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刷單炒信行為的刑法規制——以非法經營罪為切入點展開 周權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 北京100038 摘要:在互聯網經濟背景下,市場失范行為比比皆是,以組織刷單炒信為例進行展開。非法經營罪作為口袋罪長期以來飽受詬病,但是在互聯網經濟背景下,新型經濟犯罪層出不窮,組織刷單僅為冰山一角。法律不是文字游戲,而是價值判斷,在傳統經濟領域應當限縮非法經營罪的適用,而在互聯網經濟領域應當適度擴張,將大量互聯網經濟犯罪包攝進去。 注: 保護知識產權,如需閱讀全文請聯系長治學院學報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