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政策選擇的經濟學分析
佚名
「關鍵詞」企業會計政策選擇代理契約債務契約社會契約
一、企業會計政策選擇的本質特征
企業會計政策是連接會計理論與會計實務的橋梁和紐帶,它既受會計理論的指導和,又直接規范和制約企業會計實務,并對企業會計報表和資本市場產生廣泛而深刻的影響。按照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定義,會計政策是指“企業編報財務報表時所采用的具體原則、基礎、慣例、規則和實務”;會計政策有宏觀會計政策和微觀企業會計政策之分(黃菊波等,1995),宏觀會計政策是指一國政府或政府授權的機構為了規范企業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實現一定的社會經濟目標而制訂和發布的會計準則、規范的總和,其核心是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政策則是企業在宏觀會計政策的范圍內,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所選擇的最能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會計原則、程序和的總稱。至于會計政策選擇,誠如張為國教授所述,“所謂會計選擇行為,即指前述利害集團(指股東、債權人和企業管理者等-引者注)選擇會計目標和會計準則的行為”。財務會計的目標在于向外部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在現有的以會計準則為會計政策規范主體的模式下,對某一經濟事項的會計處理有多種備選的會計處理方法,為企業進行會計政策選擇留下了較大的選擇空間。企業會計政策的選擇貫穿于企業從會計確認到計量、記錄、報告諸環節構成的整個會計過程,會計的過程其實就是會計政策選擇的過程。企業選擇不同的會計政策產生不同的會計信息,導致企業各利益相關者不同的利益分配結果和投資決策行為,進而影響社會資源的配置效率和結果,正如邁克爾。查特菲爾德所說:“倘若使用了不恰當的會計方法,就可能將投資者引入歧途,在資本市場上,資源就會被錯誤地配置。……如果說財務報表是一種資源分配的手段,那么,相互對抗的會計方法的濫用就會導致在整個經濟中效率不高地分配投資資本”。所以企業各利益相關者都很重視和關注會計政策的制訂和選擇。從上述會計政策及會計政策選擇的定義可以看出,會計政策在形式上表現為會計過程的一種技術規范,但其本質上是一種經濟和政治利益的博弈規則和契約安排。
二、企業的本質與會計的契約特性
(一)企業的契約本質與會計的契約特性
從筆者所檢索到的資料看,直接從契約理論來看待和認識會計的要數西班牙杰出的數學家、法學家基耶戈杰里。卡斯基洛(1552)。卡斯基洛認為,會計核算的對象是契約,會計核算的目的就是反映契約雙方的權利和要求;會計人員應該登記的不只是商品進貨,而首先是契約要求的供貨量,然后是履行契約。他還認為,資產負債表包括了所有的契約參與者,并反映這些契約產生的權利和要求的數額。卡斯基洛開創了用契約理論解釋會計問題之理論先河,為我們用契約理論會計問題開辟了一條新途徑。可以說契約理論是一門具有悠久的新學科,說它歷史悠久,因為廣義的契約理論產生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了;說它是一門新學科是因為它被直接于解釋現代經濟生活現象還只是近幾十年的事,契約理論被用于解釋企業會計政策選擇更只是從實證會計研究開始。
按照契約理論的觀點,企業是“若干契約的聯結”,在企業的契約簽訂后,企業利益相關者就要對契約進行監督。鑒于會計收益在契約中的重要性以及會計政策本身的契約特性,企業選擇不同的方法就會導致不同的代理責任和代理績效,為了管理和協調委托代理關系,避免某個利益集團產生有損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行為,就產生了如何進行會計政策選擇問題。在制定企業的契約條款,以及在監督這些條款的實施過程中會計都發揮了重要作用,例如在企業經理報酬契約中、在企業經理與銀行簽訂債務契約時往往都用會計指標定義契約各方的責權利。由于會計數據在契約中的重要性及會計政策本身的契約特性,企業管理當局的會計政策選擇對委托代理關系會產生較大影響,從會計學的角度看,會計政策選擇問題就是怎樣為企業代理契約等契約關系的確立和考核提供公平合理的衡量基礎。因此,基于上述分析,契約理論構成了現代企業會計政策選擇的理論基礎。
(二)契約理論與會計政策選擇研究
