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記》的契約結構分析
胡文建
[摘 要] 對古典小說《西游記》進行了結構主義分析,闡釋了其中的取經人/阻礙者、取經人/援助者、援助者/阻礙者之間的關系,通過對這些關系的契約結構分析,看到隱藏在作品背后的影響人們內心深處心理結構的要素之一——對封建等級秩序的維護。
[關鍵詞] 西游記;契約;關系;封建等級
Abstract:This article has applied the structuralism analysis to the classical novel Journey to the West,explained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 contrary characters in the novel. The contract structural analysis to these relationships,leads to a conclusion that one of the hidden essential factors,i.e. backing on the feudal hierarchy order,which influences characters’ deeper psychology.
Key words:Journey to the West;contract;relationships;feudal hierarchy order 《西游記》是我國著名的長篇古典小說代表作品之一,人們對它的評價歷來有農民起義說、階級斗爭說、歌頌市民說、游戲說等各種見解[1]。本文則通過對其作契約定位下的結構主義分析,從一個側面揭示了隱藏在作品背后的影響人們內心深處心理結構的要素之一——對封建等級秩序的維護。 一、理論基礎 人們對結構主義理論可以說是褒貶不一,有人指責結構主義簡化文學文本,用X射線透視其骨骼,而忽視了它們的本質[2]11;有人認為結構主義情節研究無論涉及的是故事的深層結構還是表層行為功能,除為故事分類提供依據外,并無太大意義[3];但結構主義對作品本身的重視,認為必須以內在研究為基礎,使人們深化了對形式結構的研究,把我們的關注引向了作品,使我們進入作品的內部世界。而形式主義者們要求把對文學哲學的、心理學的、宗教的解釋懸擱起來,對文學進行具體的研究,不再是對文學作品作漫無邊際的遐想,不再過多關注于作者的靈魂、思想、家庭、籍貫等的研究,也打破了作者的神話。像韋勒克說的“只有作品能夠判斷我們對作家的生平,社會環境及其文學創作的全過程所產生的興趣是否正確,然而過去的文學史卻過多地關注文學的背景,對作品本身的分析極不重視,把大量的精力消耗在對環境及其背景的研究上。”[4]讓我們看格雷瑪斯的民間故事三結構型理論,他先以結構點為單位,歸納這些獨特的結構:實踐結構(考驗、斗爭),契約結構(建立和撕毀)分離結構(離開和返回),每一組由兩個結構點構成[2]168-172。臺灣比較文學學者古添洪把這些結構合為契約結構,認為契約組可以統攝實踐組和離合組,而實踐組雖是故事中相當重要的組成部分。但契約的建立與破壞、獎賞與懲罰卻都離不開角色的實踐,即以人物的活動為中心的實踐組中寫到人物的受考驗掙扎亦與契約的建立與破壞、獎賞與懲罰等行為有關,故格雷瑪斯的民間故事三結構型可簡化為契約型[5]。 又因為契約是諸種人文現象的基本形態,幾乎每一個人文現象都可以歸結到契約論上,如基督教教義和相關活動,中國封建時代的綱常倫理,現代社會的法律法規等都可以理解為一種契約,甚至一些古老的習俗、傳統都是以或有形或無形的契約形式深入到整個社會文化結構的底層。契約的建立與破壞、獎賞與懲罰亦與契約本身的品質息息相關。一個好的合乎社會成員要求的契約的建立、履行應該帶來獎勵,相反一個邪惡的契約的履行則會帶來懲罰。即契約的建立、履行與償酬流露出了作者的表達意涵或能體現出隱藏于作品深處的不為人所注意到的深層文化特征。契約的成立應該包括幾組相互對立的角色:立約者/簽約者、考驗者/被考驗者、幫助者/加害者、判決者/被判決者。當然某些時候某一角色可以兼有兩種或多種身份。