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企業黨建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未知
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在保證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推動企業深化改革、促進企業全面發展、保持企業和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應當說,江蘇各地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圍繞“三個代表”,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指導思想更加明確,但要看到,一些深層次的認識分歧和思想問題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用中央的要求和企業面臨的形勢、承擔的任務來衡量,為數眾多的企業還存在著明顯的差距,特別是企業黨組織和黨員發揮作用“一般化”的問題還比較突出;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面臨著越來越多的新課題。
一、新老三會(主要是黨委會與董事會)的協調問題
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過程中,“新三會”(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與“老三會”(黨委會、工會、職代會)是國有企業兩大管理系統,其中,黨委會與董事會分別處于政治核心與經營決策中心的地位,它們之間的和諧、統一、密切配合,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關鍵。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這是一種分層的權力結構和組織形式,即“新三會”體制(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權力框架的支點由廠長(經理)移到了股東會。盡管《公司法》保留了“老三會”(黨委會、工會、職代會),但股東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職代會除了保護職工自身利益之外,不能對企業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做出實質性的決定,董事會是公司常設權力機構,對股東負責,公司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免,董事會有權對公司重大事項做出決定,這與我們現有的黨管干部,廠長經理由上級主管部門任命,黨委是企業領導核心,職代會行使職工當家作主權利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截然不同。這就出現了一個無法回避的現實難題。新老三會的關系解決不好,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與加強企業黨建工作便會雙雙落空,而企業黨委參與決策將更加障礙重重。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后,國有企業黨建面臨一系列新問題,企業領導體制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有兩點:一是新老三會機構和職能交叉、重疊,在實際運行中,往往相互沖撞、相互扯皮、相互取代。二是董事長、總經理與黨委書記三者權責如何劃分?如何在工作中避免“三心不合”、“三駕馬車”的現象?目前,在一些書記、董事長和總經理分設的企業,存在著關系不協調,矛盾突出,內耗嚴重等問題。在黨政“一肩挑”的企業里,由于目前企業缺乏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和制約監督機制,個別“一把手”素質低下,以權謀私,為所欲為。一些國有企業黨組織的吸引力下降,職工對企業黨組織的信任和依靠程度降低,甚至個別企業里黨組織不如工會。因此,如何理順企業領導管理體制,切實提高干部隊伍的雙重素質,成為國有企業改革成敗的關鍵。
理順企業領導管理體制,首先應理順黨委、董事會、經營班子三者間的關系,交叉任職,解決“三心不合”的問題。這種新的領導體制的基本框架應是:①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②股東大會是企業最高權力機構;③董事會是企業經營決策中心;④總經理是企業生產經營指揮中心;⑤職工代表大會、工會和監事會按照各自章程履行民主管理和監督職能。企業新的領導體制的運行原則、行為規范和具體構造,都應該服從這個框架的規定。這種新的領導體制的組織保證是配備好企業行政領導班子,讓黨委成員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相關規定和程序進入行政領導班子。要按照《公司法》和《黨章》來建立企業內部的法人治理結構。我們認為,在具備條件的企業,黨委書記最好由董事長兼任,董事長和總經理最好不要一人兼。政府主要抓好大的國有獨資企業、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和黨委書記的選配工作,逐步改變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都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任命的做法。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可以兼任正副董事長或副總經理,黨員董事長或總經理可以兼任黨委副書記。交叉任職明顯地縮短乃至省略了黨委會與董事會兩大系統物質、能量、信息的交換過程,因而就減少了乃至消除了內耗,大大降低體制成本,國有企業兩大系統運轉自如,從而提高國有企業的綜合效益。
