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監獄服刑人員就業技能培訓面臨的困難及對策
廖會文
論文摘要 職業技術教育工作的最終目的是使服刑人員由社會的叛逆者、破壞者到適應社會需要并能正常生活的新人,從而大大降低重新犯罪率。因此,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要堅持與時俱進,首要問題就是要把握和遵循教育改造的客觀規律,借鑒和利用人類文明成果,探索和形成適應時代要求的科學理念。
論文關鍵詞 職業技術教育 監獄服刑人員 技能培訓
一、監獄服刑人員就業技能培訓面臨的困難
從監獄開展職業技術教育的現狀來看,由于諸多主客觀因素的存在,從而制約了職業技術教育的進一步發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監獄工作的體制不順,制約著職業技術教育工作的戰略定位 長期以來,我國監獄機關的體制一直不順暢,所謂的監獄既是監獄又是企業;既是執法機關又是生產單位。形成了監、管、教、產、供、銷幾位一體的“小社會”。監獄既要完成刑罰執行任務,又要組織生產來彌補經費的缺口。教育改造罪犯的職能勢必受到影響和制約。監獄經濟受到市場經濟的巨大沖擊,教育改造職能弱化不言而喻,后果便是職業技術教育地位不明確,改造質量不高。監獄的實際功能目前仍主要停留在“生產”上,真正作為技術培訓的“習藝”功能還很弱。雖然監獄都在積極開展各類技能培訓,但培訓的面都不寬,人員有限,培訓的項目也都比較單一,而且都是在爭取地方勞動就業部門和職業技術學院的支持下,才辦得起來。 (二)各個監獄對職業技術教育的重視程度不同,導致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極不平衡 由于監獄管理部門對罪犯的職業技術教育沒有統一的規劃和考核指標,導致職業技術教育缺乏總體目標,各個監獄各自為戰。以某地區監獄系統為例,開展職業技術教育面平均僅達到了65%左右,且各監獄的發展極不平衡。 (三)重管輕教、急功近利的短期行為,制約著職業技術教育的實際操作 隨著監管安全穩定目標越來越高,押犯結構日趨復雜,基層警力日趨減弱,使得一些監獄不得不把有限的警力、財力投放到保安全的目標中去。而職業技術教育指標相對較軟,缺乏剛性,考核檢查周期長、難度較大,教育效果又相對滯后,具有隱蔽性,因此,其作用容易被輕視和忽視。具體的表現在一些領導和警察對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滿足于“三不一高”(不逃、不死、不出重大事故和高效益),片面追求監管安全和經濟效益,擠占職業技術教育的時間、經費和場地。 (四)職業技術教育自身改革創新滯后,導致內部培訓與外部需求脫節 多數監獄要么沒有認真開展職業技術培訓,即使有的監獄開展了,也是以現有設施設備和勞動內容為主。事實上,很多監獄的生產力已落后于社會的發展,加之教材陳舊,這種情況下開展的職業技術教育,實際上是與社會脫節的。從近年重慶市渝都監獄刑釋人員追蹤調查的情況來看,有不少在監獄算是技術能手的人回到社會從事同類工作后,由于需操作的設施設備明顯優于監獄,不得不重新經過一段時間的培訓,最后才能真正上崗,這種脫節式培訓的結果,既是資源的浪費,也對刑釋人員的就業造成影響。 (五)師資缺乏,場地設備不足,經費短缺,制約職業技術教育的普及和深入 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需要一支專業性強、具有教學資質的師資隊伍,職業技能培訓要有培訓的資質,要有培訓合格認定的資格,讓培訓出來的服刑人員回到社會能夠得到社會的認可,這些條件勞教所目前都不具備。由于監獄的性質所定,監獄專門用于職業技術教育的設備幾乎為零。多數民警都是學的監所管理、法律等專業,實用型技術專業的民警師資極度缺乏。從筆者調查的三個監所來看,懂職業技術的民警均低于3%。社會需求量大的工種如重慶勞動力市場大量需要的汽車、摩托車行業技工,因受培訓設備、場地和經費的限制,開展這類機械技工培訓的工作舉步維艱。 (六)設施困難,使職業技能教育偏于理論,出現理論與實際操作嚴重脫節 既然是技能培訓,不只是上個課、拿本書、做點筆記就能會的,它需要一套完整的教學設施,需要大量的學習實踐。監獄場所的教學條件,只能實現簡單的課堂教學。從目前某地區監獄的條件看,雖然有育人學校這樣的基礎的教學實踐場地和設施,但大都只能開展理論教學,實際操作并不能經常性地開展,特別是服刑人員要想完成課后實踐很難。
二、如何實現全面職業技能培訓
