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水滸傳》到《金瓶梅》
許菁頻
關鍵詞:潘金蓮 改寫 《水滸傳》 《金瓶梅》 摘 要:從《水滸傳》到《金瓶梅》,潘金蓮的形象存在著如下的改寫:出身來歷的改寫、與武松關系的改寫、與西門慶關系的改寫、作者評論的改寫。《金瓶梅》作者進行以上這些改寫的主要原因是:《水滸傳》中潘金蓮形象的前后不一致和形象的類型化,兩部小說作者女性觀的改變和作者所處時代背景的變化。潘金蓮形象的改寫具有不可忽視的現實意義。 《金瓶梅》雖是由《水滸傳》中“武松殺嫂”這段故事衍化而來的,但《金瓶梅》中武松、西門慶、潘金蓮,與《水滸傳》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寫。目前學界對于兩書中武松與西門慶形象的比較研究較多,而對于潘金蓮,人們大多將這兩部作品中的形象以“放蕩的淫婦”簡而括之。但我們如果細細探究就會發現,《水滸傳》與《金瓶梅》中的潘金蓮,即使在《金瓶梅》前九回中也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差異。目前學界關于兩書中金蓮形象的比較研究還十分匱乏,本文以《水滸傳》①與繡像本《金瓶梅》②為底本,對潘金蓮形象從《水滸傳》到《金瓶梅》的衍變進行一定的探討,并分析造成此種衍變的具體原因及其所具有的現實意義。 一 剔除潘金蓮在《金瓶梅》中進入西門慶家以后的“家庭生活”場景,比較金蓮在《金瓶梅》與《水滸傳》中共同的生活片段,我們認為,《金瓶梅》作者主要在以下幾方面對金蓮進行了改寫: (一)潘金蓮出身來歷的改寫。《水滸傳》寫金蓮的出身是大戶人家使女:“因為那個大戶要纏她,年方二十余歲,頗有些顏色。這女使只是去告訴主人婆,意下不肯依從,那個大戶以此記恨于心,卻倒貼些房奩,不要武大一文錢,白白地嫁于他。”這段文字非常簡潔,甚至沒有提到金蓮的父母和大戶的姓名。《金瓶梅》關于金蓮的出身來歷則詳盡許多。首先是家庭背景的交代:“南門外潘裁的女兒,排行六姐”;其次是名字來源的說明:“纏得一雙好小腳兒,所以就叫金蓮”;再次是個性和外貌的描寫:“他本性機變伶俐,不過十二三,就會描眉畫眼,傅粉施朱,品竹彈絲,女工指針,知書識字。梳一個纏髻兒,著一件扣身衫子,做張做致,喬模喬樣”,“臉襯桃花,眉彎新月”;最后是嫁與武大原因的介紹:金蓮先被母親賣在王招宣府,十五歲時,王招宣死了,潘媽媽以三十兩銀子轉賣給六旬以上的張大戶,大戶于金蓮十八歲時收用了她,遭家主婆嫉妒,于是大戶把金蓮嫁給武大,且大戶仍然與金蓮私通。 (二)潘金蓮與武松關系的改寫。要談論潘金蓮與武松的關系不得不先提武大郎。眾所周知,潘金蓮之所以勾引武松一個主要原因是不滿意武大郎。《水滸傳》中對武大的外貌描寫是:“身不滿五尺,面目生得猙獰,頭腦可笑”,但《水滸傳》同時強調武大雖生得面貌丑陋,性格卻好:“是個懦弱依本分的人。”《金瓶梅》對武大外貌的描寫沒有什么修改,但增加了一個情節,即張大戶將金蓮送給武大后,甚是看顧武大,私贈他銀兩,同時大戶仍與金蓮私通。繡像本寫道:“武大雖一時撞見,原是他的行貨,不敢聲言”,這段改寫武大品格比《水滸傳》降低了不少。田曉菲在《秋水堂論金瓶梅》中評道:“繡像本‘原是他的行貨’六字是神來之筆,否則武大何以不敢聲言大戶,卻定要去捉西門慶、金蓮的奸乎。”③ 《水滸傳》中有關潘金蓮的一段情節,是由武松的行蹤引出,主要意圖是通過刻畫金蓮的放蕩、無情凸現武松的疾惡如仇的英雄形象。但我們透過文本卻發現,《水滸傳》中的武松形象并不完全是“頂天立地噙齒帶發男子漢”,他在一見到潘金蓮時就“推金山,倒玉柱,納頭便拜”,熱情得十分過火,莊重不足,難免有輕薄之嫌。同時,由武松眼中描寫出的潘金蓮充滿了性欲。《金瓶梅》中對應這兩處的描寫分別改為:“武松施禮,倒身下拜”,“武松見那婦人十分妖嬈,只把頭來低著”。很明顯,《金瓶梅》中的武松要比《水滸傳》中的武松坦蕩、正直一些,這也與后文武松斷然拒絕金蓮的勾引,以及“殺嫂”的行為相一致。 (三)潘金蓮與西門慶關系的改寫。