其次,要理順企業內部新老三會的關系。在工作職能上既要有適當的交叉,又要有各自工作的重點。設置黨委機構和定員定編,要本著精簡、高效、協調和“三個有利于”標準,根據企業規模的大小、生產經營的特點,合理設置黨務工作機構和配備黨務干部。要將那些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年輕同志,充實到黨務隊伍中來,調離那些不勝任黨務工作的人,優化黨務干部隊伍,人員宜兼則兼,宜專則專。要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培養既懂經濟又懂黨務工作的復合型人才。對黨務干部,要與同級經營管理干部在待遇上一視同仁。建立崗位輪換制度,在選拔干部時,應優先考慮經過生產經營和黨務工作兩種崗位鍛煉過的優秀人才。
再次,新老三會特別是黨委會和董事會要互相支持、互相尊重。在具體工作方式上黨委會與董事會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這實際上是對黨委會與董事會分權體制下的一種平面的聯合,這種制度運行中的敏感問題是:誰來召集會議?現實中有的是兩會的主要負責人協商召集,有的是輪流召集。無論是誰召集,會議都要發揚民主,互相尊重,要為企業獲得更高的經濟效益集思廣益,獻計獻策,要從企業的整體利益考慮,不要狹隘地爭大小的問題。
值得強調的是,企業改制后,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并不是也不能直接代替董事會的決策,必須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和公司章程及有關法規要求,明確界定參與范圍,做到既參與決策,又要尊重董事會的決策權。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是一種組織行為,其核心是強調科學、民主、集體決策,保證企業決策的正確。要堅持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就必須在現代企業制度創新中,積極探索黨組織在國有企業重大問題決策上發揮作用的途徑和辦法。比如:重大問題決策前,董事會中的黨委成員要將股東會、董事會準備討論的重大問題通報黨委,先通氣。為了使決策做得科學,召開黨委會討論研究,提出意見或建議,如有必要,黨委可采取適當形式,廣泛聽取企業有關部門和職工的意見。然后,通過黨委成員董事把黨組織的意見體現到股東會、董事會的決策中去。這實際是多了一道對情況了解和掌握得更全面、更有利于董事會做出科學正確決策的程序。只要情況不是特別緊急,這樣做,是對企業負責,對出資者負責,是有利于保證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的。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對企業經營生產問題黨委會不應作出決議,主要是充分發揚民主,充分討論,開闊思路,使黨委成員董事們就有關問題了解更多的情況,掌握更多的信息,有利于他們獨立自主地在董事會上做出科學的決策。不能強求黨委成員董事們在董事會上就必須無條件地服從黨委的決議,按決議進行決策。誠然,對于事關企業發展命運的重大問題,黨委不僅要作出決議,而且還應把意見正式通知董事會。再比如,重大問題決策后,黨組織要利用其組織力和凝聚力,發動、宣傳和組織力量,保證監督董事會決策的貫徹執行。
現代企業制度的創新,既向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提出了挑戰,同時也提供了機遇。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一項全新的事業,沒有現成的經驗,要搞好這項改革,解決好企業轉機建制中存在的種種矛盾和問題,協調好“新老三會”等組織的關系,動員方方面面的力量,完成企業各項改革任務,促進企業經濟的發展。
二、現代企業制度與黨管干部原則問題
對新形勢下加強黨管干部問題,既是一個要發揚黨的傳統的問題,又是一個在新時期需要不斷研究探討與完善創新的新問題,特別要正確認識理解在新時期黨管干部的渠道、方式、方法問題。黨管干部是我們黨歷來堅持的一條重要原則,它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實踐中形成和發展,并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而賦予了它新的內容。但是,在我們黨內相當一部分人中卻無視這種變化,仍然按照計劃經濟的模式理解黨管干部的原則,片面認為只有黨委討論任免干部才順理成章,而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討論任免干部則名不正言不順。實際上,黨管干部固然要管重要干部的任免,但這只是一方面內容,管好黨的干部路線和政策,指導監督行政領導按照黨的用人標準和原則任用干部,也應是黨管干部原則應有內涵。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實行,黨管干部原則已發生了一系列的新變化?!豆痉ā芳捌髽I有關章程對于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人事權力做了明確的規定。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所具有的人事權力是與它們所承擔的基本職責相對應的。這就是說,法人治理結構所具有的人事權力具有不可分離性。企業內黨組織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就要參與企業的人事管理活動,這是以往的基本做法。企業黨組織如果不參與企業的人事管理活動,其政治核心作用的發揮將受到影響。然而,企業黨組織參與公司制企業的人事管理活動,實際就增加了一個管理主體,多了一個層次,客觀上分解了法人治理結構的人事權力。這種現象反映了企業內部用人權具體配置上的矛盾。能否解決好這一矛盾,是涉及能否落實黨管干部原則的關鍵。在企業內部不同層次上,黨組織的人事權力和法人治理結構的人事權力如何配置,也是需要認真研究的問題。
