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博弈中理性主體的三種道義邏輯
摘要:在《從道義的角度來看最優行為的邏輯》和《義務、自由選擇和最弱允許的邏輯》兩篇文章中,作者主張道,在博弈里,義務(obligation)和允許(permission)分別應被看作為關于理性的必要和充分條件。根據這個主張他們得到了一個具體的道義邏輯,使得在這個邏輯里的義務算子0和允許算子P不再是一對對偶概念,并且尸算子是一個關于“自由選擇”的允許算子。類似的道義邏輯在文獻里己被提出,例如,有早期的由范丙申(1979)提出的方案,和最近的在《基于布爾代數的道義行為邏輯》里的方案。在這篇文章里,我們將從在博弈論中的理性主體的角度,來研究這三種道義邏輯之間的關系。我們將對比它們的演繹能力,給出它們的翻譯,并且著重說明它們關于參與人(players)所應當做的或可以做的的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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