在以實證研究方法為會計研究主流方法的西方國家,實證會計理論致力于根據各利益相關者選擇會計準則、會計政策和方法的行為,來解釋現存的并預測未來的各種會計實務。實證會計研究的重心是會計選擇行為,目的是試圖解釋和預測各社會利益相關者為何選擇這種而不選擇那種會計政策。隨著實證會計研究的風行,自20世紀60年代起,美國會計界開始研究會計準則的經濟后果。所謂經濟后果(Economic Consequence),是指會計報告將影響企業、政府、股東、債權人、雇員等的決策行為,受影響的決策行為反過來又會損害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Stephen.A.Zeff,1978)。換言之,會計準則不再是一種純粹的技術規范,不同的會計準則及會計政策選擇將會生成不同的會計信息,從而影響到不同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包括一部分人受益,另一部分人受損失。“利用會計政策選擇作弊是一種不通過實實在在勞動就可以改變業績的捷徑”。因此,從本質上講,會計準則的經濟后果往往借助于企業會計政策選擇來實現,形式多樣的會計政策選擇為不同利益相關者爭取于己有利的“經濟后果”和政治利益提供了可能。
西方實證會計研究的結果證明,企業往往通過借助于形式多樣的會計政策選擇與契約安排實現對于自己有利的經濟后果,如R.L瓦茨,J.L.齊默爾曼(1990)提出并證明了紅利計劃假說(bonus plan)、負債權益比率假說和企業規模假說,并認為,“由于存在可以產生不同結果的代用方法,所以,人們不斷嘗試不通過實實在在地改善業績就能獲得盈利和增長的辦法”。上述假說的運用無不和契約理論相關,亦即會計政策的契約條款以及會計數據的契約特性決定了會計政策選擇在企業各種契約關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三、代理契約:紅利計劃假說與企業會計政策選擇
契約理論認為,企業管理者和所有者之間存在著利益沖突,為了降低代理成本,所有者要給予代理人一定的激勵與約束,即簽訂代理契約,并采取給管理者紅利報酬的形式以激勵,檢驗這一報酬契約和會計政策選擇之間關系的假說被稱為報酬計劃或紅利計劃假說。
在兩權分離的情況下,管理者與股東之間存在著利益沖突,這意味著管理者可能會根據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原則從事經營管理。對于那些由所有者自己經營管理的企業,人們很難想象他們在經營中會損害自己的利益,但當管理者只擁有所經營企業60%的權益時,管理者可能就不會再百分之百地為所有者利益服務了。企業管理者與股東的利益沖突可以通過訂立最佳契約的方式加以解決。最佳契約是指通過向管理者提供激勵,促使其為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努力工作,從而減少代理成本。最佳契約的方法之一是將對管理者的激勵與股票價格相聯系。在通常情況下,對股東而言,會計利潤是個很好的衡量指標,因此它常常被視為是一個比股票價格能更直接衡量管理者業績的指標而作為激勵管理者的基礎。根據上述原理設計的對管理者的激勵機制主要有:(1)管理者的報酬等于固定工資加上超過計劃利潤數額一定百分比的紅利;(2)管理者的報酬等于固定工資加上和公司股票價格相聯系的紅利;(3)管理者的報酬等于固定工資加上按照股利支付比例的紅利;(4)管理者的報酬等于固定工資加上股票期權。股票期權可在管理者離開企業或退休時按照股票價格支付較高的紅利,或者按財務報告中的會計收益采用累進比例的方式支付紅利。在上述激勵機制中,會計收益被用來作為確定支付給管理者報酬的重要基礎,這樣管理者就會十分關心對會計收益產生重要影響的會計政策,甚至為了實現自身效益最大化而利用或操縱會計政策選擇。只要會計收益能夠直接或間接地影響管理者利益就有可能如此,其中尤以上述第二種激勵機制情況下為甚。
由于紅利計劃與財務報告中的會計利潤直接相關,所以研究者可以假定:當存在紅利報酬計劃的情況下,管理者可能會選擇可將未來收益提前至當期的會計政策。這樣,通過操縱不同期間的會計收益將會影響管理者紅利報酬的現值,并增加其獲取紅利的確定性程度。
四、債務契約:負債權益比率假說與企業會計政策選擇
如果說紅利計劃假說說明的是管理者與股東之間的內部代理契約關系,那么,負債權益比率假說所要揭示的就是管理者與債權人、股東之間的外部代理契約關系,因為相對于企業管理者這些“內部人”而言,股東和債權人則是企業的外部人。
(一)股東與債權人之間代理問題的產生