首先,要解決好企業外部黨組織的人事權力與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人事權力的關系問題。企業外部黨組織指的是中央和地方黨組織(政府黨組)以及國有資產經營機構黨的組織。這些黨組織在貫徹黨管干部原則方面負有重要責任。按照對黨管干部原則的以往理解和傳統做法,這些黨的組織都可以而且必須對企業人事活動進行領導和監督。特別是涉及到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問題,黨組織起決定性作用。國企改制后,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如何組成,權力在企業內部,而不是企業外部。這種情況下,堅持黨管干部原則,中央和地方黨組織負有什么職責,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機構的黨組織應具有哪些干部人事權力,這些都是亟待明確和解決的現實問題。
其次,應解決好企業內黨組織人事權力與法人治理結構的人事權力的關系問題,落實黨管干部的原則。要弄清什么叫黨管干部?黨管干部是黨對加強干部工作的一個總的概括,而不是單指哪一個具體人或具體部門去負責干部工作而言,它體現了黨對干部的選拔、教育、培養、使用等全面管理的職能作用。不論誰去負責這項工作,他都代表一級黨組織和班子整體的意圖,是通過發揮一級黨組織集體領導的作用和智慧去管,是從政治方向、路線上去管。黨管干部并不是讓誰去管的問題,而是靠什么管,怎么管的問題。如果讓書記去管,他不按黨的方針政策路線去管,而是從個人的小圈子、甚至拉幫結派,那么不但違背了黨管干部的原則,而且也影響了黨在群眾中的威信。所以黨管干部是一項嚴肅的政治工作,是有原則、范圍和約束的。黨管干部的關鍵在于選用那些堅決執行黨的路線的人,模范遵守黨紀國法的人,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甘當人民公仆的人。真正把那些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突出政績的人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
要明確黨管干部管什么?黨管干部不是一句口號,它有實質性內容和要求,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堅持選拔干部的標準條件,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2)堅持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黨的干部四化方針;(3)堅持公開透明,公平競爭,走群眾路線;(4)堅持對干部的全面培訓、教育考核,監督檢查;(5)堅持對中層以上干部的任免,須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的程序。在選拔任免上,不管行政聘任的或黨委任命的都要經過集體討論,嚴把質量關,不能個人說了算。黨管干部要靠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研究探討新的管理辦法和制度。為此,要努力做到:
其一、制訂新型的黨管干部的規章制度。建立干部考核體系、培訓體系,制訂不同層次不同崗位的任職條件和考核標準、方法等,逐步做到干部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其二、堅持黨管干部的程序。企業公司化轉制后,企業成為獨立自主的法人實體,董事會是決策機構,董事長是法人代表。按《公司法》的規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由董事會討論聘任,中層管理人員董事會討論后由主管經理聘任。因此,這就要改變以往的行政中層干部,經黨委討論同意后才聘任的程序。董事會按《公司法》要求,討論聘任干部是合法的,也代表黨的利益和股民利益,只要按程序辦就不需經黨委會討論同意了。黨委應支持董事長、總經理依法行使職權。那么如何體現黨委對聘任干部等重大問題的參與?應在董事會討論前,由董事會主要負責人與黨委領導溝通干部的情況,而黨委應及時討論提出意見或建議,爾后由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將集體討論的意見向董事會主要領導溝通。董事會在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進行集體討論決定,并履行聘任、解聘手續。此外,要發揮董事會和各級行政管理機構和部門中的共產黨員作用。各級董事會和管理部門中的部分領導人是黨員,他們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有責任、有義務宣傳黨的方針政策,貫徹好黨組織的意圖和決定,可以起到黨群干部所起不到的作用。
解決黨管干部與現代企業制度之間的矛盾,從根本上說要深化改革,完善國有企業的領導體制和運行機制。一要改革現行企業干部人事制度?,F行企業的人事管理活動集中體現為國有企業主要領導人甚至中層管理人員都是黨委任命或變相任命的。企業領導產生渠道的這一傳統模式是與計劃經濟條件下企業領導體制相適應的,它是與公司制企業用人機制相矛盾的。改革企業的干部人事制度,必須保證所有者“在位”,以產權關系為紐帶確立黨管干部的主體,把黨管干部原則同“出資者選擇管理者”有機地結合起來,將企業領導人的管理與資產管理結合起來,按照誰出資、誰派人、誰控股、誰管理的原則,逐步按產權關系確定隸屬關系,打破按行政級別確定隸屬關系的做法,建立新的企業領導人員管理體制。二要把運用市場機制配置人才作為企業用人的主渠道。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由企業經營管理者人才市場配置企業管理人員成為必然趨勢,必將成為企業用人的主渠道。為此,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積極培育企業經營管理者人才市場;只要善于把企業黨組織的政治優勢與現代企業制度結合起來,就一定能使國有企業煥發新的生機和活力。
三、國有企業黨組織自身建設的問題
