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法治政府的“法治”意蘊
摘要:“法治”意蘊具有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理論支撐,確立法治政府建設評估指導思想的作用。西方的“法治”與中國傳統的“法制”存在差別,現階段的法治政府建設要批判、繼承和借堅中西方的法治建設傳統與經驗。行政執法是體現法治政府建設效果的重要方式,形成以實質性解決爭議為導向的柔性行政執法方式是法治政府建設的內在要求。法治社會建設要以法治政府建設為前提,要通過解析法治政府的“法治”意蘊,探尋推進法治政府與法治社會“一體化”建設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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