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收益視線下的農村勞動力轉移——托達羅模型的反思與拓展
佚名
關于農村勞動力轉移,國內外學者作了不少的理論探討,其中美國發展經濟學家托達羅(M.P.Todaro)模型強調城鄉間的預期收入的差異決定農村勞動力遷移的經濟因素。本文將著重闡述、分析該模型,并在農民理性人假設下,對農民進城務工和務農的兩種選擇進行成本和收益分析,拓展托達羅模型,探討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個人微觀決策問題。
一、托達羅模型的剖析與反思
按照托達羅的模型,人口流動基本上是一種經濟現象。盡管城市中失業現象已十分嚴重,準備流向城市的人們還是可以做出合理的決策。托達羅假定農業勞動者遷入城市的動機主要決定于城鄉預期收入差異,差異越大,流入城市的人口越多。托達羅認為,在任一時期,遷移者在城市現代部門找到工作的概率與現代部門新創造的就業機會,與城市失業人數成反比。
托達羅模型的政策含義為:應當擴大農村中的就業機會,以縮小城鄉就業之間的不平衡;由于拓展城市少量的就業機會,可能引來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供給,導致更多的人失業,因此開創城市就業機會無助于解決城市就業問題;農村居民的受教育學歷越高,其向城市轉移的預期收入就越高,因而不加區別地發展教育事業會進一步加劇勞動力的遷移和失業;政府干預城市工資水平的確定,特別是制定最低工資線,并且對城市失業人口給予最低生活補貼,會導致要素供給的價格扭曲,引致更多的剩余勞動力進入城市,使城市的失業率更高;應當重視農業和農村的發展,鼓勵農村的綜合開發,增加農村的就業機會,提供教育和衛生設施,發展電力、供水和交通,改善農村的生活條件等等,從而緩解農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動。
我們認為,托達羅遷移模型正確地反映了人口和勞動力在比較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向較高收入的地區或部門流動的理性經濟行為;只要存在相對來說收入高的就業崗位和就業機會,就會對收入較低、就業不足的勞動力產生持續的引力(拉力)效應;對遷移成本的計算與預期是影響勞動力作出遷移與否決策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也要看到,托達羅也有不少缺陷:第一,遷移數量或遷移率直接隨就業概率的變化而變化,農村勞動力基本上是根據對城市就業概率的了解而作出遷移與否的決策的,那么遷移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是“盲目的”,因而得出“就業機會越多,失業率越高”,這顯然不符合經驗事實。第二,托達羅只考慮遷移者的遷移成本,而忽略了他們在城市里的生活成本。遷移者作為經濟人是理性的,他在城市里等待就業機會的同時,會充分考慮自己的生活成本。如果認為在城市里等待就業機會得不償失,他就會重新返回農村。這就解釋了現實中為什么流入城市的勞動力在城市找不著工作,一般都會返回農村,而不像托達羅說的那樣繼續在城市里等待就業機會。第三,托達羅假定發展中國家農村部門不存在剩余勞動力,認為農業勞動邊際生產力始終是正數。而在我國,農業勞動邊際生產率是接近于零的,減少一部分勞動力不僅不會減少產出,而且會使農業邊際生產率提高而農業產值保持不變。另外,托達羅僅考慮了城市的實際工資率,我們認為,作為理性人的我國農民在向城市遷移時主要考慮貨幣性收益,此外技能性收益、文化性收益也在他們的考慮之中。
因而,本文取消托達羅模型中對我國來說不現實的假定,而認為,農村的遷移者為獲取凈收入相對較高的就業機會的遷移決策與行為,雖然是趨利性的但絕非是投機性的,是一種理性經濟行為,而非“盲目的”非理性的行為。他們在遷移中不僅要考慮遷移成本,還要考慮生活費用;農村低的邊際生產力成為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原因之一。
二、托達羅模型的拓展
(一)基本概念與理論假定
本文采用何景熙關于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定義,農村剩余勞動力專指中國農村中不充分就業的勞動力;所謂勞動力的不充分就業則是指每個單位農村勞動力每年有效工作時數低于公認的單位農村充分就業勞動力年度有效工作時數標準的一種狀態。(何景熙,2001)。同時假定:(1)本文分析農民個體決策問題,因此以農民個體為研究單位,而不以家庭作為分析的單位。且僅限于農民進城務工而發生的勞動力轉移,農民在務農和務工之間選擇。(2)農民是經濟理性人,在中國現行農村經濟制度下,農民從事的一切經濟活動的目的在于追求物質利益的最大化,避害趨利是農民的經濟人本質。(3)農民的行動主要受經濟因素的影響,其行動決策的依據是行動的成本和收益。
(二)農民理性人假設的論證
按照古典經濟學的觀點,農民應當符合理性人的假設,他們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們在作出選擇之前,都要對各種可供選擇的行為方式的成本收益進行分析、比較、預測,從中選擇出能給自己帶來最大利益的行為而為之。對于中國的農民,秦暉教授認為,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他們的理性將會擺脫集體表象的壓抑而健全起來。近年來,關于我國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眾多調查也顯示,外出打工農民在作出遷移決策之前,一般會向在外地打工的親友了解遷入地的就業信息和生活費用等,對自己能否獲得就業崗位的預期是理性的,面對城市高昂的生活費用也是理性的。從總體上看,農村勞動力向城市流動基本上是一種有目的、有準備的流動。
