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國環境審計主體的幾點思考
佚名
論文導讀::學術界關于環境審計主體一直存有爭議,焦點不在于其摘要發揮注冊會計師和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在環境審計工作中的作用,促進我國環境審計的發展。 論文關鍵詞:環境審計主體政府環境審計,民間環境審計民間審計 進入20世紀以來,隨著工業化的迅速發展,各種環境問題頻頻出現,環境管理">環境管理也應運而生,同時在環境審計作為環境管理一個必不可少的部分也隨之出現。所謂環境審計是指審計機關、注冊會計師和內部審計機構,對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環境管理系統以及經濟活動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督、評價或鑒證,使之達到管理有效、控制得當,并符合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要求的審計活動。一般認為,環境審計包括政府環境審計、民間環境審計和內部環境審計三部分,分別對應著三個不同的主體,這三部分從理論上來說不存在主次之分,應該是一種“三位一體”的現象,是一種相互平行的關系,共同在環境審計體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我國實際存在對環境保護關注程度不夠,企業沒有自發形成對環境保護的意識民間環境審計民間審計,而導致注冊會計師審計和內部審計在環境審計方面發揮的作用尚未得到有效發揮。 一、學術界關于環境審計主體的爭議及其評價 環境審計主體是指環境審計活動的執行者,即審計方。依據傳統審計理論,我國現存審計主體包括政府審計、內部審計和民間審計,這已是不爭的事實。但學術界對環境審計主體爭議不在于其構成內容,而主要集中在誰更應該發揮主導作用,目前主要形成四種觀點: 觀點一:認為環境審計應以政府審計為主導。肖文八指出環境審計的體系設置應以政府審計為主導。肖文八提出這種觀點的主要原因:一是因為政府是“環境產品”的主要投資方和管理者,有權委派政府審計機構對其進行審計;二是政府審計可借用國家力量,更具有權威性;三是由于受到傳統計劃經濟的影響,“官廳審計”在我國傳統審計業務中一直占據主導地位,是路徑依賴的必然選擇。應注意的是政府審計機構是政府行政機構的一個派出機關,其行政關系隸屬于政府,與國家環保機構的身份相同,與國有企業很難從產權主體的角度劃清界線,政府審計作為規則的制定者、審計業務的執行者、審計結果的監督者,具有更多重身份介入環境審計事項,很難保證審計結果的公允、公開和公正,更難免不出現委托代理鏈條中的合謀,在現有制度條件下,容易導致囚徒困境中雙方的合作均衡。 觀點二:環境審計應以內部審計為主導。羅恩·布萊克認為環境審計起源于內部審計,隨著內部審計師慢慢地適應環境審計的需要,環境審計師與內部審計師的角色將合二為一。他只是出于避免人員重復設置得出的結論,并未作其他的詳細解釋。我國的內部審計與政府審計有天然的“血親”關系,與西方國家的內部審計存在本質的區別,因而,這種觀點難以適應我國的現狀,內部審計不能成為環境審計的主導。 觀點三:認為政府審計、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都是主體,不分主次。原因在于,環境審計只是審計的一個內容或是一個分支,沒有必要與一般審計相區別,而他們認為審計主體沒有必要區分主次民間環境審計民間審計,三者共存即可論文開題報告范例。今天的環境審計是在市場經濟">市場經濟運行條件下展開的,市場的一個基本規則就是競爭,有競爭就必然有主次。顯然這種觀點受到很多學者抨擊,認為不符合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經濟發展的要求。 觀點四:認為環境審計應該以注冊會計師審計為主導,政府審計、內部審計、環保專業人士等多方共同參與的環境審計模式。由于環境審計工作與常規審計有著密切的聯系,同時也要求審計人員有較高的獨立性和專業勝任能力,注冊會計師具備了這方面的優勢,并且注冊會計師人員眾多,業務靈活,能夠廣泛開展工作,做到公平、公正,滿足環境審計的需求。同時政府審計和內部審計也要積極開展,實現環境審計主體的多元化。 從理論上講以上四種觀點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在我國當前社會環境之下,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進行考慮和分析,筆者認為第四種觀點更符合未來環境審計的發展。