把刑釋人員這一特殊的潛在的社會危險因素化解,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對全社會來講都是一項攻堅工程。而職業技能培訓的順利開展,能讓這類人員穩步走入社會,自食其力,必將極大促進“首要標準”的落實。實現全面的職業技能培訓,雖然面臨的困難很多,但只要國家政策上給予大力支持,社會進行全力配合,采取積極措施解決諸多現實問題,是能夠全面實現職業技能培訓的。筆者認為,要實現全面職業技能培訓,可從監獄和社會兩方面入手。 (一)把職業技能培訓教學樓搬進監獄 這樣做雖然要投入大量的資金,但是可以解決很多實際問題,一是可以解決安全問題,二是可以解決設施問題,三是可以解決功能問題。而且設施的一次性投入,還將為監獄開辟更為寬廣的實踐空間,為監獄樹立一個品牌。隨著培訓工作的深入,監獄可以把職業技能培訓作為一種管理的有效手段,讓服刑人員把能夠進入學校進行學習作為一種榮耀,進而激發服刑人員進行勞動習藝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只有把培訓搬進監獄,才能真正實現職業技能培訓的普遍化、常態化。 (二)建立聯合辦學機制 職業技能培訓的最終目的,是要為培訓合格的服刑人員頒發合格證書,給服刑人員就業提供依據。而只有有資質的職業技術學院才有頒發證書的權力。所以,要想辦好所內職業技術學校,就必須與社會上的職業技術學院形成聯合辦學機制。定期開辦各類培訓班,組織技能培訓考試,頒發培訓合格證。讓服刑人員不出所區就能學到實用技能,增強步入社會的信心,提高社會適應性。 (三)財政經費上給予大力支持 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經費保障是必不可少的,要請教師,要安排接送,要添置必要的設備,這些都需要經費作保障。與此同時,生產習藝勞動更應側重于習藝,讓技術占主導,與職業技能培訓形成合理的搭配。培訓經費可以采取用習藝收益的一部分彌補培訓經費上的不足,實現職業技術培訓的良性運轉。 (四)合理搭配設置培訓內容 監獄內辦職業技能培訓,就不能像專業培訓學校那樣搞大型機械化作業類型的培訓內容。場地不具備,設施條件也很難跟上,只有有選擇性地開展適合服刑人員就業的職業技能項目培訓。還要考慮到服刑人員的個體學歷水平。服刑人員普遍學歷很低,小學、初中占了絕大多數。要想讓這些人通過一定時間的培訓掌握生存技能,只有與職業技術學院共同研究確定培訓項目,貼近實際,走低軌道培訓路線,把實用、管用、好用的培訓項目引入監獄。項目設置上,考慮服刑人員自身特點,可以根據多種層次,設置多個培訓項目,讓服刑人員有自主選擇的余地。也可以一個人學習多個職業技術,為服刑人員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 (五)創造適應性工作環境 學到了技能,并不代表能夠找到工作。服刑人員回到社會仍存在一個適應性問題。服刑人員中絕大多數人都沒有應聘的經歷,而很多用人單位都需要有實踐經驗。解決這個問題,只有一個途徑,那就是社會適應性訓練。如何創造這樣一個環境,既需要管理制度的改革創新,也需要全社會的大力支持。改革管理制度就是要給服刑人員刑釋前提供一個就業適應期,讓服刑人員參與相關職業工作,給服刑人員一個鍛煉的機會。某地區監獄于2006年在這方面也走出了可喜的一步,監獄與浙江鑫業鞋業有限公司合作,在獄內創辦了就業培訓基地,使服刑人員能夠盡快適應社會企業的生產程序和技能需要,從而在相關的工作崗位上進行了適應性鍛煉,給服刑人員就業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基礎平臺。 (六)提供就業指導和政策支持 就業指導本身是勞動部門的一項職能,但作為服刑人員來講,他并不一定會走進勞動部門,而更需要的是在出監前給予面對面的交流。出監前,給予服刑人員適當的就業指導,可以避免出監后的就業恐慌,減少其心理壓力。這就需要我們監獄聘任設置一名專職的就業指導員,為服刑人員出監前提供就業指導。而政策上的支持,最主要的還是取消招聘中對刑釋人員的經歷歧視。 職業技術教育工作的最終目的是使服刑人員由社會的叛逆者、破壞者到適應社會需要并能正常生活的新人,從而大大降低重新犯罪率。因此,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要堅持與時俱進,首要問題就是要把握和遵循教育改造的客觀規律,借鑒和利用人類文明成果,探索和形成適應時代要求的科學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