《水滸傳》對西門慶的介紹是:“陽谷縣一個破落戶財主,……從小也是一個奸詐的人,使得些好拳棒;近來暴發跡,專在縣里管些公事,與人放刁把濫,說事過錢,排陷官吏。”繡像本不見了“破落戶”三字,反說西門慶“生得狀貌魁梧,性情瀟灑”,“家中呼奴使婢,騾馬成群,雖算不得十分富貴,卻也是清河縣中一個殷實的人家”,“學得些好拳棒,又會賭博,雙陸象棋,抹牌道字,無不通曉”。比較《水滸傳》,我們發現繡像本中的西門慶的相貌、本事更加具體實在,人物形象也更加復雜和豐滿。 《金瓶梅》中金蓮與西門慶關系的改寫不僅在于多了一段金蓮成為西門慶妾的生活內容寫照,而且在于金蓮第一次在王婆屋中偷情表現的改變。繡像本中的金蓮自從見到西門慶后,前后七次低頭,又添了許多嫵媚。在《水滸傳》中,金蓮第一次與西門慶飲酒就問“沒了大娘子得幾年了”,顯得過于主動和熱情;然而在《金瓶梅》中,她所有的說話都只是回答,沒有一句主動,多半是在聽王婆與西門慶對話。“金蓮雖然后來變成一個十二分潑辣的婦人,但此時畢竟是第一次偷情,與西門慶只是第二次見面,西門慶又是一個十分主動、十分有經驗的浪子。”④ (四)作者評論的改寫。與《水滸傳》相比,繡像本《金瓶梅》中的作者評論判斷少了許多,作者更傾向于讓人物自己的行動“說話”。且在保留的一些評論中,《金瓶梅》對事情的評論態度有時也會與《水滸傳》截然不同。例如,對于武大與金蓮的婚姻,《水滸傳》作者沒有絲毫的同情,《金瓶梅》作者則跳出來說道: 看官聽說,但凡世上婦人,若自己有些顏色,稟性伶俐,配個好男子便罷了;若是武大這般,雖好殺也未免有幾分嫌憎。自古佳人才子,相配著的少,買金偏撞不著賣金的!(真本《金瓶梅》) 從這段話中不難看出,作者客觀上指出了男女相愛應是“情色相當”,對金蓮的丈夫也承認是“有幾分嫌憎”,這一觀念自然比《水滸傳》更客觀、中肯。 二 《金瓶梅》作者之所以會對《水滸傳》中的潘金蓮進行改寫,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除由于作者為了人物的創新需要而改變其原有的個性特征外,還存在以下這些具體的原因: (一)《水滸傳》中潘金蓮形象的前后不統一。有關《水滸傳》中金蓮出身的介紹,徐朔芳認為“《水滸》寫得極差,虧得在《金瓶梅》中得到補救”⑤,因為這個拒絕屈從于大戶的貞烈姑娘形象和后文的“淫婦”形象完全脫節。與《水滸傳》相比,金蓮一上場就是一個生性“做張做致,喬模喬樣”的“風流”形象,她既甘心被大戶收用,又愿意婚后與大戶私通。這無疑與后文中金蓮挑逗武松、與西門慶偷情,乃至為偷情殺夫等情節相一致。因此,《金瓶梅》有關金蓮身世的改寫使得人物形象前后一致。 除身世介紹的不合理外,《水滸傳》有關金蓮“淫蕩”的介紹也是突兀而不近情理的。小說在寫了潘金蓮拒絕大戶的“貞烈”表現后,筆鋒一轉突然寫她的“淫蕩”: 這婆娘倒諸般好,為頭的愛偷漢子。有詩為證:金蓮容貌更堪題,笑蹙春山八字眉。若遇風流清子弟,等閑云雨便偷期。 從上文的描寫中,我們可以發現金蓮并沒有具體的愛偷漢子的表現。她首先拒絕了大戶的糾纏,其次嫁給了“‘三寸丁谷樹皮”的武大郎。而清河縣的浮浪子弟去武大家里媷惱,這并不是金蓮的錯。且武大的搬家并沒有遭致金蓮的反對,因此,我們甚至可以說《水滸傳》里的金蓮在遇到武松之前并沒有任何出軌的舉動。作者對她的“愛偷漢子”只用一首詩就加以粗暴地定性,這無疑是缺乏說服力的。因此,《水滸傳》作者對金蓮形象的刻畫是武斷而前后矛盾的。
繡像本《金瓶梅》中此段對金蓮的描寫并沒有寫她愛“偷漢子”,只說她嫁與“猥瑣”的武大后嫌憎他,每日故意勾引浮浪子弟: 那婦人每日打發武大出門,只在簾子下嗑瓜子,一徑把那一對小金蓮故露出來,勾引浮浪子弟日逐在門前彈胡博詞,撒謎語,叫唱:一塊好肉,如何落在狗口里! 這段“勾引”的描寫與上文中金蓮生性“風流”是相一致的。但我們要注意的是,此種“風流”并不等同于“淫蕩”、“好偷漢子”。因此,作者并不武斷地給金蓮扣一“好偷漢子”的帽子,這也與后文中寫金蓮同意搬家,并主動當掉自己的釵環供武大典房這一情節相一致。由此可見,《金瓶梅》中金蓮的形象比《水滸傳》中金蓮的形象前后更一致,人物形象更符合生活的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