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戲曲劇種音樂的藝術個性
未知
一、關于劇種音樂個性
在新的世紀里,中國戲曲音樂將會有重大的調整、分化與重組。一些老化、無新意、缺乏鮮明個性,且又與同類(聲腔系統)雷同的劇種音樂,將逐步失去其聽眾,自然地被淘汰、消亡。而一些觀(聽)眾喜聞樂聽的劇種音樂,將會得到保留和發展。事實上,這種趨勢早在上世紀中葉已悄然進行。當然,存在、發展的劇種音樂,其構成要素部分,在實踐中,會有各種變化:(一)不適應時代的部分將被改造與拋棄。一些聲腔劇種音樂固有的表現形式、演唱演奏技巧,已與當代聽眾的審美心理不相適應者,將會逐步得到修改、變更和拋棄,并注入新的因素,使其藝術表現完美化。(二)體現藝術個性之構成要素的豐滿化。所謂豐滿化,就是體現一個劇種音樂風格、個性的各構成部分,由單一走向多元。如川劇高腔音樂的藝術個性,主要表現為“幫、打、唱”。其中,“唱”為不托管弦之“干唱”。在21世紀里,這種傳統高腔音樂的個性,將由傳統的單一、平面的“干唱”,而發展為既有固有的“干唱”,又有小型(或大型)民樂隊伴奏和中西混合樂隊,以及純西洋管弦樂隊(加鋼琴)這樣更為豐滿、多樣、立體的藝術術個性。(三)體現藝術個性之各構成要素的綜合“優化”。根據系統論的觀點,體現其劇種音樂個性、風格的各構成要素,是一個立體、系統、綜合性的結構,故在新的世紀里,一個戲曲劇種的演出,要面對全新的觀(聽)眾,他們會提出比上個世紀更高、更新、更為苛刻的審美要求。為此,必將出現一個劇種音樂個性所內含的各種藝術的全面“優化”。即不僅要有極好的聲音條件,及富表現魅力的演唱,同時,也要有高水平、高質量的唱腔創作和極高水平的器樂伴奏。
二、關于劇團音樂個性
實踐表明,在新的世紀,一個劇種內各劇團的音樂個性,將會得到明顯的強化。而群體性,則是其劇團音樂個性的一個明顯特征。眾所周知,一個劇團的專業人員(與音樂有關),不外乎由演員、專業作曲家、演奏員等三種人員構成。這就是說,一個劇團音樂風格、音樂個性,它是由一個群體來體現的。劇團音樂個性的另一個特征,就是它的多層(有序)性。如演員演唱,它是由發聲、吐字、行腔、用氣、潤腔、演唱形式等多個層面構成;又如器樂伴奏,它是由樂隊體制、主奏樂器特色、器樂曲牌、打擊樂點、伴奏形式等五個部分構成;再如唱腔創作,它是由擇調、結構設定、各種技法、人物主調音樂的設置及運用等多個層次構成。其層次的有序性,隨時而異。在新世紀中,其中間部分可提到上部或第一層次。劇團音樂個性的第三個特征,就是它的整體性。雖然,構成其三個部分之人員(主創人員、演員、演奏員),各自都有自己的藝術理念、美學追求、審美習慣,但他們又共同存在著一定的、彼此共有的思想、觀點,即對一種音樂風格、個性追求的內傾力和向心力,即彼此存在著包容性。這樣,他們才會形成一個整體。此外,一個劇團的音樂個性,從嚴格意義上講,其構成部分是彼此不可分的,其構成要素不能單獨存在,它在舞臺上是以一個整體性的藝術品來呈現給觀(聽)眾的。
三、關于戲曲作曲家音樂個性
憑心講,在整個戲曲專業人員中,與編劇、演員(甚至與舞美人員)相比,音樂創作人員的地位是比較低下的。翻開一部中國戲曲史,真正青史留名的曲師、樂師,可以說寥若晨星。宋元時以編劇為中心;明清以后形成了以演員為臺柱式的演出機制,這種體制,可以說一直延續至今。至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隨著一些戲曲評獎開始有作曲單項獎,戲曲作曲家在整個戲曲創作中的地位與作用,開始得到了社會及有關方面的認同與承認。進入21世紀,隨著創作主體意識的覺醒與強化,戲曲作曲家在創作中,將會對個人的音樂風格有著強烈的藝術追示。其具體表現為:將個人主觀感情的表達與劇中人內心思想感情的刻畫,有機的結合起來。將使作為戲曲音樂戲劇化構成的主體抒情性唱段,得到淋漓盡致的發揮與渲泄,從而大大豐富其表現手段的廣度與深度。當然,這種音樂個性化的表現,必須是以傳統的戲曲音樂之根為依托,與富于特色的劇種音樂個性融為一體,密切相聯為一個完美統一的結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