債務代理契約關系源于借貸業務,當企業向債權人借入債務時借貸雙方便產生了債務代理契約關系。在企業和債權人的借貸關系發生后,如同債務資本的風險與收益相伴,股東和債權人之間就產生了利益沖突,這種利益沖突具體表現為股東或經理通過各種可能的方式轉移、剝奪債權人的財富。首先,股東未經債權人同意,做出決策或通過管理者將債務資本投資于比債權人預期風險高的計劃或項目;其次,股東為了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及擴大經營規模,在未征得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就發行新債券特別是發行優先等級高于舊債券的新債券,致使舊債券價值下降,在企業破產時,債權人的利益就難以得到如債務契約上所載明的保障程度。為了保護自身的利益,債權人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對付股東:一是在發現股東有轉移財富的意圖時,就拒絕再向其提供債務融資,斷其債務資本“糧道”;二是在債務契約中加入包括會計政策選擇在內的限制性契約條款,如固定資產折舊率、資產負債率水平等。
(二)債務契約關系中的利益沖突
在研究代理關系在債務契約中的作用時,人們假定企業經理既是企業的管理者,同時又是股東利益最大化的捍衛者和代言人,換言之,此理關系的委托人是企業的債權人,代理人是為股東利益服務的經理人。而債務契約也就是企業經理代表股東與債權人簽訂的,用于明確債權人、債務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一種法律文書,包括各種貸款契約、債券發行契約等。企業債務契約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限制經理人的行為或要求其按一定原則、目的行事,以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正當權益。
史密斯和華納(Smith&Warner,1979)經研究發現,有四種行為是引起債務代理契約關系中利益沖突的根源,即過度的分派股利、資產置換、債權稀釋和投資不足。對于上述現象,有效市場觀認為,如果市場是有效率的,任何企圖將債權人利益轉移至股東和經理手中的代理成本一般都將由經理和股東負擔。這是因為,債權人可以通過提高借款利率、要求提前償還借款等方式進行自我保護,這些成本必然會給經理施加影響并促使其簽訂包含有以會計數據為基礎的債務契約并按照契約條款為股東、債權人的利益而恪盡職守,以限制其在投資和理財政策方面采取降低企業價值的行為,并保證使這些契約的執行得到監督。債務契約通常是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或應債權人的要求而簽訂的,通常約定或規定企業必須保持一定債務償付能力或水平等限制性條款,其根本目的在于解決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的利益沖突。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債務契約的存在,為股東利益服務的經理存在著通過減少債務價值以增加權益價值的手段將債權人財富轉移至股東手中的動機。但因債務契約的限制,經理有可能采用繞過約定的會計政策、會計程序的方式來實現其目的,正如美國阿拉巴馬州立大學的達里懷教授(S×Dhaliwai)所說,“會計政策選擇提供了一種可降低技術性違約可能性的途徑。一家公司能夠降低違反保護性貸款契約的可能性……且貸款契約中含有保護性條款的公司有更大的動機選擇可加速增加收入的會計方法。”有實證研究證實,隨著財務杠桿比例的提高,經理人將不會選擇那些能將未來期間會計收益提前至本期的會計政策和程序。這一結論這表明:(1)隨著財務杠桿比例的提高,債務契約的限制達到了頂點,同時也意味著經理將債權人財富轉移至股東和自己手中的行為也達到了登峰造極、無以復加的地步;(2)經理會通過選擇那些能增加資產或減少負債的會計政策和程序,來減輕債務契約的限制。
(三)債務代理契約關系中的利益協調
詹森(Jensen,1988)在論述企業債務的控制權時認為,當企業有充足的現金流量時,股東可以通過要求經理人支付現金股利或以股票回購的形式取得對現金流量的控制權,減少經理把自由現金流量投資于低效率的項目或用于揮霍的可能性。和股權融資相比,債務融資因其較強的支付約束力而為股東實現對經理的控制目的提供了一種可能性。這是因為,在通常情況下,經理在滿足了股東的股利支付要求后,可以通過負債融資。按照債務契約要求,債務本息的支付都要動用公司的自由現金流量,若不能如約償還就可能被提起法律訴訟,不象股利的支付那樣有討價還價的余地,因而具有較強的約束力。若公司破產,經理失去的將不僅僅是工資福利、社會地位和對公司的控制權,還可能影響到他們以后在經理市場上謀求新職位的聲譽。因此,在有債務契約約束時,經理必須保持足夠的勤勉和效率為股東利益服務,至少要保證公司債務的償還,否則就有可能因公司的破產也使自己變得“一無所有”。
