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文化的營銷企圖
丁一
過猶則不及,目前的白酒文化建設已陷入了誤區。
誤區1:白酒文化外衣下的消費者欺詐
為什么這么說呢?名不見經傳的小廠動輒釀出乾隆醉,編一段乾隆爺的酒事,再做上一次免費的“死人”廣告,從“乾隆爺”的口中說出:此乃好酒。瞧著可憐,實則威風,誰敢不信皇帝的話,誰不想品嘗皇帝的口福,于是這瓶皇恩浩蕩的酒,略帶皇風的包裝,就賣到了幾百元,大有“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的意味。這就是不折不扣的皇帝文化。但試想一下,我們現在消費的酒與皇帝之間有什么關系,它只不過滿足了人們的虛榮和好奇,實質上就是文化欺詐。比如400年前的國窖、醉酒的太白、被封為“酒始祖”的曹操等等,都成為最好的酒文化的代言,妖言惑眾,欺騙良知。
誤區2:白酒營銷不考慮地域文化因素
白酒銷售具有很強的地域性,比如高度酒在南方就不好賣,黃酒在北方也不受歡迎,香型也制約著白酒喜好者的接受程度,因此白酒帶著很深的地域文化烙印,它是人文的、微妙的,可意會不可言傳的。而這幾年白酒擴張戰略成了許多酒廠的戰略目標,只有擴張才能生存,產品、包裝、度數、香型、營銷模式幾乎都無可挑剔,而偏偏打不開市場,這種水土不服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忽視了消費者,忽視了消費者的文化偏好,正如“淮南為橘,淮北為枳”,這種微妙的變化成了白酒銷售的“滑鐵盧”。比如陜南的酒到陜北,不管你的度數是多少,都會不約而同地被冠以低度酒,就喝不出那種豪爽的感覺。這種文化因素才是白酒真正的內在文化,而被許多廠家所輕視,也為此扔了不少銀子。
那么,酒文化應該如何建設和挖掘呢?
白酒銷售的大產品概念是其硬黃金,而文化概念是其軟黃金,要通過文化賣酒,必須讓文化帶著酒香,是要做酒文化,不是要做文化酒,酒和文化應該是通透一體的,內在發出的,而不是獨有文化外衣就可以了,關鍵在于文化要滿足消費者的情感共鳴和精神需求。
酒是水與火的結晶,有水之形,火之性,冰冷的酒液穿過喉嚨便產生火一樣的激情。而酒的消費同樣是消費者冷靜的審視、沖動的選擇的行為,為此我們必須通過理性的行為引起消費者感性的沖動,讓文化的誘惑激發消費,因此文化不僅在消費的體驗上,更在消費前的引導上,在于能不能極大滿足消費者的精神需求。
因此,我們在做酒文化時,應該考慮酒文化的營銷企圖,沒有企圖的文化不是好文化。比如金六福和瀏陽河同樣是五糧液買斷品牌的兩駕馬車,實力、背景相近,而市場銷售卻相差甚遠。金六福的福文化貼合了廣大中國人的心愿,而瀏陽河是什么呢,恐怕沒有幾個人知道它宣稱什么文化,最多只是冠軍文化,而掙冠軍的能有幾個人。
因此,白酒文化建設必須首先滿足消費者的消費需求,從而取得消費者的精神滿足,繼而培育成消費者的品牌崇拜,讓白酒在文化的田野上收獲殷實的果實。