數據審計平臺構建研究[J].審計研究,2017(6):36-41.
[2]秦榮生.…Research…about…Influence…of…Big…Data… and…Cloud…Computing… to…Audit%大數據、云計算技術對審計的影響研究[J].審計研究,2014(6):23-28.
[3]章軻,張冬霽,梁軒瑞,… et… al.大數據審計中要做到的“三個把握”[J].審計研究,2018,205(5):32-36.
[4]姬燕燕.論大數據時代對會計和審計的影響[D].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5.
[5]王雯婷 ,張小竹.大數據對 C P A審計的影響[J].中國注冊會計師,2016(7):………………………………1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