根據上述理論,瓦茨和齊默爾曼教授(1990)教授提出了負債權益比率假說。他們認為,當企業越是與特定的基于會計數據的限制性契約條款聯系緊密,企業經理便越有可能采用可增加當期收益的會計政策。那么,如果其他條件保持不變,企業的負債權益比率越高,企業的經理就越有可能選擇可將會計報告收益從未來期間提前至當期的會計政策。我們假定企業的價值等于權益價值與債務價值之和,那么增加股東權益價值的途徑一是增加企業的總價值,二是將債務價值轉移為股東權益價值。對于企業各利益相關者而言,前者是有效率的契約行為,后者則是機會主義的契約行為。會計政策選擇在上述負債權益比率假說中的作用,一是可以降低企業違反債務契約中負債權益比率條款的可能性,降低企業違約成本;二是股東或經理可以以“隱蔽”的方式實現轉移財富目的。總而言之,我們認為,會計政策選擇整體上會帶來以下兩種效應:(1)效率型的會計政策選擇能夠起到降低社會契約成本的作用,使企業的經營更富有效率;(2)在代理機制不完善的情況下,機會主義型的會計政策選擇為企業經理人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行為大開了方便之門(戴奉祥2001a)。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認為,債權人可以通過限制企業的會計政策選擇,以債務契約的形式保護自己的利益。如債權人在與債務人簽訂債務契約時,可以明確以公認會計準則為基礎的會計政策的限制性條款,作為衡量債務人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契約標準,減少或避免債務人通過單方面不當的選擇、變更會計政策等契約條款以加大債權人的風險,將財富從債權人手中轉移到股東和經理人手中。總之,債務契約是一種可以有效地節約監督成本的交易方式,負債權益比率假說為我們考察企業的債務契約特性提供了全新的視角,也為我們的會計研究提出了債權人利益保護的嶄新課題。
五、契約:成本與政策選擇
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不僅僅是一種純粹的活動,企業還會受政治活動的并參與到政治活動中去,政治活動對企業管理當局選擇會計政策的影響也是實證會計的之一。
(一)政治成本的
政治家和政府官員作為一個利益集團,自利性決定了其參與政治活動的動機是為了謀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們會通過制訂包括會計準則在內的各種管制性規章,將社會資源的控制權轉移到政府手中。瓦茨和齊默爾曼(1999)認為,政治活動是一種為轉移財富而進行的競爭,這種競爭將導致企業財富會部分地被轉移至經營管理者之外的個人手中,這種由于政治活動的存在而對企業造成的種種損害被稱之為政治成本。與前文所述的紅利計劃和債務契約一樣,會計政策選擇與會計信息在政治成本中同樣也發揮著重要作用。譬如,政治成本往往與企業的規模以及企業在市場中所占的市場份額相關。一般而言,大企業承擔的財富轉移額要大于小企業,因而大企業比小企業具有更強的政治敏感性。由于會計信息在政治活動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政治敏感程度的高低成為影響企業會計政策選擇的重要影響因素,在進行具體會計政策選擇時,大企業也更為重視政治成本。
(二)會計政策選擇中的公共選擇
如前所述,企業會計政策選擇貫穿于從企業會計確認到計量、記錄、報告諸環節構成的整個會計過程,會計的過程其實就是會計政策選擇的過程,不同的會計政策選擇導致不同的會計信息,對企業各利益相關者產生不同的利益分配結果,對其投資決策行為也將產生不同的影響,進而影響社會資源的配置效率,所以各利益相關者都很重視和關注會計政策的制訂和選擇。一個企業是如此選擇會計政策,每個企業的會計政策選擇概莫例外,推而廣之,會計政策選擇就成了一個社會公共選擇問題。公共選擇理論認為,信息是一種典型的公共物品,任何人掌握了該信息,不會減少其他人享用這一信息的效用。會計信息也不例外,企業會計信息一旦通過會計報表這一載體在資本市場上公開披露就成了公共物品,市場的任何參與者都可以均等的機會免費獲得。因為從會計準則生產、供給形式上看,它由政府一家供給,具有非競爭性的特點,從其內容上看,它是對一般通用會計處理規范的約定規則,對它的消費不具有排他性。由于公共物品的外部性和搭便車行為的存在,為了確保會計信息的有效供給,政府有必要通過制訂規范會計信息生成過程的會計準則對會計信息這種公共物品的供給進行強制性管制,所以會計準則也是規范市場秩序的一種公共物品(劉峰,1996)。會計準則作為約束企業進行會計確認、計量、記錄與報告活動的指導規范,是以政府為首的各社會利益相關者就會計處理程序與達成的一組公共契約,是參與者各方反復博弈后人們一致意見的結果,是一種特殊的公共物品(雷光勇,1999)。