我們在調查中了解到,當前國有企業黨組織自身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是,不少國有企業黨務工作者的素質不高,黨務干部存在著“跳槽”心態,隊伍不穩定。表現在:一是綜合素質不高。不少企業中仍有相當一部分黨務工作者知識結構單一,不懂經濟業務,大多數沒有在同級崗位上擔任過經濟管理工作。二是思想不穩定,工作不用心。有的企業行政領導對黨務干部缺乏應有的支持和尊重,在工資、獎金、分配等問題上,黨務干部和行政同級干部不能一視同仁,使黨務干部在心理上產生不平衡,因而想盡辦法改行搞經濟工作或行政工作。三是年齡偏大,身體素質差。不少企業把要安置的老弱人員及素質不高、能力不強的人往黨務隊伍里“塞”,出現了黨務政工干部中老同志多、中青年同志少,女同志多、男同志少,能力較弱的多、能力較強的少的局面。此外,隨著黨政“一肩挑”的無限擴展,出現大批兼職黨務干部,兼而不管的現象普遍存在,造成黨務干部隊伍整體素質下降。四是部分企業申請入黨的職工和黨員發展的數量呈下降趨勢。一些青年職工不求政治進步,青年職工不愿申請入黨,勢必帶來黨員年齡結構日趨老化,政治素質日趨低下等問題。一些黨員感到自己在企業中無足輕重,光榮感、榮譽感逐步淡化,放松了對自己的嚴格要求,因此也就影響了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發揮。如何解決國有企業黨務干部年齡老化、能力退化和黨組織工作方式和活動方式陳舊、呆板的問題,成為國有企業黨建工作不容回避的問題。
我們認為,解決上述問題必須從以下幾方面入手。一是要合理的黨務工作機構和人員。要反對那種認為黨建工作可有可無的思想,或者在企業黨務政工機構設置和工作人員的配備上,把黨務工作部門當作安置老、弱、病、殘和富余人員的場所的錯誤作法。為保證黨的工作的開展,建議設黨總支的企業以上黨組織應設專職黨委書記,不宜全部兼職。二是各級黨委和政府在制定政策法規上,要把黨的現行政策和一貫政策有機地結合起來。在制定企業行政領導和黨務政工人員工資、獎金收入分配的政策規定上,應做到一視同仁。要堅持企業辦好了,董事長、總經理和黨委書記同獎;企業辦不好,董事長、總經理和黨委書記同罰。三是要抓好政工干部隊伍建設,努力建立一支既能從事經濟工作,又能從事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的“復合型”干部隊伍。要對政工干部實行雙重培訓,在大力提高其政工政治素質的同時,要有計劃地安排政工干部學經濟、學管理、學技術,使之逐步成為經濟工作的內行。要有計劃地組織政工干部和經濟管理干部進行換崗交流。為了保證政工隊伍的生機和活力,必須實行能進能出、新老交替的流動機制。同時,企業領導要解決好政工干部的待遇,尊重他們的勞動價值;要在工資、住房、獎金、職稱等待遇上同行政管理干部一視同仁;要引入激勵機制,對在政工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的,該重獎的同樣予以重獎,從而充分調動政工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穩定政工干部隊伍。四是加強和改進黨組織的活動方式和內容。企業黨組織必須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特征和運行規范的要求,從企業生產經營的特點出發,按照繼承與創新相統一的原則,把企業改革的重點、生產經營的難點、職工思想中的疑點和生活中的熱點,作為黨組織工作的落腳點。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把加強黨的思想政治工作與培養企業精神、建立企業文化、解決職工實際問題結合起來。認真組織好企業黨員學習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市場經濟知識,提高黨員干部的綜合素質,讓黨員真正能夠站到改革與發展的第一線。活動方式應把相對集中與化整為零結合起來,活動時間應以業余為主,在保證必要的脫產活動時間外,盡可能把各項活動安排在班前、班后等業余時間進行。
總之,衡量企業黨建工作的好差,不能停留在單純地看開了多少次會、組織了多少次活動、建立了多少簿冊等等形式上,而要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同時,看黨組織在企業走向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的保證和監督作用發揮得如何;看國有企業黨組織是否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看企業黨組織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尤其在急、難、險、重任務面前的號召力、戰斗力和凝聚力如何。要探索新形勢下衡量企業黨組織工作的新標準。
從另一角度看,適應現代企業制度運作規范的要求,企業黨組織的活動要從生產經營的特點出發,按照繼承與創新相統一的原則,企業黨建工作應當在轉變中求適應,在適應中求創新,在創新中求發展,使企業黨組織在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中不斷獲得新的生機與活力。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結合,努力探索適應新的企業工作機制下企業黨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已成了當務之急。首先,在思想觀念上,順應經濟全球化、信息化、市場化與民主化四大潮流,確立以“三個有利于”為標準的發展思路;其次,在組織體系上,鼓勵不同類型企業單位創造具有個性特點的結構形式;再次,在工作制度上,強化“黨要管黨”的原則及相應的規范;第四,在工作機制和領導方法上,采用靈活、實效的多樣化手段,適應黨員從單一管理向多重管理的新變化,實現國有企業黨的領導方式的根本轉變。
【參考文獻】
[1]江澤民.論黨的建設[Z].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1.
[2]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論黨的建設[Z].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