目前應該依托現有政府審計、民間審計和內部審計三者共存的框架體系,針對不同的環境審計主體,應分清職責,充分發揮民間環境審計的主導作用,發揮注冊會計師在環境審計方面的特殊優勢(主要是較強的獨立性和專業勝任能力),增強環境審計信息的可信性。同時也要加強政府環境審計和內部環境審計開展工作,實現外部審計和內部審計的有機融合,最終形成一種“三位一體”、相互配合的環境審計模式,從而促進我國環境審計健康持續有效的發展。 二、 我國環境審計主體構成分析 我國環境審計的執行主體主要有審計署及地方審計機關、民間審計機構和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其中審計署及地方審計機關主要負責政府環境審計工作,民間審計機構主要負責注冊會計師環境審計工作,企業內部審計部門主要負責企業內部環境審計工作,不同的環境審計主體有著明確的職責劃分。 (一)審計署及地方審計機關 在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中,審計署新設立了專門的環境審計機構———農業與資源環境保護審計司,主要職責是負責審計由國務院農業與資源環保主管部門和受國務院委托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省級人民政府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地方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業務。審計署的農業與環境與環境保護司起到了領導作用。不僅在具體的審計實施中起到領導者的作用民間環境審計民間審計,審計署在政策法規的制度建設上更是發揮了倡導者的作用,成為促進促進審計法規和審計準則的建議角色。此外,地方審計機關在我國的環境審計開展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各地方審計機關近幾年積極探索環境審計,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例如四川、陜西、廣西等省(區)審計廳開展了對退耕還林工程的審計,貴州省審計廳開展了對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的審計等等。 (二)民間審計機構 民間審計機構作為廣泛承接各類業務的獨立的社會中介機構,其業務內容具有較強的靈活性,不但可以以獨立的第三方身份對受托環境管理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鑒證,而且可以接受政府和企業的委托,充當政府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機構的角色,滿足各種不同類型的環境審計需求。民間審計機構主要負責審查企事業單位年度財務報表是否公允地反映了環境事項對企事業單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影響,通過審查環境保護資金報表及其他資料,評價被審計單位環保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對被審計單位對環境法規、政策的遵循情況以及運用受托環境資源的效率、效果發表審計意見等。 (三)企業內部審計機構 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主要負責是公司內部財務審計,在環境審計方面內審機構也把精力放在企業內部環境財務審計方面,是內部審計人員依據環境法規政策和標準,遵循審計準則,通過審查企業年度財務報表是否公允地反映了環境問題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影響,了解企業環保資金籌集和使用的真實性,系統地、定期地對單位的環境活動、環境財務信息的真實準確性進行監督、評價和鑒證,為管理層做出科學決策提供可靠依據和建議的一種經濟監督活動。 三、我國環境審計主體存在的現實問題 我國目前主要是政府審計為主,審計主體單一,沒有實現多元化,沒有達到一種“三位一體”、相互配合的環境審計模式,仍然存在許多現實問題亟待解決。 1、政府環境審計 總的說來,我國的政府環境審計目前處于探索階段。通過幾年的探索,逐步明確了以下幾個問題。 (1)在審計對象上,以環境保護資金為主。