有時候立約者和簽約者的關系可明可暗,判決者也是多變的,執行的權利往往落在立約者手中,并且一舊契約的被違反往往指向一個新契約的建立。新舊契約的沖突斗爭往往就是故事中角色間的矛盾與沖突,新建契約或舊契約的維持則往往是作者的表達意涵所在或深層文化結構的體現。下面即把小說中故事按順序簡化為若干敘述段,找出里面的契約、角色和功能,分析情節重心所在的契約,指出角色后討論這契約的本質和契約的建立、完成、獎罰,然后在這些基礎上整體分析探討作品的表達意涵或深層文化結構的體現。 二、契約結構分析 (一)以孫悟空角色的轉換為依據分小說為兩部分:第1~第7回為第一部分(這里的孫悟空既是自己的立約者,又是神佛一方契約的違約者);第8~第100回為第二部分(這里的孫悟空是一個徹底的服從于神佛一方的簽約者)。 第一部分表層話語結構簡縮如下:(1)石猴出世,水簾洞稱王,靈臺山學道;(2)龍宮借寶、地府除名,龍王、地藏王到玉帝處表告孫悟空,太白金星招安、官封弼馬溫;(3)自封齊天大圣,一戰天兵天將;(4)官封齊天大圣,大鬧蟠桃會,二戰天兵天將被擒,逃出后又被如來壓在五行山下。 第一個故事系列中稱王之后的石猴憂慮:雖不歸人王法律約束,但暗中有閻王老子管著,一旦身亡豈不枉生世界中。人有生死,這可理解為一個契約,立約者可理解為自然或天命,石猴卻不愿遵守這一契約(因小說中的神佛卻都可以長生),也不像其余眾猴俱以無常為憂,而是想去學一個不老長生法,以躲過閻王管轄。這里可以認為是猴王自立一個新契約,他自己即為立約者同時也是簽約者,要通過自己的個人努力去改變自己認為不好的處境。這一新契約的建立和履行引出第二個系列:猴王在學得本領后再也不愿受約束,到龍宮借寶、借盔甲,然后不服閻王管束,打死勾命陰差,在生死簿上銷了名號,從而初步實現了自己的契約。這里他的得寶物、不受生死約束可認為是他履行自己新契約的初步報償。但他在建立一新契約的同時也打破了一個舊契約——下界眾生要受上界諸仙所立規矩的約束,這一舊契約的背后也有它的維護者,這就是龍王和地藏王要求給他們主持正義的玉帝為代表的眾神、佛。龍王、地藏王到玉帝處表告孫悟空,提到他的最大罪名是亂了等級秩序。于是有玉帝招安。這里招安是假,立契約讓孫悟空遵守以維護等級制度是真。而孫悟空不知官銜大小,不較俸祿高低,便欣然接受,歡歡喜喜去上任,并做得盡職盡責。這也應了金星前言:若受天命,后再升賞,若違天命,就此擒拿。后孫悟空知道他的官職卻是最低,是個不入流,便打出天門去,這里仍可以認為他是在履行自己的契約(他之所以做弼馬溫是因為他認為自己得到了承認),不愿受約束,要憑自己的力量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在這里孫悟空并沒有退縮,并且回到花果山后自封為齊天大圣。在第三個故事系列中他在繼續履行自己的契約。而玉帝這一方卻不容孫悟空隨便撕毀舊契約,不認真做他的弼馬溫。玉帝派天兵天將去強迫孫悟空回到自己這一方的舊契約:你要聽命于我,要歸順天廷。天兵天將戰不能勝,還是金星去招安,實際上與上次官封弼馬溫一樣,有官無祿,受人之封,做了齊天大圣,表面上看是自己的契約得以完成,實際上仍是多受約束,乃是玉帝這一方的舊契約得勝。在這一情節中,雙方的契約都在繼續,在下一系列中的孫悟空為齊天大圣卻不能受請去參加蟠桃會,并不能逍遙自在,這仍是玉帝一方的舊契約在起作用(孫悟空在這時還沒有真正進入玉帝一方)。后為赴蟠桃會騙了赤腳大仙,變成他的模樣,用瞌睡蟲弄倒眾仙官偷飲仙酒,卻自己說不好不好;偷吃了老君金丹后更是嚇得自己說唯恐性命不保,不如下界為王。逃出天門。雖然他還是在做自己想要做的事,但在這里也漸漸有了退縮之意。其原因之一應是玉帝這一方對他的影響在逐漸起作用,他已開始接受對方契約中的一些要求(要服從,不可亂了等級秩序),故這一次孫悟空不是打出南天門,而是使隱身法逃出了西天門。 雖然孫悟空在這里的騙、偷即所謂的大鬧天宮,實則都是些不入流的小偷小摸而已,玉帝知曉后卻是大驚、大惱,因為妖猴欺上,故命四大天王與天兵天將去捉拿,不勝,無功。最后調二郎神去助戰,又借老君用金鋼套著猴王頭上一下才得以拿住。至此,孫悟空自己想依靠自己的能力做自己想做的事的契約可以說是一敗涂地,雖然沒有被殺,從老君爐里逃出并最終被如來降伏。如來之所以來捉猴王也是因為玉帝傳旨,如來奉旨救駕。這里的所有神佛都是在幫玉帝維護上天的秩序,勿叫亂了等級。