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廣州口岸海難救助
摘要: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朝建立“以官制商、以商制夷”的廣州口岸制度,成為中西重要貿易體系及文化交流中心。中國豐饒物產和巨大市場吸引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商船蜂擁而至,而在技術、設備、導航、通訊、氣象等落后條件下的帆船時代,長途航行中的驚濤駭浪,加之戰爭海盜等人為因素,海難頻繁,給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清朝政府主要通過海防體系、粵海關、廣州十三行與民間力量參與海難救助,外國船只也參與了海難救助,有助于中外貿易的順利進行,成為近代海事救助體系完善的重要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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