盡管政府環境審計的對象包括環境保護資金、環境政策、政府部門的有關活動等,我國目前的政府環境審計仍是以環境保護資金審計為主。 (2)在審計類型上,以財務收支審計為主。盡管在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從環境視角進行審計活動的指南》這份指導性文件中提到“政府審計的全部內容—財務審計、合規審計和績效審計也應用于環境審計領域”,但在我國政府環境審計的具體實踐中民間環境審計民間審計,目前是以財務收支審計為主的。 (3)在審計內容上,目前我國政府環境審計主要包括對環境保護資金籌集、使用和管理的審計,對環境保護投資項目的審計,對環境保護制度的合理、有效性的審計等內容。 2、內部環境審計 相對而言,我國企業在內部環境審計發展緩慢,這與西方企業內部環境審計的產生與發展狀況是很不相同的。我國的環境審計尚未發展至企業環境保護的層面,對企業領導人應承擔的環境保護責任、企業環境管理制度、環境保護績效、產品的清潔生產等,基本沒有采取具體行動。即使有的企業進行的所謂與環境有關的審計,也僅僅圍繞環保資金一收一支這條線展開,很少有企業對單位污染治理情況、治理成本與效益進行分析與評價。也就是說企業內部缺乏環境審計,環境審計并沒有成為企業發展的動力與管理工具。目前全國開展內部環境審計的企業很少,企業普遍經營不景氣或環境保護意識淡薄,出于逐利動機,企業顯然不可能對自身帶來的環境問題主動進行有力的披露。 3、注冊會計師環境審計 我國民間審計剛起步不久,與環境審計相關的機制尚未建立起來。我國目前許多企業環境意識薄弱,環境執法力度不夠,雖然全社會正越來越關注環境問題,但消費者環保意識依舊不強,對企業環境信息的需求不大,不能形成有效的審計需求,所以當前推行民間審計領域的環境審計有一定難度論文開題報告范例。證監會和社會公眾也并未強制要求上市公司對有關環境問題進行披露。實際上,我國民間審計領域的環境審計還僅僅停留在理論探討階段,實踐中還沒有真正有效地開展。 四、解決上述現實問題的幾點建議 1、政府部門積極制定和完善關于環境審計的法律和法規,制定一套可操作性強的具體準則,指導環境審計實務的開展,特別要從法律層面上要賦予注冊會計師和內部審計機構開展環境審計的權限。同時政府應該對存在現實和潛在環境污染">環境污染問題的公司強制要求定期公開披露審計的環境信息,加強環境信息披露的監管,對不履行法律規定的企業進行嚴厲處罰,引導企業自覺形成一種環境保護和環境信息定期審查和關注的意識。同時政府應該投資社會媒體增加對環境保護的宣傳,逐步提升社會公眾的環保意識。此外民間環境審計民間審計,將環境責任納入政府考核體系,增強地方政府環境意識,使得政府成為注冊會計師和內部審計機構投入環境審計的推動力。 2、明確環境審計主體各自的職責和范圍。至于內部審計機構在未來環境審計中的職責和范圍由各個單位自行決定,主要是對企業環境管理經濟活動進行監督和評價。民間審計組織在未來環境審計中的職責主要是環境信息的審計鑒證及接受委托從事其他的環境審計咨詢與服務。而國家審計機關職責是在宏觀上依法對環境管理經濟活動進行獨立的綜合評價和審查,并依法對內審和民間審計工作負有監督、管理和指導的職責。 3、對注冊會計師和內部審計機構在環境審計方面作用的發揮進行鼓勵。倡導環保部門對環境審計工作的支持,特別是對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工作時,要求環保部門能夠給予足夠的技術和專家支持,使得在協同工作時增加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的準確性和降低審計風險。內部審計機構則要善于得到企業技術部門的協助,發揮貼近被審計單位的優勢。同時對于注冊會計師可以在環境審計業務稅收上給予優惠,而內部審計機構則利用法律法規以及地方政府推動的方式強制其進行環境審計方面的工作。 4、注冊會計師和內部審計機構要轉變思路,增加對環境審計重要性的認識,提升其投身與環境審計的熱情。同時注冊會計師和內部審計機構人員要不斷加強自身專業知識的學習,在進行環境審計時可以根據環境審計的特殊需求成立專門的審計小組,小組成員最好要實現專業的多元化以滿足工作的需要。此外,在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的同時將自身視為環境審計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能再依附于國家審計開展這方面的工作,這樣才能將環境審計工作做好。 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