公共物品的受益人是社會公眾,但其產權一般卻受制于政府或社會團體(如政府或政府授權的民間團體享有會計準則存廢的權利等),表現為政府總是直接或間接地掌握著公共物品的管制權,以維護自身的權利和地位。就會計信息這一公共物品的管制權來看,世界各國政府都掌握著規范會計信息的會計準則的最終控制權,譬如美國的會計準則雖然由民間團體如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制訂和推行,但卻由政府機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行使最終的否決權(邁克爾·查特菲爾德,1989);這是因為,政府只有控制會計準則的制訂權,才能折中、調和包括自己在內的不同利益相關者對會計信息的不同要求,在會計政策選擇的這一公共選擇中處于有利地位,才能更好地實現政府制訂會計準則的目標。
(三)政治成本與會計政策選擇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宏觀會計政策的制訂過程實質上是一種由多個利益集團參與的政治活動,它需要以“充分程序”來體現其政策制訂過程的決策民主性。同時,政治活動要產生政治成本,其內容具體包括尋租成本、稅費管制成本和社會契約成本等。政治成本對會計政策選擇的影響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尋租成本。公共選擇理論認為,現代社會中的尋租行為主要是尋租者從政府手中尋求某種特權,如對現有政策的干預或變通,以此來獲得較高的利潤。尋租者對會計政策的影響主要是謀求會計準則的制訂權和具體會計準則的選擇權。一旦會計準則制訂的權利分配完畢,尋租者只有在現有的會計準則格局內,通過某項具體會計準則的選擇實施有利于自己的規定,如在美國上關于石油、天然氣行業廢井勘探成本和補償性認股權問題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的辯論即是如此。綜上所述,不論是宏觀會計政策還是企業會計政策的制訂和選擇,都可以視為尋租者的尋租過程,各方尋租的結果要么是一方取得絕對租金利潤的控制權,要么就是各方瓜分租金利潤,在這一過程中,尋租者獲得了租金利潤,但對于整個社會而言則產生了尋租成本。從世界各國制訂會計準則的實踐結果來看,基本上是以強勢利益集團為主瓜分租金利潤。
(2)稅負和收費管制成本。會計政策對稅收的影響,一是表現在對資產計價的選擇上,二是表現在對損益確定的期間及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對損益的調整上,在這兩方面企業都會選擇稅負最小化的會計政策。如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存貨的計價方法影響所得稅,出于節稅目的,企業在多種存貨計價方法中有可能選擇后進先出法,以降低應稅利潤。根據實證企業規模假說(R.L瓦茨,J.L.齊默爾曼,1990),大企業的政治敏感性和所承受的財富轉移額(即政治成本,如稅收支出)均大于小企業,由此可以得出: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企業的規模越大,其管理當局就越有可能選擇那些能夠將當期會計收益遞延到下期的會計政策,亦即政治成本的存在會使大企業選擇降低收益的會計政策。
(3)社會契約成本。會計準則是各社會利益集團就會計處理程序與方法達成的一組社會公共契約,是參與者各方反復博弈后人們“一致意見”的結果,是一種特殊的公共產品。因為從會計準則的內容上看,它是對一般通用會計處理規則的約定規范,對它的消費不具有排他性。會計準則作為一組社會公共契約,如果交由市場主體自己去討價還價協商制訂,其交易成本會很高且不一定能達成共識,因而那樣將會是一種低效、甚至是無效的制度選擇,因此,會計準則的制訂和實施最好由具有“暴力比較優勢”和規模經濟效應的國家或政府來完成。但市場主體面臨的復雜社會經濟環境是任何一個具有有限理性的政府所不能完全認知的,若事無巨細地由政府包羅企業會計處理的全部規則的制訂和實施,交易成本就會太高,效率便會太低。因而,政府只能就一般性的會計規范即通用會計準則做出規范,而將剩余的特殊具體會計準則留給市場主體自己選擇和解決,這樣做會更有效率。企業會計政策作為一組社會公共契約,其制訂和實施要產生交易成本(即存在社會契約成本),如何節約契約成本、增進全社會的福利是與宏觀會計政策選擇有關的一個政治成本問題。
以上分別從企業代理契約、債務契約和社會公共契約的角度對企業的若干內外部契約關系進行了研究,由于會計政策的契約特性,會計政策成了聯接或調節契約關系的樞紐。所以,企業各利益相關者都非常重視會計政策的制訂與選擇問題,從調整、規范企業契約及社會契約關系的角度看,我們必須對宏觀會計政策選擇與企業會計政策選擇問題給予足夠的重視(戴奉祥2001b)。