(三)農民進城務工和務農的兩種選擇的成本和收益分析
1.務農的成本收益
(1)務農成本。對于我國農民來說,務農的成本有:第一,物質資本。包括用于購買種子、化肥等的流動資本和用于拖拉機、收割機等勞動工具的固定資本。第二,勞動力。用勞動時間加以計量,所以也可以認為是勞動時間的投入。包括種植、收割、采摘、作物生長期的看管及農產品銷售;第三,采用新技術所花的成本。包括勞動工具的改進與更新,新品種的引進、新的種植方法的采用等所消耗的直接成本,和一些引致的技術成本,主要是產生于新技術對勞動者素質提出了新要求從而進行的技術、農業知識的培訓。
(2)務農的收益,即務工的機會成本,等于農民一年總收入扣除各項稅費R -F.農村中的收入是一個較為復雜的變量,它可以從農民年實際工作時間比率與農業勞動力年滿負荷(比如除去正常假日的年工作天數)工作時間的收入水平關系考慮,也可從農民家庭年農村范圍經營收入(除去從城市中獲得的收入)與農民家庭勞動力成員數量的關系考慮(何景熙,2001)。本文采用他的第一種定義。
2.務工的成本收益
(1)務工成本。包括可用貨幣計量的經濟成本和不能用貨幣計量的非經濟成本。經濟成本主要是農民進入城市后“獲取就業機會”、“提高生活質量”、“把握投資機遇”等城市化所帶來的共同利益而付出的成本,包括:用于進城的路費和路途其他開支的旅途成本,為獲取在城市的暫住證和就業證及其他相關證件而形成的證卡成本,由尋找工作過程中的開支而形成的求職成本,參加務工培訓支付費用的培訓成本,房租、飲食、日用品、醫療等生活成本。非經濟成本包括:離開家人、家鄉產生的思鄉情緒的心理成本,受到當地居民不良看法與對待,社會歧視等,各種務農時所享有的權利的喪失,如選舉權,子女受教育的權利與機會等。
(2)務工的收益。主要包括農村勞動力進城的就業收益,這種收益可分化為:①貨幣性收益,即農民在城市就業所獲得工資和其他貨幣收入。由于,一般情況下,城市的工資水平比農村要高,因而對農村勞動力有強大的進城拉動力;②技能性收益,即在城市務工的各項勞動中所獲得的工作技能以及有關的各種知識,在一定意義上,這是他們進城后所獲得不用自己投資的無形的人力資本。③文化性收益,指在城市中所分享到的城市文化環境及其他方面的收益。
三、拓展后的農村勞動力遷移模型的政策含義
根據拓展后的農村剩余勞動力遷移模型,為了大規模地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我們推理出了如下的政策含義:
1.中國農村勞動力非農化轉移的目的在于增加經濟收益,城市務工的預期收益是決定他們進城的重要因素,為了提高城市務工的預期收益,現實可行的戰略選擇是要充分利用我國勞動力成本低的比較優勢,實現我國制造業大國的目標,擴大吸納農村勞動力的容量;同時,在未來很長的一段時間里,我國的比較優勢產業都將是勞動密集型產業,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提高吸納農村勞動力的能力,將農村大量剩余的勞動力變成人力資源的優勢。另外,要改革社會保障制度,將進城的農民納入社會保險的范圍,加強失業保險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建立包括下崗職工和進城農民在內的就業困難群體扶助體系和制度。
2.農村勞動力在做出是否向城市遷移時,不僅考慮城市務工的預期收益,還將對進城務工的成本收益進行分析,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遷移成本和生活費用越低,他們進城的動力越大,找到工作的可能性也較大。因此,要進一步整合城鄉勞動力市場,政府和社會要多方為農村勞動力提供就業信息,建立城鄉溝通的勞動力市場信息系統,培育有利于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城鄉就業協調的機制和環境。從根本上避免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盲目性,消除農村勞動力轉移過程中的一些不必要的支出,節約成本。
3.加大農村教育的支持和投入,建立農村勞動力就業培訓體系,開發農村人力資源,加快人力資本形成步伐,提高農村勞動力的整體素質和市場競爭能力,從而提高農村勞動力進城后的就業概率。
4.不斷優化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宏觀環境。加快發展第三產業,大力挖掘第三產業的就業潛力,使之成為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有效載體。在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通過適度發行國債籌集資金用于拉動投資需求的同時,要把這樣做的目的定位于增加就業,盡可能多地安排農林水利、基礎設施、生態環境等基本建設,使之成為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大容量載體。要徹底打破城鄉分割的二元社會結構,逐步實現人口的自由遷移并建立起城鄉一體化的戶籍管理制度。建立農村土地流轉和有償使用、轉讓制度,加快土地向種田能手集中,促進規模經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