結果是孫悟空被壓在五行山下,渴飲銅汁,饑食鐵丸。這就是孫悟空自己為自己立一契約并一直努力履行這一契約在最后帶給他的懲罰。 整體上看,這一大部分所謂的大鬧天宮始自孫悟空的想打破常規,打破舊契約,展開了與舊契約維護者的斗爭,以徹底失敗受到懲罰,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契約而接受舊契約告終。 (二)第二部分各章節因內容篇幅所限不再做如此詳細的分析,只挑出與總結構中的契約相關的加以分析。第8回中的如來造經說有三藏真經,可以勸人為善,要尋善信,到我處求取真經,永傳東土,勸化眾生,可視為立一契約,這也是全書的主要契約;菩薩去尋取經人,尋到唐僧師徒四人及白龍馬為取經人。即如來觀音一方為立約者,唐僧一方為簽約者,途中諸難為考驗,諸妖為加害者,神佛為幫助者,西天取經過程為簽約者一方接受考驗的過程,最后的五圣成真即為完成契約所受的獎勵。是為一完整的契約,然后在這一大的契約統攝下還包括若干個小的契約,情節簡縮如下: A1.14回中唐僧收孫悟空;A2.15回中小白龍吃掉唐僧的坐騎,唐僧受觀音助收之為白龍馬;A3.18-19回高老莊收豬八戒;A4.22回流沙河收沙僧。 B1.13回唐僧遇虎妖,伯欽解救(虎妖被打死),虎妖是考驗者(加害者),伯欽為援助者;B2.16-17回金池長老謀取唐僧袈裟,不免一死;B3.27回尸魔欲吃唐僧而長生,被孫悟空打死;B4.44-46回車遲國三國師(虎力大仙、鹿力大仙、羊力大仙三妖)欲害唐僧一行,皆被打死;B5.55回孫悟空不敵蝎子精,求助于昴日星官,將蝎子精打死;B6.56-58回六耳獼猴為禍,經如來相助,孫悟空將其打死;B7.64回松、柏、檜、竹、丹楓為妖,皆被打死;B8.67回-巨蟒為妖,被打死;豬八戒拱道;B9.72-73回盤絲洞殺蜘蛛精,毗藍婆幫助收蜈蚣精;B10.85-86回花皮豹子精要吃唐僧被孫悟空打死;B11.91-92回在四木禽星幫助下殺三犀牛怪。 C1.20-21回黃風嶺靈吉菩薩收得道老鼠;C2.28-31回奎木狼星下界為妖,終被收回天庭,罰與老君燒水;C3.40-42回觀音收紅孩兒為善財童子;C4.43回中黑河妖欲吃唐僧被西海龍王太子帶回;C5.47-49回救陳家子女,吃人無數的卻是觀音座下的金魚,被觀音收回;C6.50-52老君的青牛為妖,被老君收回;C7.65-66回中黃眉大王欲吃唐僧,孫悟空不敵,此妖卻是彌勒佛司鐘的童子;C8.74-77獅駝城文殊、普賢座下青獅白象和如來之舅為妖,被收回;C9.78-79回中比丘國妖要吃唐僧心肝,卻是壽星的白鹿;C10.80-83回中李天王義女為妖要與唐僧成婚,被押回上界;C11.88-90回太乙救苦天尊的坐獅到下界為妖,被收回;C12.93-95回天竺國假公主欲招唐僧為偶,卻是太陰真君的玉兔,被收回。 D1.54回女兒國國王留唐僧欲與其結為夫婦而不得;D2.84回滅法國國王欲殺和尚一萬名,被孫悟空剃去頭發,皈依佛門;D3. 87回鳳天郡郡守因將供玉帝的素齋喂狗而被玉帝罰不得降雨,三停餓死兩停。孫悟空幫助使天降雨水以救人民。 E1.23回四圣試禪心;E2.24-26回大鬧五觀莊;E3.32-35回太上老君看金爐和銀爐的二童子下界為妖,被老君收回;E4.36-39回中文殊菩薩座下青毛獅子為妖,卻是受佛差使而來;E5. 68-71回中菩薩座下的金毛獅為妖,卻是孔雀大明王菩薩之二子被朱紫國太子射傷故來報仇;E6.98回阿儺、伽葉要人事,給無字書;E7.99回老黿淹師徒諸眾。 F1.53回牛魔王之弟如意真仙阻孫悟空取水,被打跑;F2.59-61回三調芭蕉扇;F3.62-63回九頭蟲為妖,被吠天犬咬去一頭后逃走;F4.96-97回銅臺府寇洪家人誣唐僧師徒害死寇洪,孫悟空設計澄清真相。 以上41個故事,看似散亂,而實則都在取經這一契約的統攝之下,即如來造經,欲救東土大唐之多貪多殺之人,為立約人,唐僧一行為簽約人,以上諸施難者則是途中的考驗者,但在這些故事中每一故事中又都有一個自己的契約,分類如下: (1)舊契約的違約者,如來所立新契約的簽約者。首先是孫悟空因大鬧天宮受罰,被壓于五行山下后表示知悔,情愿修行,保唐僧取經,入佛門再修正果,可視為接受了如來的契約,在此為一簽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