六、研究結論與啟示
本文從契約經濟理論角度對企業會計政策選擇問題進行了研究,總體上我們可以得出如下結論與啟示:
第一,企業會計政策屬于企業會計過程中的一個特定范疇,會計政策選擇是企業利益相關者選擇會計目標和會計準則的行為,企業會計政策選擇主要指企業管理當局選擇會計政策的行為。從會計政策及企業會計政策選擇的定義可以看出,會計政策在形式上表現為會計過程的一種技術規范,但在本質上它是一種經濟、政治利益的博弈規則和契約安排,它對企業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分配關系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第二,契約理論揭示了企業的本質特征與會計政策的契約特性,會計政策的契約條款以及會計數據的契約特性決定了會計政策在企業各種契約關系中的重要地位。不完全契約是現實經濟生活中契約的常態,在企業兩權分離的情況下,當契約不完全時,契約沒有規定的那部分權利,即剩余控制權歸資產的所有者是最有效率的,這一論斷奠定了企業會計政策選擇權的理論基礎。
第三,從企業會計政策選擇的目標看,效率型的會計政策選擇可增進企業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機會主義型的會計政策選擇可能只有利于企業管理當局等個別利益相關者,與企業財務目標和會計目標相背離。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如企業的存續期間或一個投資周期),會計政策選擇并沒有改變企業真實的現金流量狀況,它只會影響到會計數據(如利潤)在不同會計期間的反映和分布;換言之,會計政策選擇影響的只是各會計期間的會計報告數據,而不會改變企業存續期間的真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從會計準則規范的技術性角度看,企業會計政策選擇源于經濟事項的不確定性與財務會計的應計制,應計制為會計政策選擇提供了條件;從契約理論角度分析,企業之所以會進行會計政策選擇,是由于契約的不完全性,企業契約未能就企業會計核算、會計信息披露的所有會計政策條款做出詳細規定;從社會根源上考察,企業管理當局選擇會計政策是為了獲得會計數據不同時間分布帶來的各種可能的利益,特別是當企業某些會計指標處于會計契約條款的臨界值附近時,會計政策選擇對企業具有更重要的意義。由于上述原因,在現實經濟生活中,我們不可能完全消除會計政策選擇現象,所能做到的只是通過企業契約、社會契約的規范和完善,以及通過加強監管把企業會計政策選擇控制在企業各利益相關者可接受的范圍之內。
第四,在我國現實經濟生活中,為減少會計政策選擇中的機會主義行為,會計準則規范制訂者在制訂會計準則時應充分考慮會計政策的經濟后果與會計政策選擇的利弊,在兼顧統一性和靈活性的前提下,盡可能縮小同一會計政策的可選擇范圍。在我國資本市場上,以凈資產收益率作為對上市公司的管制依據容易誘發包括機會主義型會計政策選擇在內的利潤操縱行為,并可能導致嚴重的會計信息失真。所以,市場監管部門應改革資本市場管制措施,采用多重會計與非會計指標體系對上市公司進行管制,以遏制上市公司利用會計政策選擇操縱利潤、逃避市場管制的行為(戴奉祥2001c)。
第五,在某種意義上講,一部人類會計史其實就是一部會計選擇的歷史。會計數據的功能和會計政策選擇的實質決定了會計政策選擇必將伴隨人類經濟社會的發展而存在,各市場主體為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博弈也將繼續下去。會計是事關社會經濟發展的大計,會計政策又是會計發揮其功能作用的重要實現形式,因此無論是在宏觀還是在微觀層面上,都應當引起我們對會計政策選擇問題的足夠重視。
曾任美國證交會主席的阿瑟。利維特,他在評價美國資本市場上利潤操縱在加劇、財務報告質量在下降的現象時曾向上市公司發出忠告:公司的根本長遠利益是財務報表數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公開性和透明度!老老實實地經營,爭取真實的業績,才能保證企業的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玩弄操縱利潤的數字游戲只能蒙騙投資者于一時,欺詐取巧終有暴光時,最終只能導致公司的覆亡。這句話值得我們會計政策選擇的研究者深思,更值得企業會計政策的選擇者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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